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在雁门关时,可以自行招兵,他的权力为何这么大?
李牧前期一直在雁门关防守匈奴,赵王给了李牧极大的权力。李牧在雁门的做法:“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输入莫(幕)府,为士卒费。”每一条都是他的“雁门太守”和“将军”职务赋予的职权范围内的。首先,古代的“官”和“吏”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中央任命的才叫“官”,地方或者某部门自行任免的办事人员叫“吏”。具体到郡县,中央任命的只是郡守/县令这样的一把手,这些都是“官”;而各郡县日常行政职能运作需要的各个职务就是“吏”,都是由郡守、县令自行选拔任命的,中央最多只管到职务设置和员额。
此外,李牧作为“将军”,其幕府中负责部队各种日常事务的人员也是“吏”,其人事任命权也是李牧作为“将军”的权限内的。所以,李牧“以便宜置吏”的做法,撑死了也就只能把“便宜”两字,解读为李牧不按中央对地方职务设置和员额规定,自立名目、超员任命。但人事权本身就是太守、将军的完整权力之一,中央要管,也只能管到他任命的人的品行。事实上,在当时的环境里,各郡之吏如果没有得到郡守的“上计”委派,或者二千石以上官员举荐,多半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进入中央的视线。
其次,李牧同时身兼外地驻军的将军,本就有权设置军市,划定一个专门的地方,让所辖部队人员,与地方百姓进行贸易,采购诸如布匹、酒水、肉食和其他非后勤保障供应物资,以满足部队人员的日常需求。同时也让长年在外的部队人员,可以有机会花一下自己的军饷赏金,并消遣娱乐一下,来放松身心、排遣孤寂。而军市的设置时间、地点、规模,以及管理规定,本就是将军自己根据实际情况便宜安排的。
再结合当时的背景,雁门作为一线边郡,其人口和经济规模并不会很大,甚至地方都不可能有大规模的市场交易,即便有,其市租收入也是归地方支配的。而且,考虑到当时赵国和匈奴处于战争状态的情况,也不大可能有互市,而即便有互市,那也是由中央派人组织和负责的,时间、地点、交易物品,都是中央控制和指定的,根本轮不到李牧插手捞一把。
而再结合语境,这段话所描述的,应该是仅限于李牧对部队的日常管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任命(幕府)的行政管理人员,(军市)的市租全部归入幕府的账目(自己不取一文),来作为(犒赏、补贴)士卒的开支。况且,“市租”只要稍微有点常识,都不会跟“赋税”混淆。我觉得从长历史的角度而言,中原王朝是胜利者。因为游牧民族从匈奴、到鲜卑、再到突厥、再到女真、蒙古、满清等等,不知道轮替了多少代了。而中原王朝始终维持着汉族优势地位,即便是游牧民族入侵到中原地区,到头来也是他们被同化。
再说了,区区一个前线边郡,就算整个雁门郡的赋税都给李牧吃了,就能让他够本钱不把中央放在眼里,甚至谋反了?像李牧、廉颇这样长年带着大军在外的将领,真正让君主不放心的,不是他们谋反,如果单单是这样的话,赵王只要断了他的后勤补给,不用几天,他们就自寻死路。君主真正害怕的,是怕他们里通外国。廉颇被废、李牧被杀,都是因为这一点。讲道理的话,在对自己有多不得人心的自信程度上,赵惠文王之后的历代赵王,都堪称战国之最,特别喜欢猜忌武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