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危废处置利用能力达740余万吨

9月28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会上,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实施后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进行了报告。
2020年陕西危险废物产生量216.37万吨,工业固废产生量1.22亿吨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陕西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55个,将固废污染防治纳入'十四五’规划,作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征社表示,陕西统筹各类专项资金36.64亿元用于固废污染防治,安排10亿元加快推动以白河县为重点的硫铁矿集中治理。同时,加大固废污染防治科技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戴征社介绍,在工业固废方面,2020年,陕西工业固废产生量1.22亿吨,利用量5560.7万吨,利用率约为45.6%,同比增长9.3个百分点。在生活垃圾方面,西安、咸阳两个国家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已基本建成垃圾分类系统,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区9个。“2020年,全省有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厂)95座,焚烧发电厂7座,填埋场88座。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2.83万吨,无害化处理率达99.11%。”戴征社表示。
在建筑垃圾方面,2020年,全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为65.25%,同比提高31.13%。以建筑垃圾作为筑路材料的西安外环高速公路项目被交通运输部列为“绿色公路示范工程”。在农业固废方面,陕西深入推进农业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20年全省农膜回收率85.3%,秸秆综合利用率91.3%,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9.3%。在危险废物方面,咸阳、汉中、榆林市建成了3个省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与周边8个省份建立预警处置和协调机制。
戴征社表示,2020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量216.37万吨,利用量138.11万吨,利用率达63.83%,全省危废处置利用能力达到740余万吨。建成10家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置能力达176吨/日,能够满足医疗废物处置需求。为了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陕西先后开展陕北石油天然气开发、污油泥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危废专项执法检查,2020年,全省环境执法部门检查涉废企业6500余家(次),发现问题578个,立案148件,处罚134件,其中,移交公安、司法机关12件。
未来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
由于陕西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存量多,污染防治任务艰巨。“我们在检查中发现,相关规划和配套制度有待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还不健全。一些市县相关规划尚未制定,防治工作的规范化还有待加强。同时,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体系还需完善。垃圾分类的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还不够明确,执法监管有待加强。”戴征社表示。
对此,戴征社说,要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固废污染环境防治是推动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坚持以“三化”原则为目标,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强化源头防控和系统治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提升固体废物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要咬定目标,保持定力、久久为功,推进固废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有效实施,持续推动陕西绿色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
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解决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及时修订《陕西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强化工作协同,统筹解决固废污染防治中的重大问题。“针对煤矸石、粉煤灰、炉渣等存量较大的工业固废,要加大处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引导和支持固废资源化利用企业,从源头减少产生量和贮存量,提高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强化固废安全处置全过程监管,加大尾矿库治理,加快陕南硫铁矿专项整治,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戴征社说。
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方面,戴征社指出,要加强处置设施建设和分类指导,引导公众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强化示范带动和宣传教育。加强设施运行监管,着力解决“混装混运”问题,解决餐厨垃圾处置短板,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转运、非法倾倒危废行为。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置要求,坚决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渗漏、扩散。还要推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开展“禁塑”督查和执法检查,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袋,杜绝过度包装。“此外,建议强化执法监管,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加强执法力量,深入开展'清废’专项行动,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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