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之旅(第三集)
扬帆之旅(第三集)
题记:我曾经去过世界上不少国家和地区,也确实感觉增长了知识和见识。但是,没有一个地方能够与新西兰相比,我是说,没有一个地方能与我心灵深处渴望的栖息地新西兰相比,因为新西兰是如此的静谧与美丽!
一次美好的旅行能带给我们什么?无疑是一生中最值得怀恋的,美丽温馨,且最有效的心理慰藉!
《扬帆之旅》:新西兰之行鸣谢
首先要感谢梁悦、婷卡和杨宁,是他们的周详计划安排和接待使得我们的新西兰之旅圆满顺利。
2018年,在我罹患癌症、经历了一次大手术之后,《扬帆之旅》的开启,让我的世界充满了阳光;让我的生命充满了希望!就让她做为最美好的经历和记忆载入我们的人生史册。
题记:从新西兰回到深圳快一个月了,可新西兰深蓝色的海洋、湛蓝的天空、绿色的原野和清新的空气像似镂刻在心扉久久挥之不去。
虽说深圳也有一样的蓝天,街道比新西兰任何城市都宽阔平展,大面上也是鲜花绿草、枝繁叶茂,可就是找不到在新西兰的那种宁静与祥和的感觉。
我并不崇洋媚外,但我崇尚美了、崇尚祥和与自由的空气。
在深圳,根本找不到这种宁静与祥和的感觉,代之以绝大部分人的焦虑、重负与不安。不仅是平民如此,有钱人除了醉生梦死、吃喝玩乐,也一样没有幸福感。
新西兰给我的感觉是,每一寸国土都是干净的,挖地三尺都一样的清洁;而深圳或国内的环境是完全不一样,再漂亮的花草、再宽阔的街道都经不住每十个路人里有9个随地吐痰,每十辆私家车里至少有5辆随意乱抛垃圾,更有一些人肆无忌惮地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所以,深圳表面的华丽掩藏不住内里的肮脏,藏污纳垢的地方不胜枚举。
《扬帆之旅》导文之三:新西兰的秘密(3)
导语:在展开我的“新西兰游记”之前,请允许我先告诉你一些鲜为人知的新西兰的“秘闻轶事”。
我为新西兰英语创造了新词汇“Newglish”
这次游览新西兰,我创造了一个新的英语词汇“Newglish”(意思是:新西兰式英语)。原因是:我们到达新西兰的几天里,我觉得很难听懂当地人说的英语,许多交流中我都会“pardon”1-2次,反倒是外孙女Tansy都比我反应快:“姥爷,人家问你订的牛扒要几成熟!”
“哦,解样喔”我尴尬地说。还有一次,在酒店退房,柜台服务员问我的话我真没听懂,反复“pardon”了几次都无果。站在一旁略懂英语的建华都明白了:“人家问你要不要出租车呢!”哇!搞得我好“臊色(sao sai3)”啊!
建华随即问我:“还大学英语教授呢,人家的英语问话都听不懂!”
是的,没听懂,我仔细想了一下,他把“taxi”读成了“daigzei”(逮个贼),谁能听懂啊!(我感觉意思就是问我:要不要逮个贼!)
不论怎样,这两次经历给我心理上造成了不小的压力,心想,就是现在60多岁了,我的英语学习也从未中断过啊,除了大量的阅读,教学,每天早上都从收音机里听BBC的新闻报道,有时也听美国之音的新闻广播,从来没有感到听不懂啊?!可这新西兰的英语怎么这么难懂呢?
那天乘坐巴士近10个小时,和Tansy一起去“霍比特人”影视基地参观,一路上我认真听哪位30多岁的女司机兼导游兴高采烈地挥舞着双手,不停地讲解沿途的风景和人文地理概况,从一开始的几乎听不懂,到逐渐发现了关键问题所在,再到渐入佳境,基本能够捕捉到要害词句,进而基本听懂了她的英语。
我发现,奥克兰当地人讲英语时速度极快,他们几乎省略和吞掉了每一个英语单词后半截的音符,而前半截的发音也不讲语法规则,任意串改了发音的音标。这种情况已经成了当地人的约定成俗的英语发音习惯,不仅是我听不懂,其他英语国家来的游客一样听不懂呢。几位在奥克兰定居多年的大学英语专业毕业的同学都承认,不在奥克兰住下来半年三个月的时间,还真的适应不了当地人的英语呢!
为此,我在第一次新西兰旅行中,就创造了一个新的英语词汇:“Newglish”(意为:新西兰式英语)。这个创造在后来与几位美国游客的交谈中竟然受到热烈的追捧与好评!有位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来的美国游客甚至要我用“Newglish”这个新生词汇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他认为我的形容非常的生动和精确,因为他在奥克兰停留的几天里,与我的境遇和感受一模一样:很难听懂当地人讲的英语。
原以为我的英语能力有了问题,没想到,几天后在飞往基督城的飞机上,一位美国空姐为我重塑了自信心!那天刚上飞机,我问她从奥克兰到基督城大约飞多久,基督城是否就是新西兰的南岛。没想到她回答后突然对我说:“你的英语太棒了,那么标准,完美的英语!(perfect!)”啊!我懵了一下,突然感觉到了什么,我问她:“你来新西兰工作不久吧?”她兴奋地回答:“Yes,Yes!你怎么知道的?”我笑着回答,你刚才说我的英语好,可能是你也对当地人讲的英语感觉难懂?”空姐笑了:“对呀!他们的英语太难懂了!”当我把自己为此而创建的英语新词汇“Newglish”告诉她时,她笑得前仰后合的,连声说:“太对了!你怎么想出来的?Great!The new word you coined is too graphic!”
前面说到的那位与我们一起乘轮船游米尔福德峡湾的美国加州大学教授对我说:“你讲的英语太标准了,是那种音调介于英国语音和美国语音之间、略微偏重美国语音的、最受欢迎的、人人都能听懂的标准英语,非常完美!你在奥克兰感觉当地人的英语听起来困难是很正常的,因为他们的发音早已地方化了,许多音标和音素都不正确,或发音不到位,这在英国和美国是不能被认同和接受的。”
这位美国教授的评述和分析一样让我自信心大增。之后我们又聊了很多有关对美国文学、英国文学、欧洲文学的一些经典作品的理解。没想到的是,我们俩人都对托马斯曼的长篇小说《魔山》(The Magic Mountain)情有独钟,都读过两遍以上,我们一致认为《魔山》是整个欧美文学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这位教授出生于美国,祖籍德国,大学以后的教育都在德国完成,现在会欧美4个国家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