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补胎,因为这个疏忽害死了一名男子
怎么更快速的找到我们?---星标
点击车与轮-主页右上角“..."菜单-设为星标
出品 | 车与轮编辑部
编辑 | 吴世杰
夜间流动补胎,不仅是项辛苦活,还是项高风险的活!近日,因为补胎人在夜间作业时图省事儿,未放置反光板和警示装置,一条人命就这么没了。
案件描述
6月10日1时37分许,广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警情,据120通报,洛小路小汉镇严石村15组路段附近,一辆二轮摩托车与货车相撞。民警赶赴现场勘查发现,现场停放着一辆左前轮已损坏的红色无牌大货车,在货车左后方一辆二轮摩托车横倒在地。一名男子倒在摩托车旁,身体僵硬,已失去生命体征。
民警初步判断,事故系二轮摩托车因夜间视线不足,在行驶中撞上了这辆红色无牌大货车。而停放在现场的这辆大货车,应该是因为左前轮损坏,正在拆卸维修。但民警在现场既未发现大货车驾驶员和维修人员,也没有在大货车上找到任何有效证件。大货车驾驶员有肇事后逃逸的嫌疑。
随后,民警得到一条重要信息,事发时段内,经营一家补胎修理店的叶某,曾到过现场给一辆红色大货车补胎。民警立即赶往叶某家中了解情况。面对民警的询问,叶某如实讲述了当时的情况。
据叶某讲述,当天凌晨,金轮镇的王某找到他,请他前往严石村为王某的一辆红色大货车修补轮胎。在补胎过程中听见“嘭”的一声,他和王某查看后发现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撞在了大货车后部,男子倒地不省人事。见状,王某在拨打120后,与他一同逃离了现场。6月10日8时,迫于压力,王某在家人陪同下到广汉交警大队主动投案自首。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流动补胎的那些“致命错误”
上述案例,是为各位轮胎大侠提供了一个错误示范。其中暴露的“致命错误”,大侠们在平时补胎工作中一定要注意!
1、夜间作业未放置警示物。
流动补胎很多都发生在夜间。而很多司机师傅并未想起打开双闪,补胎工又未放置任何反光板和警示装置,这就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在上述事件中,如果补胎工做好警示工作,放置必要警示物,则事故的发生有很大几率可以被避免。
此外,补胎师傅也有提醒义务。在作业时,一定要与司机师傅沟通好,确保车辆停稳并且开启闪光灯。这一方面是为了过路行人的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为自己作业安全提供多一重保障。
2、路边拆装轮胎。
路边直接拆装轮胎风险很大,一旦发生意外,无论是车主、补胎人还是过路的行人,责任划分都较为困难。出事之后,补胎工很难在法理上站住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的规定,车辆在道路上修理期间因轮胎爆炸意外造成受害人死亡,应属于交通事故中的意外事件。
3、肇事逃逸。
上述补胎工和车主在遇到突发情况后转身离开,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一旦被抓住,就可能被安上“肇事逃逸”的罪名。所以,在补胎作业时如果发生意外,一定要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以抢救生命为第一要务。
小邦说
流动补胎,一直是利润薄,风险大的职业。补胎师傅不仅自身安全要蒙受风险,作业时还可能担上别的事故责任。
作为轮胎人,我们必须从自身开始规范。补胎作业以“安全”为第一要务,千万不能图省事儿而省略掉必要的操作。很多时候,一个疏忽,一条命就这么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