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北方的天空下(2)
北方的天空下(2):身份的证明
这次出行前刚看完了电视剧《身份的证明》,震撼之余,我还为此剧写了影评。没想到,在我们办理更换护照手续时,也遭遇了一场“身份证明”的风波。
想来可气又可笑,从中不难看出我们国家的户籍管理有多么混乱,某些专门为老百姓制定的规章又是多么的荒唐和不合情理。
到达石家庄哥、嫂家的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就去公安局的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更换护照和申领港澳通行证的手续。填表、照相、审核,接受申报材料...一切顺利。但离开前,那位女警察告诉我们,由于我们的户口迁入石家庄市未满10年,故需要给我们原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发函,调查核实我们在那里是否申领过有关证件,这样一来,原本就很慢的证件签发日期(15个工作日)就要变成30个工作日了。无奈,也只能等了。好在可以申请用特快专递寄发,不然谁能为此等一个月啊?
办完了两大证件的手续,感觉轻松了许多,计划明天就去哥、嫂的农场住几天。想起在过去的几年里,为办理各类证件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和南北两地奔波的巨大费用,真让人感到不寒而栗。现在确实是进步了,免除了许多不合理的“清规戒律”,一些“人性化”的新型管理方式确实让人感到一丝温暖,感受到权力机关为人民服务的温暖。
午休时突然接到公安局那位女警察的电话,她严肃的发问语调,顿时把我的一丝困意惊得无影无踪。女警察很不客气地问:“你们是上午来申请更换护照和港澳通行证的吧?告诉你们,经查询你们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答复的资料是:‘xxx(说的是建华),查无此人信息,所以你们下午必须来说明情况。”
听到这种“传讯”式的通知,我们都懵了,怎么回事呀?经回想,我立即判定,一定是建华的身份证资料在内陆派出所的记录有误。现在的结果是“查无此人”,在公安局看来问题当然是严重的,也就是说,她上午提交的身份证和快过期的护照都有伪造的嫌疑了。看来,我们遇上麻烦了,一场为“身份证明”的奔波和周折即将开始。
我们连忙下楼乘出租车赶往公安局,好远的路啊,时逢石家庄市内正在全面改建道路,许多路段不通,都需要绕行,正好在路上仔细回顾和梳理四年前迁移户口时所发生的一些情况。终于想起来问题可能出在哪里了。我们是2005年按“引进人才”将户口从呼和浩特市迁入河北省会石家庄市的,当时呼和浩特的派出所开出的户口准迁证明上曾经把建华的生日写错(把出生日期的19日错写成了29日),当新的身份证作出后我们才发现,随即委托呼市的朋友费了很大周折才让呼市的那个派出所出具了“纠错证明函件”,说是由于“临时聘用的电脑录入员疏忽所致”。之后,石家庄市公安局根据此证明为建华更改了生日记录并重新制作了身份证。可现在为什么又说“查无此人信息”呢?肯定是呼市的派出所的电脑原始记录没有更改,仍旧保留着那个因“疏忽”导致的错误记录。(太不负责了!)
到达公安局后,还没等我们说明情况就遭到那位女警察的质问,她对建华说:“你的护照不能更换,港澳通行证也不能发,因为我们对你原户口所在地的调查结果是根本就没有你这个人!你说说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建华一听就急了,毫不客气地回敬道:“那你说我是哪儿来的?怎么就没有我这个人呢?我不就站在你这里吗?我的身份证和护照不也是你们公安部门核发的吗?你仔细看看你们石家庄市给我发的二代身份证和我的护照,是假的吗?”
几句有力的反问把那位女警察说得无话可答,一时僵住了。我在旁边马上打圆场,对女警察说:“是啊,我们一路上回想起当时迁户出过错误,但那也不是我们的错啊,你也要让我们把情况说清楚嘛,上来就说‘没有你这个人’,谁听了能不生气啊!”
经详细解释,女警察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也觉得可能是呼市那个派出所的原始记录有问题。她要我们去石家庄市我们户籍归管的派出所,把当时呼市派出所的“纠错证明”复印件取来。我们又打的赶往派出所,眼看快下班了,因为有熟人,一切还算顺利,取到了复印件。
第二天一大早,再次去公安局。交上“纠错证明”的复印件后,那位女警察看到建华的生日没有问题了,但又要求我们去派出所把当年的户口准迁证的复印件取来,(真不明白昨天为什么不一起要求?)无奈,我们又打的往返跑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按她的要求取来了“户口准迁证”复印件,可那女警察又发现了“新疑点”,(真不知她是工作细致还是业务不熟,亦或刁难),她发现建华的二代身份证升为18位后,最后的“识别码”有与原来的准迁证上的不符。
接着,她沉下脸来说:“你的生日错处虽然有了‘纠错函’,但身份证最后的‘识别码’又与准迁证上的号码不符,还是不能给你核发证件啊!”。我们听了真的愤怒了,我对她说:“所有的错误都是你们公安内部的错误,与我们毫无关系,现在,我们按你的要求来回跑了三趟,光出租车费都花了150多元,你要的资料都取来了,问题也非常清楚了,如果再有意为难我们,那我们只能也“违规”找人摆平了!”
正说着,女警察的顶头上司走了过来,一边拿起我们的资料看一边问怎么回事,那位女警察给上司解释了一番拒绝发证的理由。没想到,她的上司果断地以命令的口气对她说:“此事不必再与呼和浩特那边核对了,因为一切都很清楚,都是我们内部的错误所造成的,你所说的身份证升18位后,最后一位‘识别码’的错误是个连带的错误,因为呼市派出所把人家的生日写错了,‘识别码’自然会自动升一位,而现在生日已经纠错,‘识别码’自然要跟着降一位。好了,即刻办理发证!”说完冲我们点头微笑,我们谢过,她说,难为你们了,有些“技术性问题”不是每个办事的警员都懂,你们的小妹昨晚电话和我说了此事,我一看就知道错在哪里了。放心吧,你们的新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很快就会寄到。
看来内部没有人我们这事还真有被刁难的可能啊。我们也是情急之下昨晚给建华的妹妹打了电话,她就在公安系统工作,还是户政处的负责人呢。而她与那位女警察的顶头女上司又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不到万不得已,我们真的不想麻烦小妹呢!
后来想了想,虽然建华生日被写错,费了很多周折纠正了,可原始记录却至今未改,给我们这次办证造成了不少麻烦,但这种情况还算好的呢。
我深圳一个朋友遇到的情况更严重,把人折腾的更狠。
他的儿子在北京工作,回深圳换领二代身份证的时候,居然被告知有人与他的身份证“重号”,而且人家先办理了二代身份证,已经把这个证号用了,所以他的身份证必须换成其它号码。真是天大的笑话!换号?说得真轻松!那人家在社会上所有的注册登记的事项如结婚证、保险、医疗卡、银行户口…等等重要的连带事项就都“作废”了,即便是你公安局出个证明,人家也要耽误工作,花费无法计算的时间、精力和从外地几次往返的巨大费用去各个部门一一更改,有些部门都不是一次可以完成更改手续的。而所有这一切带来的“严重损失”谁来负责和赔偿?回答是:一切自理!(也就是根本不讲理)。
后来我在深圳论坛上看到,原来身份证重号的竟然有数万人,都是因为公安内部的贪污腐败造成的,那些户籍警察把这些人的身份证号都高价卖给了花钱“走后门”进入深圳的人,直到更换二代身份证、有了更严厉的规定和举措时,事情才败露了。
可对老百姓来说,这是一场耗时巨大,损失巨大,心力交瘁,烦不胜烦的无头案,并且是永远无处说理和一场永远打不赢的官司!我不禁要问:为什么受侮辱与受损害的总是老百姓!我的朋友与有关部门多次交涉无果,他儿子只能屈就接受了强行更换的身份证号码,再去自己承受后来的一系列“更换”程序。这天下还有公理可言吗?
经历了这场“身份证明”的风波,我深深地感叹:现在老百姓办点事太难了,我们这次若不是在小妹的“管区”内,还不知会被怎样刁难呢。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按说是必要的,特别对刑事犯罪的侦破及追捕逃犯是非常重要和有效的。但在为民办事的规定、程序、态度等方面仍有许多的弊端与不合理之处亟待改进。
当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了一些积极的改进:比如现在逢周六和周日都可以办理各类证件了,再比如,更换的新护照的有效期由原来的5年改为10了,这些都是公安机关为民所想的积极态度(不要忘了,许多事尽管公安部发了指示,但南方某些沿海城市的地方主义猖獗,他们是敢于抗上的喔!)
我认为,公安机关,特别是户籍和有关证件的发放、管理机关更应该成为名副其实的为人民服务的机构,而不是像审查犯人那样威严、那样趾高气扬地对老百姓吆三喝四的地方。2009.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