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来了,女性如何保护婚前财产?
如今,女性虽然在经济上很独立,但确实容易被恋爱冲昏了头脑,有关财产,在婚前没有做好隔离和防护,一旦出现婚姻危机和风险,吃亏的就是自己!
那如何来避免财产的损失呢?那就是务必做好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隔离。
这里的财产,不仅是你个人名下的财产,还包括你父母的财产,我们先来说说父母的财产。
《民法典》1062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你可能以为自己是家里唯一的女儿,父母的财产就是我的财产,大错特错!
当父母一方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突然离世,这个财产已经悄悄地通过《民法典》法条演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相濡以沫,白头到老一辈子,当然是最好的结局,可一旦发生婚变,父母财产必然会百分百地遭遇分割!
我们再来看女性自己名下的财产该如何来保护?
现在很多独立的女性在婚前都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有的甚至连房贷都已还完,以为这是自己的婚前财产,和配偶没有任何关系,便高枕无忧地领了结婚证。
殊不知,大多数女性只考虑到了将来可能离婚的风险,觉得即便离了婚,对方也不能分走房产。
说的没错,离婚的确不能让对方分走房产的一分钱,但是有一种极端的风险,这种风险是绝大多数女性最容易忽略的,那就是外一的外一,自己碰上了意外的人身风险怎么办?
这种风险虽然比较极端或者说是个例,但谁又敢预测自己一辈子绝对地不会发生这种风险呢?
一旦碰上了,按照我们自己的心意,是希望自己的财产留给失独的父母养老呢?还是希望配偶带着自己的财产再娶呢?答案不言而喻吧!
我们的《民法典》1127条规定:配偶,子女和父母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当女性的婚前个人财产瞬间变成遗产时,是按照法定继承顺位来继承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每个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份额。
假设一套房子价值600万,没有子女的情况下,配偶最少可分得200万,如果是单亲家庭,那就是300万,发生这种法定继承,无论找多好的律师,也是没有任何挽回的余地的。
女性婚前财产除了房产,还会有大量的现金,现金最容易发生的财产损失就是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混同。
你自己婚前存的钱,能保证一直趴在银行账户上,长久不动用吗?一旦动用了这个钱,能说得清楚你花的这个钱到底是婚前存的,还是婚后存的,只要银行账户在婚后发生了资金进出的变动,即使这钱是你自己赚的,依然是婚后共同财产。
那我们女性如何规避以上所说的这些情况,避免我们婚前个人的财产损失呢?最好的方式是:
房产通过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来确定权利的归属,我父母的房子只给我一个人继承,和配偶没有任何关系。
因为法律给了我们很多选择,我们要善用这些选择,除了法定继承,《民法典》1063条第三款还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这个法条的设立,可以规避掉我们很多财产的损失,这样无论多极端的情况,都不会发生资产外流的情况。
那我们现金最好的去处,就是通过保险这个法律工具来解决,为什么说保险是一个法律工具呢?因为我们可以通过投保人,被保人的精妙设计,结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再加上一些保全措施,完全可以避免按照《民法典》1127条法定继承来分割财产。
所以,亲爱的女性朋友,别傻傻地让你的父母陪嫁你现金了,也别陪嫁豪车到手就贬值了,更别在人家男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里,傻傻地出几十万的装修费了,有爱的时候装修的那是家,当爱散尽,贴上的琉璃瓦块都是抠不下来的财产。
如果离婚,男方的房子不但毫发无损,还白白获得了装修,不打个三两年的官司,男方不会掏一分钱补偿你的,而是叫你把装修的东西拿走,这就是我们女性网友寻求帮助的真实案例!我只能很惋惜地送上四个字“引以为戒”!
爱情是美好的,一如既往地支持每个女性追求自己的真爱和幸福,只是在追爱的路上,要有一颗清醒的头脑,婚姻毕竟是由一纸合同来的,当这个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权利义务失衡,执行不下去了,要被撕毁了,人性的自私,贪婪无疑也都会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这就是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