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聚焦|河南出台13条意见,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

如何盘活存量土地,让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13条意见,全面提升产业集聚区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源头管控。各地政府要合理确定产业集聚区用地规模、结构、布局以及各类设施配建标准,不得规划建设宽马路、大广场、大绿地等形象工程。产业集聚区相关规划的空间布局应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发展工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其工业、仓储物流用地比例不得低于60%。严格规划实施评估,实际使用各类建设用地未达到规划总面积70%的产业集聚区,原则上不得扩区。

《意见》要求,盘活存量土地,提升利用水平。以存定增促进消化批而未供土地,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以盘活存量确定增量,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积极稳妥处置已批未供即用土地,坚持以用为先处置闲置土地,并创新模式盘活低效工业用地。

为优化供应方式,增强保障能力,《意见》明确,鼓励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工业用地。建立“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标准地”出让制度,在全省逐步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意见》还提出,完善节约集约用地奖惩机制,开展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对行动成效显著的予以激励,对工作推进缓慢的进行问责。各地要综合施策、积极稳妥全面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节约集约、提质增效。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造成土地违法事实严重的地方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此外,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还印发《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提出到2022年年底,全省将整备、盘活产业集聚区5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手续完善工作,全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地高效利用经验。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全省产业集聚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效率全面提高,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

来源:河南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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