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花鼓戏的起源、形成与发展(三)
童达清
皖南花鼓小戏《赌老婆》,边听边看
皖南花鼓戏的缓慢发展
自晚清至新中国成立之前,皖南花鼓戏的形成与发展是及其缓慢的,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第一,花鼓戏演出收入菲薄,不足养家糊口,因而许多花鼓戏艺人在迁入皖南后,转而开始务农,只是偶尔在农闲时才客串演出。如李香菊带戏班至宣城后,不久就散班务农。这就影响了演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更不利于皖南花鼓戏的形成与提高、创新。
第二,早期花鼓戏的演出,为招徕观众,增加收入,常在赌场、妓院开演(或赌徒为招揽赌众,以请戏班演戏为幌子),而聚众赌博无论哪朝哪代都是明令禁止的,这就影响了花鼓戏的声誉。“乡鄙有演唱淫词者,或杂以妇人曰花鼓戏,或在茶肆,或在野间,开场聚众,最足伤风败俗,近因官司严禁暂息。”(光绪《南汇县志》卷二十)
第三,部分花鼓戏的剧本语言庸俗鄙俚,甚至色情下流,有“伤风败俗“之嫌,这也是与封建统治者所提倡的伦理道德相违背的。因而也为一些开明的知识分子所不齿,如晚清思想家冯桂芬就曾写信给曾国藩提及此事(《公启曾协揆》,《显志堂稿》卷五)。即使到了比较开明的民国时期,仍有人对之口诛笔伐:“间有皮影戏、黄梅调、花鼓戏,花鼓曲尽淫词,伤风败俗,莫此之甚。”(民国《宁国县志》卷四)
第四,由于花鼓戏的民间性,一直遭到自朝廷到地方政府的歧视与迫害。
前面说过,早在道光八年,道光帝就直接下谕旨予以禁演。各地方政府自然是遵旨照办,这样的例子在各地方志中不胜枚举。如嘉庆十一年(1806)青浦知县武韵清就曾明令禁演花鼓戏:
禁花鼓戏示曰:照得青邑地方滨海,商贾如云,船多桃叶之迎,市尚竹枝之唱。新声竞起,流弊何穷。本县莅任以来,访有各路流娼,四方游手,借雍门之名色,作曲巷之生涯。缠头献媚,争为半面之妆;执板临风,惯击细腰之鼓。甚且按户敛钱,登台演曲,招妓船而共泊,轰赌局以争开。观者如狂,趋之若骛。岂特倾家之路,实为酿祸之阶。本县念切苍生,都忘丝竹,官非白傅,倦听琵琶。摧花砍树,长留匪石之怀;打鸭惊鸳,不避焚琴之谤。倘其闻风即化,愿其雅治于弦歌;如仍怙恶不悛,静听肉声之鼓吹。为此仰示阖邑知悉。(光绪《青浦县志》卷十四)
更有甚者是对花鼓戏演员的直接迫害,如许多演员都做过牢,涂老五的行头被烧过三次,黄富炳(花旦)被逼得跳河自尽。等等。因而花鼓戏的演出只能在偏僻的农村,或者改唱京剧、徽剧等,形成所谓的“二蓬子”(二棚子)。
然而,我们也应看到,花鼓戏毕竟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尤其是受到广大市民与农民的喜爱,所以花鼓戏可以说是屡禁不绝,甚至“愈演愈烈”。民国二十四年(1931)四月十四日的《宣城日报》就记载了这么一件事:
看花鼓戏跌断金莲——城内前日晚瞒唱花鼓戏于高巷口,有东坂头冯某之妻,年近花甲,尚喜看这戏。虽夜静更深,而观者人山人海,拥挤不堪。冯妻正看得兴高采烈,忽然足下板板挤倒,将金莲跌蹰。且该氏半夜起来喜喜欢欢去看花鼓戏,不料遭此意外之灾,哭哭啼啼回家,可谓祸福无门,惟庸人自用云。
由此可见花鼓戏的受欢迎程度。其实即使是地方官、军警往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给钱放禁,或私下偷演。
徐珂《清稗类钞·讥讽类》记载:
陈某者,尝为黔阳县知县,……尝出示禁花鼓戏,而妻笃嗜之。一日,传演全班,方为钱侩丰某雇演久之,始至,著名龚姓小旦又为所留,大怒,遽嗾陈出火签捕丰至署,半道龚至,乃释之。赠诗有云:“冬冬花鼓闹穿衙,那顾街邻笑语哗。绝代风流龚小旦,四更犹唱海棠花。”又云:“一击醋坛成粉碎,火签标出锁丰郎。”
青浦潘际云《花鼓戏》诗曰:
村落冬冬花鼓戏,千人万人杂沓至。台高八尺灯四围,胡琴一响心乍开。靴帽何所借,里中富户分高下。裙襦何所求,前村少妇多绫绸。姊妹哥郎更迭唱,半是欢娱半惆怅。宛转偏工濮上音,缠绵曲肖闺中状。酒席半夜阑,风月今宵好。亦有女郎侧耳听,反说不妨年纪小。谁禁之?有县官,昨夜优伶赏果盘,幕友点烛三更看。(张应昌辑《国朝诗铎》卷二十六)
黔阳直县陈某之妻在县衙开演花鼓戏,青浦知县半夜在家偷演花鼓戏并请幕友观看,都很好地说明了花鼓戏所具有的艺术魅力,这是靠任何行政命令手段所不能完全禁止的。
建国后花鼓戏在宣城的大发展
1949年4月,皖南解放,在党的领导下开展了“土改”运动,流散在各地的花鼓戏艺人都先后回到家乡参加“土改”,分到了土地房屋,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五一年春节期间,在地方政府与农会的支持下,各地纷纷举办灯会,搭班唱戏。据宣城县文化馆统计,仅孙家埠、水东、油榨沟、水阳、团山五个区,就有九个戏班,每班都由村长或农会主任任“领班”,以老艺人为主角或任戏师傅,吸收年青人加如演出队伍。如油榨沟老艺人陈景山,在土改中入了党,当了农会主任,他和弟弟陈宗美等联合“起了班子”,在附近几个乡演出,直到二月春忙才散伙回家种田。
随着党的戏曲工作方针政策的深入贯彻执行,各级政府文化部门加强了对戏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具体业务由各地文化馆(站)负责。
1952年6月,宣城县举办花鼓戏艺人培训班,参加人数六十多人。他们在老艺人的言传身教下,很快成为花鼓戏的艺术中坚。
1954年春节,安徽省黄梅戏剧团来宣城进行为问演出,他们观看了花鼓戏《打瓜园》,双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相互取长补短。后来《打瓜园》移植进黄梅戏,在合肥公演,严凤英扮演费大娘。随即省文化局将之定名为“皖南花鼓戏”,从此皖南花鼓戏有了正式的名称。
1954年春,华东实验歌剧院俞慎、商易、马戈、张远文、黄立等一行五人到宣城采风,至四月底结束。他们记录了皖南花鼓戏的全部唱腔,宣城文化馆根据他们的记录,油印了《皖南花鼓戏唱腔曲谱》一百份,分发到宣城、广德、宁国、郎溪四县相关单位,
1954年10月,为了参加华东地区地方戏会演,临时抽调了宣、郎、宁、广四县的部分演员,组成了“宣城大众皖南花鼓戏剧团”,代表芜湖地区参加华东地方戏会演。安徽省文化局派出由徐寿凯、时白林等人组成的辅导组,集中在宣城集训了两个多月。在会演中,皖南花鼓戏剧团演出了刘永濂整理的《打瓜园》,获得著名戏剧家赵丹、周信芳等的好评,陈兰英获演员三等奖,胡兰庭获演出奖。
1955年春,宣城县皖南花鼓戏剧团正式成立,杜庆荣任团长,俞汉银任副团长(后改为濮成永),团员有李惠文、邓纪金、黄光明、刘国栋、杨国珍、郭恒云、邓培英、李开枝、徐凤鸣、韩友香、周根水、徐子云、汪振华、王运威、齐恭华等,同时招收学员有夏垂莲、张运荣、夏青松、虞小荣、李君兰、黄凤英、朱亚琳等。
宣城县皖南花鼓戏剧团成立后,废除了旧戏班的许多陋规陋习,改进了师徒制,实行工资制度,规定工作纪律,这就解除了演员们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提高了他们的思想觉悟和工作积极性。随即,根据省文化局、芜湖地区文化局的要求,剧团成立了皖南花鼓戏传统剧目发掘小组,由李惠文、邓纪金、刘永濂等老艺人组成,对皖南花鼓戏传统剧目展开了全面的发掘、抢救、整理工作。到一九五八年十月结束,共整理出大戏三十七本、小戏八十四个,约三百余万字,交由安徽省文化局剧目研究室陆续出版,这就是煌煌九册的《皖南花鼓戏传统剧目汇编》。
1955年,宣城县皖南花鼓戏剧团还对江浙的花鼓戏流行区进行了巡回演出,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演出获得了极大的成功。不久高淳文化馆就派时钟满来宣城花鼓戏剧团学习音乐唱腔,后来加入了宣城花鼓戏剧团。其他苏南籍艺人也有不少参加了皖南的花鼓戏剧团,如杨光荣、杨金生、刘满堂等。
1956年7月,安徽省举行第一届全省戏曲会演,芜湖地区组织了以刘廷惠为团长的皖南花鼓戏演出团,演出了《当茶园》、《真实的爱情》、《诓令》、《摘南瓜》、《贾大爷》、《两个饲养员》、《相亲》等曲目,其中《真实的爱情》、《当茶园》、《摘南瓜》获演出奖,刘国栋、钟汉臣获演员二等奖,蔡仪莲、徐凤鸣、张杏晖、乔运满、张远荣、祝湘龄、潘务本、迟秀云、张桂霞等获演员三等奖,《摘南瓜》配曲安明生、刘植楠、《真实的爱情》配曲周彬获音乐二等奖。
皖南花鼓戏剧团在全省戏曲会演上获得的荣誉,说明建国后花鼓戏艺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以此为契机,各剧团掀起了比学赶帮超的新高潮。学习和移植了一大批传统大戏,如《十五贯》、《搜书院》、《告经承》、《乌金记》,皖南花鼓戏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自反右派运动开始,直到文化大革命,党的戏曲方针遭到严重扭曲,宣城县花鼓戏剧团也不断受到干扰,但是广大花鼓戏演职员本着热爱戏剧、敬岗敬业的精神,排除各种干扰,仍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皖南花鼓戏《天下第一墨》剧照
1958年7月,芜湖地区皖南花鼓戏实验剧团成立,随即参加了芜湖地区第二届戏曲会演和安徽省第二届戏曲会演。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58年9月19日,毛泽东同志视察芜湖,观看了地区皖南花鼓戏实验剧团演出的《八十大寿》,并亲切接见了杨光荣、耿心月等部分演员,地区花鼓戏剧团遂以此日作为自己的建团日。1959年10月,芜湖地区皖南花鼓戏实验剧团改称“芜湖地区皖南花鼓戏剧团”。
1960年2月,芜湖地区皖南花鼓戏剧团派刘永濂等,前往湖北、江西、河南等地,调查访问,搜集剧种资料。3月2日,宣城县花鼓戏剧团转为地方国营单位。5月,芜湖地区皖南花鼓戏剧团获省文教卫先进单位。
1961年初,宣城县文工团、京剧团撤销,部分演员充实到花鼓戏剧团。1965年3月,芜湖地区皖南花鼓戏剧团迁至宣城,改称“宣城县皖南花鼓戏一团”,原宣城县花鼓戏剧团改称“二团”。1971年3月,两团合并。1979年9月,宣城地区花鼓戏剧团重新恢复建制。
1976年粉碎“四人帮”,党和政府落实了知识分子政策和文艺政策,纠正平凡了许多冤假错案,积极动员已经改行的老演员归队,同时招收了一批新演员,皖南花鼓戏迎来了戏曲的第二个春天。广大演职员工以百倍的热情投入到学习、演出、创作工作中,一大批新创作的优秀现代花鼓戏涌现出来,并荣获各级各类多种奖项。如,1981年,杨跃庭创作的《春嫂》参加了全省现代戏剧调演,1982年赴京汇报演出,戏剧家舒强在《光明日报》发文赞扬。1982年,张亚创作的《两家春》获全省农村业余会演优秀创作奖和优秀演员奖。
花鼓戏《春嫂》剧照
1985年,宣城地区文化局大胆改革,打破原来一县一团的旧格局,将原宣城、宁国、郎溪县剧团撤销,和地区花鼓戏剧团合并,组成了新的宣城地区皖南花鼓戏剧团。演员由135人精简为71人,平均年龄由43.5岁降至25岁,演员队伍更加精干和年轻化。同时针对皖南花鼓戏剧本过少、不能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弱点,抽调精兵强将,与《剧本》杂志社、安徽省戏剧协会合作,于1985年3月成立了百花剧本公司。由此,皖南花鼓戏掀起了一波创作热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如:
1985年,张亚创作的《柯老二入党》获全省首届歌舞戏节会演剧本创作二等奖,并参加了文化部建党七十周年献演。王运威、詹硕夫、王士能创作的《姐妹皇后》获全省首届歌舞戏节会演剧本创作奖、省首届“灰喜鹊”奖,后由安徽电视台拍成六集电视剧,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1989年,王运威、詹硕夫、王士能创作的《羯鼓惊天》获省第二届艺术节编剧、导演、演员、音乐、舞美六项大奖,1990年赴京演出,受到王昆、马少波等专家的高度赞扬,1992年获全国少数民族题材剧本创作金奖。
1994年,俞丰年创作的《老板娘》获第三届中国戏曲音乐学术研讨会“孔三传”奖作曲奖,第四届安徽省艺术节剧本创作、演出奖,省“五个一工程”奖,中宣部1994年度“五个一工程”提名奖,第十届田汉戏剧奖剧本二等奖等。
1997年7月,张玉屏创作的《水妹子》获第五届安徽省艺术节演出奖。
2002年,由中国戏剧文学学会主编的《中国当代剧作家选集·张亚集》(全集10册)正式出版,这是迄今我市剧作家出版的第一部个人剧本集。
2004年10月,杨跃庭创作的《送瓜苗》、黄庭洪创作的《王婆卖瓜》分别获十一届中国曹禺戏剧奖演出、编剧、导演等多个大奖。
皖南花鼓戏的新困惑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的社会经济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人民生活也获得了进一步改善。但是皖南花鼓戏却遇上了新的危机与挑战:和全国其他传统戏剧一样,遭到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强烈冲击;老年人纷纷逝去,年轻人大多对传统戏剧不感兴趣,剧团演出、观众日渐减少,市花鼓戏剧团多年未能登台进行正规演出;受经济大潮的冲击,花鼓戏演职员收入相对较低;皖南花鼓戏创作人员、演员后继乏人,百花剧本公司因主创人员纷纷退休形同虚设,剧目更新缓慢,优秀剧本缺乏,等等。
面对这种种困惑,政府和文化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力图挽救皖南花鼓戏的颓势,重振当年万人空巷的雄风。
一是采取市场化运作和行政推动相结合的办法,积极鼓励民间花鼓戏剧团发展,扶持剧团自筹资金组团演出。如2005年2月,市花鼓戏剧团曾至江苏高淳、溧阳和本市农村为农民演出88场。与宣城酒业有限公司联姻,为企业营销宣传活动演出十多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应和经济效益。
二是为皖南花鼓戏的排练、演出、发展尽可能提供良好的物质条件。2006年,市文化局正式启动皖南花鼓戏基地建设,2012年,投资800多万元、占地面积3500平方米的皖南花鼓戏研究基地全部建成交付使用。12月30日上午,宣城市皖南花鼓戏演艺中心、传习基地揭牌仪式在市文化馆举行,市委宣传部长张建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年红,副市长黄敏,市政协副主席郑在霞等出席揭牌仪式。
三是定期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扩大花鼓戏的影响,稳定和拓展花鼓戏的观众队伍。如,2005年1月18日,市花鼓戏剧团到宣州区黄渡乡乌边村演出《送瓜苗》、《假报喜》,2006年至宣州区周王镇演出《大山情缘》等。
四是积极开展皖南花鼓戏的申遗工作。2006年,由市文化局牵头,组织部分研究人员,对皖南花鼓戏的历史渊源、传承谱系、艺术特色、艺术价值、重点剧目等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形成申报文本,并根据申遗要求拍摄了专题录像片,于2007年成功申报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8年6月14日,皖南花鼓戏又成功入选国务院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五是设立花鼓戏学校,由皖南花鼓戏代表性传承人授艺,吸引青少年爱戏、学戏,为花鼓戏传承培养后备力量。2009年9月,市花鼓戏剧团与具有艺体特色的宣城市第三中学联合开班,选择七、八年级对花鼓戏有一定了解的学生,由市皖南花鼓戏艺术学校校长、皖南花鼓戏代表性传承人杨玉屏亲自教学。2012年12月2日,还在市三中举行了皖南花鼓戏展演活动,以期进一步促进青少年学生对皖南花鼓戏的了解、喜爱。几年来,先后培养了小艺人近百人,其中有十多人在省级比赛中荣获殊荣,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实事求是地说,上述努力也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尚不足根本性地摆脱皖南花鼓戏的困境,离振兴皖南花鼓戏更是遥远。谁将皖南花鼓戏唱下去?皖南花鼓戏还有没有出路?是不是终有一天会演变成文化的“活化石”?这是摆在皖南人民面前的一个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我们期待着全社会行动起来,群策群力,为保护、传承好祖先遗留下来的这份宝贵遗产而共同努力,我们期待着皖南花鼓戏的未来更美好!
(作者系宣城市历史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宣城市作家协会理事,本文原刊于2015年宣城市政协编《宣城戏曲》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