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之最:第一家电灯厂】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八月,沈阳第一家电灯厂,也就是发电厂在大东边门里(沈阳造币厂东院)建成。
奉天电灯厂区位图
1908 年,日本将沙俄在旅顺使用过的 120千瓦三相交流发电机移设在沈阳西塔大街,建立了第一个临时发电所。于6 月21日开始向满
铁厅辖地区(租界地)送电。同时,营业厅开始营业。1910年8月,满铁在若松町建立一座新发电所,装设200千瓦三相交流发电机两台,同时撤销了西塔临时发电所。日本人在沈阳兴办电力事业以后,在城区和商埠地的商民百姓要求用电者日益增多。东北行省公署感到,自己如不兴办发电厂,利益将为日商独占。为“振兴商务,挽回利权”,1908年10月,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命令银元总局总办舒鸿贻创办电灯厂。
银元总局总办舒鸿贻创办电灯厂
当时厂房约180平方米,装有160千瓦和300千瓦三相交流发电机各1台。“一系德制、一系美制”,其它附属材料是从美国购入的。开办经费经总办舒鸿贻呈准,由银元总局从光绪三十四年的铜元和余利两项垫付,并借用银元总局的锅炉房和办公室。经一年筹建,安装了发电机组及其它设备,于宣统元年(1909年)八月正式发电,九月份城内部分街巷接上电源,除少量生产用电外,主要用于照明,故取名为东三省银元总局电灯厂。
建于1908年的奉天电灯厂正门
电灯厂送电后,除去逐年从电费盈利中陆续归还给银元总局的垫款外,尚有盈余,又加上工厂逐年扩大发展,经济上能够独立、业务上便与银元总局逐渐脱离关系,宣统二年(1910年),改名为奉天电灯厂。
民国四年(1915年),沈阳城东、西、南各关的街、巷等,由商民捐资安设电灯。官署、学校等也相继接电安灯。从此,奉天城照明用上了电灯。
奉天灯泡厂办公楼
1926年,经奉天省公署批准,在小北边门外筹建一座新发电所,装设5000千瓦三相交流发电机1台。1929年5月新所发电房落成。10月7日新机开始发电,称为第一发电所,原有的发电所为第二发电所。两所总装机容量为9660瓦千,均隶属于奉天省电灯厂。1929年以后,随着奉天省的改称,奉天省电灯厂也相应改为辽宁省电灯厂。“九·一八”事变后,辽宁省电灯厂划归奉天市政公所领导,又改称为奉天电灯厂;1934年4月又划归奉天省实业厅领导;1934年12月1日被满洲电业株式会社合并于奉天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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