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跳槽到对手公司,责任在谁?

今天看到一则新闻,标题是“19名员工集体跳槽到对手公司,老东家怒而起诉!”

网友的评论,有说跳槽员工没有职业道德的,也有人表示“老板也要对自己找找毛病”,甚至有人反问:“留不住人怪谁?”,“老东家做了什么事,能气的19名员工都到对手公司去?”

如果情况属实,对于这件事,个人认为三方都有一定责任。

首先是对手公司。一方面没有考虑法律问题,对自己,对挖来的员工都没考虑相关问题,才会导致文中提到的巨额赔偿等情况;另一方面这种肆无忌惮挖墙脚的行为,极度影响在同行和供应链企业中的口碑,令人恐惧,试问谁敢跟这样不懂规矩、不守规矩的企业合作呢?

其次是被挖企业。一方面要自省,员工跳槽不可能是单方面的对手公司待遇更好,因为即使他们待遇更好,也不可能超出同行业太多。另一方面,公司公关做得不够好,第一步应该找专业人员私下解决,解决不了再第二步起诉;走到起诉这一步,也要尽量把事件的影响公关到最小。因为不能给人以企业会起诉犯错员工的形象,很多不懂法律、不懂内情的应聘者,会因此对企业产生应聘恐惧,他们会害怕自己哪天犯了错也被起诉。这一形象会影响企业的招聘工作。

最后,跳槽的员工。他们确实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既然在离职时签署了保密协议、遵守竞业限制的承诺,就应该自觉遵守,即使是因为待遇问题离开上家企业。

而且,即使没有签协议,或许他们也不懂法律,但基于行业的潜规则,个人品德,个人的职业道德,也应该自觉遵守。这样在下家企业就职,才会得到领导的信任和重用。

这是做人的操守,也是以后再就业的根基。因为没有企业敢用不遵守行业规矩,还很有可能泄露自家商业机密的员工。

老刘说管理

让管理不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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