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活猪可跨省调运后,广东发布最新生猪调入通知!

昨天,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农牧发﹝2018﹞23号。小编留意到,此次文件几个重点内容需养殖户们高度重视:

(1)符合条件的养殖企业可调运:规模猪场与大型屠宰场合格率较高,散户及小型屠宰场合格率较低。

(2)疫区本县的生猪可调运,非疫区县生猪可出省:目前仅限种猪、商品仔猪(约30KG及30KG以下的育肥猪),经过非洲猪瘟检测检疫合格即可调运。

(3)生猪出栏前准备工作:提前15天申报检疫;拟调运种猪数量的30%采集猪血样检测,样品覆盖本批种猪所在全部圈舍(调运量≤10头全部检测)。拟调运商品仔猪数量的10%采集猪血样检测,样品覆盖本批商品仔猪所在全部圈舍(调运量≤10头全部检测)。

(4)生猪运输车辆要求:符合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规定,并配备车辆定位跟踪系统。运输过程按指定路线行驶,跨省运输需接受省际间应主动接受省际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监督检查,动物检疫证明应当加盖监督检查专用签章。

消息一经发出,不少养猪网友纷纷表示“这个通知及时解决了很多矛盾和困难,但是需要检疫部门和养殖企业,严格的执行相关检疫和防疫工作要求”。

现在,检疫部门监管工作俨然成为了悬在非洲猪瘟头上的一把利剑。检疫监管做得好,全国上下都叫好,检疫监管做不好,病毒扩散跑不了!

目前,全国人民都在关注非洲猪瘟,相信相关部门也会严格严肃监管各环节人员工作,努力还给我们养猪人一个美好的养猪环境!

另外,广东省最近话题不断,最多的还是鲜猪肉供应不足的情况。不过不用担心,生猪调运新政策发出后,省内已有城市开始调整生猪调运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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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牧发﹝2018﹞23号文规定,省内生猪调运政策调整以下

1.疫区所在县不得调出生猪,其他非疫区县的生猪省内流动不受限制。

2.疫区县的生猪如需调出应严格实行点对点调运。为保证溯源,出证时要将完整的车牌号写在检疫证上。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疫情省份生猪不得跨省,非疫情省份(广西、海南)生猪可跨省调运。本省除疫区(珠海、广州、佛山、惠州)外都可以调入汕头市。

这次,广东汕头开了个好头,想必在不久的未来,其他地区也会陆续调整相应的生猪调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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