【IPO案例】调整非经常性损益未认定为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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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申报后将与原材料贸易相关的损益调整为经常性损益的原因及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注册制相关案例 

(1)中微公司(688012)

根据中微公司首次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微公司在首次申报时将 报告期内科研任务相关的政府补助作为经常性损益,后在第四轮审核问询函的回 复(2019 年 6 月 10 日披露)中,中微公司将报告期内科研任务相关的政府补助 由经常性损益修订计入非经常性损益,报告期调整金额分别为 11,190.23 万元、 11,211.82 万元、9,338.34 万元,并相应调整了招股说明书及前期问询回复意见相 关表述。

根据中微公司公开披露资料,其调整非经常性损益未认定为会计差错更正, 中微公司于 2019 年 6 月经上交所上市委审核通过,于 2019 年 7 月发行上市。

(2)航宇科技(688239)

根据航宇科技首次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航宇科技在首次申报时将 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产生的损益作为经常性损益,航宇科技在首轮问询回复 意见(2021 年 1 月 27 日披露)中,将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产生的损益由经 常性损益更正为非经常性损益,报告期调整金额分别为 1,183.54 万元、-708.36 万元、0 万元,并相应调整了招股说明书相关表述。

根据航宇科技公开披露资料,其调整非经常性损益未认定为会计差错更正, 航宇科技 2021 年 1 月经上交所上市委审核通过,于 2021 年 7 月发行上市。

2、核准制相关案例

(1)汉缆股份(002498)

根据汉缆股份首次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汉缆股份在首次申报时将 报告期期货交易损益认定为经常性损益,在审核过程中,汉缆股份将期货交易损 益调整为非经常性损益,调整金额分别为 602.08 万元、-10,450.55 万元、16,851.01 万元,并相应调整了招股说明书相关表述。

根据汉缆股份公开披露资料,其调整非经常性损益未认定为差错更正,汉缆股份于 2010 年 9 月经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于 2010 年 11 月发行上市。

(2)富瀚微(300613)

根据富瀚微首次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富瀚微在首次申报时将股份 支付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富瀚微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 后,将原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股份支付调整为经常性损益,报告期调整金额分别 为 345.31 万元、702.86 万元、702.86 万元,并相应调整了招股说明书相关表述。

根据富瀚微公开披露资料,其调整非经常性损益未认定为会计差错更正,富 瀚微于 2016 年 12 月经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于 2017 年 2 月发行上市。

(3)中信出版(300788)

根据中信出版首次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信出版在首次申报时将 从关联方获得的利息收入认定为经常性损益,在审核过程中,中信出版将从关联 方获得的利息收入调整为非经常性损益,报告期调整金额分别为 87.90 万元、 295.88 万元、692.72 万元,并相应调整了招股说明书相关表述。

根据中信出版公开披露资料,其调整非经常性损益未认定为会计差错更正, 中信出版于 2019 年 6 月经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于 2019 年 7 月发行上市。

综上所述,上述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进行调整未认定为会计差错更正,未对 发行上市造成实质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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