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的惩罚!22岁男子带15岁花季少女私奔,被判23年

【缅甸中文网讯】缅甸仰光消息,10月30日时,带15岁女孩私奔消失近两个月的男子,被仰光东部县区法院判处23年监禁及苦役。

案件审理信息显示,法院判定22岁的迪哈索有罪,因而以刑法363条例,判处3年监禁及苦役,依据刑法376条例判处20年监禁及苦役,不并罚需分别服刑。

事件经过为:2017年4月21日时,居住在仰光德贡港口镇区94号街区的原告男性向警局报案,称自己15岁的孙女外出后一直没有回家,四处搜寻未果。直到2017年6月20日,孙女才回到家中。询问得知,孙女是被迪哈索带走了。

为此,女孩爷爷状告了迪哈索,德贡港口镇区警局以刑法376/363条例,逮捕了迪哈索进行立案追责。

警局将迪哈索送交东部县区法院审理,法院县级副大法官负责审理该案件。经多次庭审,2018年10月30日时,进行了终审判决。

据了解,刑法376条例规定,如被判定有罪,视情节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另也可依据法官决断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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