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证了!草根商业终于正大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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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辽宁第一张食品摊贩登记备案卡,发给了大东区的熟食摊主王新光。
从老王这开头,辽宁省的食品摊贩们,终于有了“身份证”,干活可以正大光明了。
这张身份证,来之不易!
小商小贩,自古就有。《周礼·地官·司市》上有这样的记载:“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古时,允许小商小贩自由存在。
可在近几十年的城市化中,很多地方却视小商小贩为影响市容的野草,非要除之而后快。像过去铁西区有位书记,就认为大马路上干干净净、空无一人就是城市管得好、管得美。后来,别说小商小贩,就连报刊亭都不许存在。
而小商小贩,又总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小商贩,要是能体面地养活自己和家人,没人愿意像做贼一样,摆个地摊,推个小车,卖东卖西。他们往往是社会最底层的人,没有别的活路,而且这样,起码是自食其力。
许多城市,因为“烧野草”,发生过死人伤人事件。尤其在北方,死伤事件要多一些。南方相对务实,对小商贩宽容一些,像义乌人,更是用鸡毛换糖的智慧和勤劳,获得了第一桶金。
草根里面,长出来的可能是宝。有些草,本身就是宝。
小商小贩,其实是真正的大众创业。马路边,街道旁,可能比哪一个创业孵化基地都要更接地气。
如今,这张食品商贩身份证,不光是辽宁省在发,国内不少城市都在陆续发放,尽管来得有些迟,但总比不来强。更何况,小商贩里面,也确实有毒草,比如不卫生的,食材确实不合格的,不管、不拔不行。
相信,这张小商贩身份证,也解去了许多执法人员的苦恼。
有了它,当小商贩和他们对视时,脸上出现的可能就是微笑,而非彼此恐惧。
这就是营商环境在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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