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风格与偏爱 | 谈侯马的诗集《夜行列车》
一种风格与偏爱:叙事,呈现理智和情感
——谈侯马的诗集《夜行列车》
赵卡
衡晓帆,笔名侯马,1967年12月出生,山西侯马人。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北京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大学毕业,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在职研究生,法律硕士。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衡晓帆出版个人诗集有《哀歌·金别针》《顺便吻一下》《他手记》等,曾获2000年天问诗歌奖、2007年《十月》新锐人物奖、2007年中国先锋诗歌奖。《他手记》被评为2008年中国诗歌排行榜年度最佳个人诗集。
30年,和风格融为一体,可以视作呈现一个诗人形象的小编年史——对入辑诗人而言,磨铁读诗会出品的“中国桂冠诗丛”多少有一点半途盖棺定论的意思。由此,我想到了前不久和诗人侯马在一次出行途中探讨过的一个问题:诗人的“终身写作”。在侯马看来,一个诗人一生中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终身写作”,但现代以来中国还没有出现“终身写作”的诗人,我们可能是第一代这样的诗人。毋庸赘言,中国的当代诗人还处于阶段性写作中,尤其对有的诗人来说,眼下还不能盖棺定论——比如我下面要谈到的侯马。
“中国桂冠诗丛”组辑里的《夜行列车》,是侯马前后已出版的几部诗集中重要的一种,和前几部相比,这部诗集不是出于作者本人的“自选”,而是选家“秒选”的结果——选侯马的诗,沈浩波用了“秒选”——这个词用得既准确又仓促,同时也太省劲儿,因为侯马的诗几无废品,完全可以“盲选”。
收入这本诗集里的《凝望雪的傅琼》,是我最早读到侯马的一首诗(已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在那个具有“历史感”和滥觞“叙事性”的年代,我从这首诗中发现了一种复杂却透明的技艺:词语是如何与事物建立精妙关系的——就像马塞尔·普鲁斯特描述过一个消失的世界那样,用一种重温的方式连接起了两个世界的永恒瞬间,宏伟、准确、明晰。就这一首诗而言,那时的侯马具有善良意志,怀着赞美,出于本性而非预设,注重诗的事实(事物)、词语和观念的含义达成一致,当他不久就进入一种结构主见里时,口语意识让他更明确了这些,诗指向具体的命名、声音、回忆、行动性、事件及其态度。
从30年的时间跨度里观察一个诗人的风格与偏爱,你会发现侯马从经验主义式的出场到极具质感的口语风格的转变几乎是一夜之间完成的,一切呈现皆为内容,对自身的冒犯我们可以理解为见解对禁忌的一次性征服——口语诗,拥有一种来自自身的活力。
与本质性的经验主义写作相对,侯马的诗视角陡峭,充满了祛魅的细节,像《存在》《致未来》《夜行列车》《吃灯泡》等篇章,如控诉般移动并令人感到惊讶(悚)的画帧,这就是对作为一种事实的日常生活的关注,在复原具体的细节中,被遮蔽的事物得到了恰当的呈现——脚步要发出“踢踏”声,嘱咐入学的孩子“如果你想上厕所/就一定要去上厕所”,追着煎饼摊主交钱……不用隐喻和意象这些诗的传统技术,隐没在只有小说才能发现的令人惊骇和颤栗的个人历史境遇,被用口语诗的超越了细节本身的力量讲述出来。
关于诗歌和诗人的现实关系,侯马有一个清晰的圣伯夫式的见解——“诗歌必然呈现诗人形象”。仔细辨析这种见解后就会发现,侯马在说诗人一旦处于存在着不止一种禁忌的历史场域中,他还可否说出“否”?我(们)发现,侯马的“九三年”诗系(“九三年/我在前门当警察”)是一种罕见的具有质感的“我的编年史”,即第一人称叙述的叙事,对现实的有力承担打掉了经验主义式(“旁观者”立场)的挟持成见的雄辩;比如《披着羊皮?的狼?》里的价值处境,作者需要处理一个冲突,也就是这首诗呈现出的一个微妙的戏剧化场景——因天冷,警服是否可以披到被查获的卖淫女身上?我前面说过侯马“具有善良意志”,但善良意志如何施行,成了一个怪诞的问题。
在此,我临时插几句话——知识分子写作与口语写作(我认为“民间立场”提法不对),这是上世纪末的“盘峰诗会”提出的两个尖锐对立的诗学命题,其意义深刻到影响了当代诗歌在后来的发展进程。如今回过头来重新审视其中的观念局限,发现双方均不得不进入了一种结构主见里,换句话说,就是诗的方法论在特殊的历史情境中有它集体的道德偏见。20年后,我惊讶地发现了一个吊诡现象,知识分子写作与口语写作在某种信念上竟然惊人的一致,参与争论的诗人都是如托马斯·索维尔定义过的那种知识分子——“理念的处理者”,这个“理念”现在看就是侯马反复重申并审视过的一个重要观点:“诗歌必然呈现诗人形象”。
自诗人伊沙从卡尔维诺的一篇论述史诗和口语诗的文章中提炼出了口语诗的核心观点“事实的诗意”以来,中国的当代诗写作就呈现出这样一种相互对峙的景观秩序:口语诗和非口语诗。这里面没有共识,只有明确的边界,即深藏于每个诗人心中的民粹主义(诗的主观主义之一种)。非口语诗强调诗的经验和想象力,口语诗则强调事实变成事件的历史时刻——侯马有一首诗叫《清明悼念一桩杀人案的受害者》,写一个丈夫杀死妻子的事,其中有个惨烈而残忍的暴力细节:“男的用菜刀/使劲剁/女的终于服软了/跪着说:/'我跟你回去’/男人,望了一眼/快砍断的脖子说:/'来……不及了’”这首只有记录和呈现恶行的诗震惊了我,实质上,对诗人自己也构成了伤害,因为书写这一事件本身就充满了巨大的风险。
在当代中国,诗与现实的关系似乎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诗如何现实却是个永远新鲜的问题。在侯马这里,他不苟同于某种经验主义立场上的诡辩——遵循梅特林克式的“愈是深刻的感受,在表达上就愈是含糊不清”的原则,也讨厌谎言——里卡尔多·雷耶斯(佩索阿的异名者之一)就说“ 我讨厌谎言因为它不精确”。侯马的现实主义书写有着极强的个人风格和严峻尺度,他偏爱在一种简单的结构里表现人的亲历性和诗的见证性,与其说这是一种诗歌理念的体现,倒不如说他愿献身于某种普遍的匮乏——他对晦暗难辨的经验主义诗学格外警惕。比如《逻辑》(竟然未收入《夜行列车》这个集子),这首诗的立场使侯马最离经叛道也最具勇气和良知,套用《纽约时报书评》评价扎加耶夫斯基的诗时说的一句话:“将我们带离了那些令感官钝化的日常惯性……”
表面上看,侯马在口语诗叙事的表达上遮蔽了他的其他能力,事实上他的其他能力恰恰是在口语诗局限上全面呈现出来的。像《拉姆斯菲尔德如是说》《十九个民工》《夜行列车》将反思嵌入饶舌式的语言形式里,可谓意趣与省察同在;《种猪走在乡间路上》《一个女孩》《饺子》《吃灯泡》呈现了欢乐的内容和美妙的时刻,但又会让人深刻体味到人在困境里的存在感;《李红的吻》《有一个人他自己还记不得他是谁》《致未来》《鸟巢》蕴藏着种种悲伤,悲伤又有力地增进了诗的现实感,但诗人所克制的也正是诗人所思考的;《我爱北京天安门》《披着羊皮?的狼?》《项链》《听接警员讲述一场火灾》和诗人的职业经历有关,这种罕见甚至异质的叙事“及物诗”,给人印象最深的莫过于诗人将特殊的题材变为对日常现实的思索;《那只公鸡》《小兔子》《端午节》里有了无遮蔽的童趣;《小柿子》《反目成仇》《代销店》《干部》《不可或缺》则是忆旧的;显而易见,《卖塑料花的农夫》《冬夜即景》《麻雀。尊严和自由》是处理世界和事物的抒情诗,《留学》《贝尔格莱德》《维也纳铁匠》《圣诞夜》属于域外闻见录;最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侯马还写过《吸血迷情》这种暗黑的哥特风诗作,有点像波德莱尔……恢宏的激情和恰到好处的克制,我仅举出这些诗篇的例子,就足以说明侯马在口语诗局限上的对题材(素材)的全面处理能力,他的叙事除了显示写作风格还表述观点——像策兰那样,叙事即观点,他在观点的表述上有谨慎的限定条件。
在当代中国的共同语境下,诗人们的写作分叉出各种特殊的写作技巧,“口语诗”因其强大的综合处理能力(尤其表现在贴身和落地感上)成为最重要的一支势力,出于人类的天性(此观点可能不会博得人们的普遍赞成,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也得不到真正的理解),绝大多数人面对诗歌时,在意的是他现时的感受而非文本的观念——出于严峻现实的需要,“口语诗”在当代中国是被发明出来的,由此,我们才真正发现了“诗歌必然呈现诗人形象”的现代性。以这本《夜行列车》为例,侯马在他诗中观察和洞察到的,作为一种个人化的风格与偏爱,他的极具深切现实意识的叙事呈现了理智和情感的应然,绘其情势却无粉饰,正是“口语诗”中文明的力量。
顺便说点题外话,磨铁读诗会出品的“中国桂冠诗丛”,就“桂冠”二字曾引起某些人的不适,一个主要观点是目前中国还没有配得上“桂冠”二字的诗人,我觉得这种看法和说法虚浮且顽硬,在特殊的历史情境里,出版方冠以“桂冠”之名推出当代中国最具活力的诗人,就是对一种诗歌正义的伸张。
2021-07-03呼和浩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