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物药学研究指导原则(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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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我国已经颁布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涵盖了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究的一般性技术要求。该指导原则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制的现状,针对其不同于新药的特点,较为系统地提出了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发过程中有关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并重点阐述了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制中相关技术要求之间的内在联系极其科学内涵,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在研制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时能够科学、合理地运用已有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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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
1. 等同性原则:
在研究思路上,首先要求证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在质量上的“一致性”或“等同性”,在此基础上在进行必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研究和验证。对比研究是证明研制产品和已上市产品质量“一致性”或“等同性”的重要研究方法。对于产品质量“一致性”或“等同性”的判断要基于对质量控制研究研究各个方面的系统地、综合地比较和评价,而不是基于部分质量指标的简单对比。
2. 仿品种而不是仿标准原则:
国家药品标准中收载的已上市产品的质量控制的项目、检测方法和限度等信息可以作为已有国家标准药品质量控制研究的基础。但是研究时应注意如下诸方面的问题,以根据研制产品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质量控制的研究,必要时在现有的国家药品标准基础上自行拟定注册标准。
(1)研制产品和已上市同品种在原料药的制备工艺、制剂的处方工艺等方面可能不完全一致,因此在质量控制的项目、检测方法和限度等方面,已有国家药品标准可能不完全适用于所研制产品。
(2)药品质量的控制需要过程控制和终点控制相互结合。由于不同生产企业在药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的过程控制方法不同,因此可能需要调整药品质量标准的项目设置、检测方法和限度等。
(3)统一的国家药品标准,在检测项目等设置时主要是针对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品种质量控制的共性问题,难以兼顾各企业产品的个性。对于所研制产品中与安全性、有效性密切相关的个性化质量控制项目在国家药品标准中可能未做规定。
(4)我们目前有多种形式的国家药品标准,其中一些陈旧的标准存在项目不全、检测方法的灵敏度和准确度不足、限度设置不当等问题。随着检测技术的发展,药品标准中的检测方法也需要更新。
在研制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时,如果原料药的制备工艺、制剂处方工艺与已上市产品一致,理论上二者的物理基础一致,则质量控制研究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重点关注研制产品和已上市产品的各项质量指标是否相当,并针对研制产品质量控制的需要,分析是否需要在国家药品标准的基础上自行拟定注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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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
1. 处方前研究:
(1)某些已上市产品的处方可能收载于PDR(医师案头手册)、产品专利、药品说明书及标签、国家药品标准或其他文献资料中,如果能够获得已上市产品的处方,应提供已上市产品的详细处方组成极其来源,在对该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后作为处方设计的依据。
(2)如果无法获得已上市药品的处方,应按《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要求进行详细的处方前研究,包括对原料药的理化性质和生物学特性、辅料的相关性质进行全面了解。也可以对已上市产品进行处方分析研究,通过对已上市产品处方中使用的辅料种类和用量的初步分析,为研制产品的处方设计提供依据。
备注:本文内容参考《最新药品注册工作指南》(编者:张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