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抗美|书法本体漫谈
书法在今天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艺术门类,这就意味着今天的书法不再承担语 言文字的交流和传播功能,写信、书写文件和文稿,早已被硬笔和电脑所取代,今天书法家的创作,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向人们提供欣赏的书法艺术作品,书法承载 的所有功能都依靠于书法的艺术性。南京大学周宪教授说:“书法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虽是汉字排列,却和识字关系不大;虽有文字意义,但书法主要不是为了传 达文字意思;虽然书法中有一些模仿的象形,但它根本不是书法表现的主旨。”他这里强调的书法本体的表现能力。当我们赏析一件书法作品,或判断一件书法作品 的高低优劣时,首先是看书法的艺术性,其次才去关注它的文本内容。同样,我们被一件书法作品所打动,应当是书法的各种元素所带来的“有意味的形式”,而不 是书写的文字内容。其实,面对一件好的书法作品,首先的震撼通常不是通过辨识文字得到的,而是书法作品那神妙奇特的感染力激发了我们的审美愉悦。如果不是 这样,外国人认识汉字的人毕竟是极少数,中国书法怎么走向世界?
书法审美活动中“读”与“看”的关系
在脱离实用书写、文字传播的功能之后,书法在今天已经变成一种纯粹供人 “观看”(亦即欣赏)的图像艺术,这种转变,对书法的审美活动和书法创作都带来巨大影响,也牵涉到对书法传统的重新认识和评价问题。从“阅读”(强调对文 本内容的阅读)转向“观看” (即书法形式的观赏),这是书法现代性转型带来的审美革命,不管我们从个人情感上是否接受书法现代性,但书法传统形态的现代转型,已经成为当代书法艺术史 的事实。所以,研究书法审美活动中的“读”与“看”关系,并从理论和创作两个方面,寻找和解答书法艺术中各种视觉因素,从中总结影响视觉的书法形式规律, 这是每一个有抱负的当代书法家必须面对的问题。
我们知道,在书法史上,基于特定用途的铭文、碑刻、信函、手札等,构成了 宋以前中国书法传统最核心的资源,也代表着传统书法艺术的最高成就。今天我们面对这些作品时,都是以艺术品的价值来对待的,审美活动中的情感介入方式是借 助有意味的书法形式来完成的,也就是说,是这些作品的形式给我们带来审美的愉悦和情感的共鸣,对文本内容的阅读,成为书法审美活动中的附加意义。但对于当 时的创作者而言,文本的阅读,文字的规范和可辨识性,却是首先考虑的问题。换句话说,这些基于实用的书法艺术品,其原始的创作动机,首先要供人辨识,其次 才考虑书法形式上的创造性表现。所以,就传统书法而言,作品内容的可识可读性是带有强制性的规范要求的,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必须在识读过程中逐步打开。但现 代书法已经发生转变,作品内容的释读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了。我们进入展览大厅,看完一个展览,可能会一下说出哪些作品感动了我们,但很少有人能够说出这些 作品的文字内容。
书法审美活动中从“读”向“看”的转变,直接要求今天的书法家研究视觉形 式规律,而这在传统书法创作中却是居于第二义的。所以,作为视觉形式规律中最重要的构成关系,已经成为当代书法最重要的形式内容。沃兴华先生曾经将构成作 为书法现代性的形式标志,正是基于书法已经脱离实用,成为一种图像艺术,从而做出的极具洞见的判断。
当然,我们可以说,传统书法具备了形式构成的所有法则,但传统书法与现代 书法中的构成关系,在书法创作中占的地位不同,构成的核心内容也不同。作为“阅读”文本的传统书法,欣赏方式是在手上把玩的,结体和点画是最重要的形式要 素,书家在创作过程中,可以不考虑整体形式的构成意味。但在现代书法欣赏中,首先引起我们关注的是整体构成的形式感,然后才是结体、点画,最后才考虑文字 的内容。所以说,从审美活动的过程看,传统书法从“阅读”文字内容开始,通过玩味有意味的结体和点画意味,在阅读中完成艺术的审美活动;现代书法则是从“观看”整体的构成形式开始,然后进入结体和点画的品鉴玩味,而书写的文本内容的释读,则不再构成审美活动的必要条件。
可能有人会质疑,既然今天的书法审美已经从“读”转向“看”,是否在现代 书创作中完全可以打破文字的释义要求,甚至解构汉字,转向纯粹的笔墨构成呢?不是的!如果动摇了这一点,要么是对传统的忽视,要么是偷换了逻辑概念。书法 从“读”为第一义转向“看”为第一义,属于书法的审美范畴,而汉字和文字内容,则是书法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的本体属性,是书法作为一种形式存在的前提 和基础。就像我们欣赏一棵树,给予我们审美愉悦的是树干的形状,树叶的色彩,枝干的穿插,我们不必关注这棵树的物种属性,但并不是说可以不要物种属性,离 开物种,一棵树就失去了应有的美。同样的道理,中国书法的美,是依托于汉字造型表现、空间分布和连续的文字书写中的节奏表现中形成的,前者构成书法的空间 艺术特征,后者构成书法的时间艺术特征,从而使书法完全不同于绘画、音乐等其他艺术。如果解构了汉字,打乱了文字内容连续(释义性)书写的规定性,书法也 就失去了本质属性,必然走向抽象绘画。所以,我们谈书法审美从“读”转向“看”,并不是不要可读性,而是指出书法艺术的本体内容正在成为书法创作和欣赏的 第一要求,这种书法艺术要素的形式意味,是在保留可读性的文字和汉字的前提下完成的。一件真正优秀的书法作品,一定是在强调可视性的同时,兼顾可读性。
现在书法界很多人一看到“构成”这样的说法,就认为是西方的理论,我觉得 先不要忙于下结论,需要认真的追根求源,冷静的思考以后再说。纵观传统书法绘画理论,其中的布白、章法,就是一种构成理论,其内在的形式法则与西方的构成 理论是一样的。但从概念本身的内涵与外延来看,“构成”一词,比“布白、章法”更具概括性。另外,“构成”一词已经成为各个艺术领域通用的术语,其内涵与 外延早已被国内外艺术研究领域所广泛认知,今天的书法发展、书法传播、书法研究不可能再局限在封闭的书法内部,我们要进行广泛交流,和国际交流,和国内外 其他艺术领域交流,要把书法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纳入当代文化艺术的潮流,必须要在理论表述上打破封闭的体系,采用通用的艺术理论术语,这是一种学术规范。
文本内容与与书法艺术内容的关系
要认识书法创作时书写的文本内容(比如唐诗宋词,格言警句等)与书法作品 内容的不同,林语堂的观点是一把钥匙,他说:“欣赏中国书法,是全然不顾其字面含义的,人们仅仅欣赏它的线条和构造。”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某些书写素材来说 明这一点。比如温庭筠“小山重叠金明灭”这首《菩萨蛮》,词的内容很有味道,但书法家如果以这首词为创作素材,他要表达的是什么呢?是不是也同词人一样, 通过人物动作、细节描写,一个暗示接着一个暗示来表达深宫女子的春愁秋怨呢?不是!书法家的创作,是书法家的情感表现,怎么能把书法家的情感拉扯到温庭筠 那里去呢?这显然是不能成立的。温庭筠的词对书法家来说,只是一种素材、一种表现的元素;而书法家的创作,是经过书法家的艺术构思和创造性的形式表现,形 成的有意识的书法作品。著作权完全属于书法家所有,与温庭筠毫无关系。这里有个是非问题:词人的词是艺术,但它是文学艺术,绝对不是书法艺术。另外,这首 《菩萨蛮》反映的是温庭筠的情感-——愁与怨!而书法家创作作品时的心情可能与之相反——喜悦、快乐!既便同时都在表达愁怨,也绝对不可互相替代,两者不 能混为一谈。
那么,什么是书法的内容?这个问题涉及到书法这门艺术的定位问题。当前, 人们对什么是书法内容持有三种态度。一种态度认为,书法作品所书写的字就是书法内容。比如唐诗宋词,名言警句等。另一种态度认为,书法作为线条艺术,各种 线条的表现就是书法内容。第三种态度主张前两者应该结合起来,认为诸如唐诗宋词、名言警句等书法内容,对书家的情绪起着重大作用,如王羲之的《兰亭序》、 颜真卿的《祭侄稿》、苏东坡的《寒食帖》,都是因为书写内容激发了作者的创作灵感。由于书家灵感的冲动,所以就会创作出高质感的线条来。我认为这三种态度 都值得商榷。
写字即书法内容的态度是非艺术的观点,或者属于实用审美的范畴;线条表现 即书法内容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因为书法艺术具有时空交叉的品格,它不仅仅是线条艺术;第三种态度看似全面,实则是一个非艺术的观点与片面性相加,其“和” 并不等于正确的态度。我认为,唐诗宋词、名言警句等不是书法的内容,它只是书写的材料、符号而已;而线条呢?也不过书法的一个造型元素而已。真正书法的内 容,是笔墨(如点画、结体、组、行、墨色等)和空白的造型及其组合关系。具体一点说,空间分割、点画组合、结体造型、时间运动、节奏演绎、墨色分布及其对 比关系等共同组成了书法艺术的内容。
空间的分割与组合,营造出绘画意境;时间的运动流转,呈现了音乐特质。空 间与时间在书法艺术中是一致和兼有的,点画造型不仅属于空间范畴,它在表现点画自身价值的同时,也具有时间推移的品格。节奏演绎实际上表现的是阴阳关系。节奏在对比中产生,对比的双方即阴与阳的对立统一。“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乃是节奏之本。正所谓“阴阳者,天地之父母,万物之纲纪。”作品中的空白与造 型,各种笔墨造型为阳,空白为阴,所以空白与笔墨造型之间是阴阳的对比关系。同时,空白的大小、形状、部位本身又形成新的对比关系;笔墨造型的点与线、粗 与细、长与短、正与侧、方与圆也形成强烈的对比关系等。这里我们可以对对比之美做个总结:点画的方圆、提按、藏露、曲直;结体的正欹、大小、宽窄、向背;墨色的粗细、浓淡、枯湿、润燥;章法的疏密、开合、虚实、错落;节奏的迟速、留遣、轻重、使转等,当这些变化的元素在符合平衡感和对称性的原则下,并体现 于一幅书法作品中时,我们就会感受到美感。那些上下平齐,左右方整,状如算子、毫无变化的印刷体,与这样的书法作品相比,只能作为写字,或是写美术字,不 具有艺术的美感。
墨色分布就是浓淡枯湿在作品中的分布。墨色的分布与蘸墨频率、蘸墨的多 少,用水习惯有关。蘸墨频率高,对比关系就少,墨色起伏变化也少。相反, 蘸墨频率低,对比关系就明显,墨色起伏变化也就大。创作中的墨色变化,一般情况下是由浓到湿,由湿到干,由干到枯。从表面上看,它好象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 程,但这个过程有长有短,也有程度深浅的差别。那么,墨色的浓淡枯湿及各自在作品中占据面积的大小,就构成了视觉效果的丰富程度,所有这些也都是书法的内 容。
我反复强调文本内容不是书法作品的内容,并没有涉及到文本内容重要或不重 要,因为这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另外,我们强调书家情感在书法作品中的表现,也丝毫没有忽视诗词内容对书家情绪影响的意思,更没有忽视当下人们对书写素材 内容选择的意思。我们可以用颜真卿的《祭侄稿》为例,来说明文本内容和书法作品的内容的关系。设若颜真卿仅有对家国之祸的悲怆感受,而无相当的文学修养, 亦无书法造诣,他能否作出《祭侄稿》这样的散文?他能否留下堪称书法经典的书作?答案当然是都不可能。我们还可以假设,颜真卿具有极高的文学素养,然而书 法水平一般,他书写《祭侄稿》之悲怆的情感,是靠文学的力量来表达,还是由书法的魅力来传达?当然我们还可以问,颜真卿作为书法家,设若文学修养平平,其 悲怆的情感又会构成一个怎样的《祭侄稿》呢?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1、我们应该首先确立一个前提,书法和文学就其艺术属性而言,都具有“形式·情感”之互构特征,这是艺术的共性;
2、就文学和书法是艺术特殊门类而言,其传情达意的具体方法、途径一定存 在着各自的特殊性。我们不能因艺术共性而混同书法和文学的本质特性,以致造成认识的错位。书法家之所以成为书法家,乃在于其超绝的点画、结体的创造能力和 天才的组合能力而非语象造型能力。书写文本内容的文学性高低(垃圾类作品除外),既不为书法作品增值,亦不会减值。于书法家而言,诗歌只是作为书法的文字 材料进入书法家视野,如何处理这样的材料,使其从“材料”转为艺术“形式”,是书家的份内之事,即书法家艺术能力的节点所在。
3、 对于文书俱佳者而言,借助出色的语象造型和字体造型,不排除可以传达一致的情感。从艺术创造主体角度看,这是文学与书法修养的双重效应。对艺术欣赏者而言,也是文学和书法艺术效应的叠加造成美的强烈感应。
4、我们也不排除另一种情形:书法造型所传达的情感与书写内容(譬如诗 歌)之情感并无一致性,但欣赏者却明明感到既为书法造型而产生的意蕴而震撼,又为文学内容倾倒;或者侧重于某一方面。这其实已经不是书法创作或本体论范畴 的问题,而是欣赏——接受层面的现象了。这一现象的产生,可以追究到欣赏者艺术修养乃至敏感点的不同。对于不同的艺术欣赏者而言,敏感于文学艺术者,完全 可能在一幅以诗词为载体的书法作品面前更自觉地欣赏其文学内容,而非自觉地折服于书法的“有意味的形式”,却“自以为”在欣赏纯粹的书法作品。这种“张冠 李戴”,也就造就了对书法内容的误读——当然也可以说,文学内容误导了他。这种错位,不仅发生在书法领域。以欣赏流行歌曲为例,歌词和曲律都可能引发感 动。但当他沉迷于歌词时,他此时就是一位文学迷恋者而非音乐赏析者。作为纯音乐和纯书法欣赏而言,可以不涉及文学内容,但这样的纯粹并不容易甚至很难做 到。因为美感本身是综合的,难以分门别类的。然而这终究不应妨碍我们就各艺术门类的本质进行纯粹判断。只要我们在理智上分清楚现象的混杂交揉与本质的泾渭 分明,就可以不停留于表象,而专注分析使书法、文学、音乐等艺术门类成立的书法性、文学性、音乐性。简而言之,在艺术欣赏中,我们无须运用排异法来使自己 的美感体验达到纯粹;但在艺术理论的探讨中,却必须确立这样的理论目标。
文学是语义兼音律造型,而书法乃靠点画、结体和通篇造型来反映内容。在书 法创作中,无论是单字,还是诗词作品,一旦进入书法领域,其音、义因素即暂时退隐,而点画、结体及其组合成为前台内容。若将“内容”仅仅指认为书写的文字 材料,则此“内容”和形式并非处于同一逻辑层次,而仅仅指素材,也即“表层形式”。我们需要进一步追问,与书法的形式处于同一逻辑层次的内容是什么?也就 是在探询,使表层形式转向深层形式的具体内容有哪些?这一点,我多次阐述过:用笔的轻重快慢、点画的粗细长短、结体的大小正侧、章法的疏密虚实、墨色的枯 湿浓淡,以及各种组合对比后产生的关系,这才是书法作品的内容。对此,中国书法家协会前任主席、著名书法家、书法理论家人、诗人沈鹏有一个精辟的论断:“书法是纯形式的,它的形式就是内容”。事实上,书法的形式是形式的形式,书法的内容是形式的内容。所谓“形式的形式”,即表层形式的深层形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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