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女人(16):女强盗李鬼之妻
李鬼之妻,见于第四十三回《假李逵剪径劫单人,黑旋风沂岭杀四虎》。
李逵回沂水县百丈村欲搬取老娘上梁山大寨享福,这日正走之间,见前面有五十来株大树丛杂,时值新秋,叶儿正红。
李逵来到树林边,忽见一大汉从林中蹿出,说他是黑旋风李逵,让他留下买路钱,被李逵往腿股上一朴刀搠翻在地。当听说李鬼家有九十岁的老母时,李逵动了恻隐之心,不仅没有加害于他,还给了他一锭银子,让他回去奉养老母。
李逵在山问小路上继续奔走,正走得又饥又渴,远远看见山凹里露出两问草屋。李逵奔到屋前,只见后面走出一个妇人来,鬓角边插一簇野花,搽一脸胭脂铅粉。
李逵上前讨酒饭吃,妇人便在厨中烧起火来,去溪边淘了米,为李逵做饭。妇人正要上山讨菜,开开后门,见丈夫一颠一颠地从山后归来,便问他怎么啦。李鬼把路遇李逵的事讲说一遍,妇人道:"休要高声。却才一个黑大汉来家中,教我做饭,莫不正是他。如今在门前坐地,你去张一张看。若是他时,你去寻些麻药来,放在菜内,教那厮吃了,麻翻在地。我和你却对付了他,谋得他些金银,搬到县里住去,做些买卖,却不强似在这里剪径!"李逵不听则已,听罢大怒,劈头抓住正待出门的李鬼杀了,李鬼妻见势不妙,慌忙从前门逃走了。
李逵回家取娘,不料背着娘走到沂岭,老娘被老虎吃掉了,李逵情急之下杀死了一门大小四只老虎。山下曹太公庄上听说有人杀了老虎,将打虎英雄请到庄上,动问李逵大名,李逵慌称自己叫张无名。不料看热闹的人中有李鬼老婆,她那日逃到前村娘家庄上,认出了李逵模样,忙悄悄地告诉爹娘,随之报告了曹太公。曹太公一听李逵是官府正在缉捕的逃犯,又去告了沂水县衙,将吃醉酒的李逵捉住了押往沂水县。
幸亏朱贵得到消息,将前往押解李逵的公人麻翻,李逵被救起后返回去杀了曹太公和李鬼老婆。
李鬼之妻不久便随丈夫的魂魄一同上了西天。
宋太祖开国之时,发展经济,繁荣商业,采取重文轻武政策,国运鼎盛,人民安居乐业。只是到了宋真宗、仁宗两朝,灾患迭起。即便是到了北宋末年,像孙二娘、顾大嫂这样的妇女,一样可以在人前抛头露面,独当一面。虽然有理学家程颐留下的一句千古名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但从《水浒传》上可以看出,潘金莲们不仅仅是失节,而且是肉欲横流了。不过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还是十分风行的,李鬼剪径,为了生计,李鬼之妻也跟着做了强盗。李鬼死后,李逵在屋内搜寻,见只有"两个竹笼,盛些旧衣裳,底下搜得些碎银两并几件钗环",这就是李鬼夫妻的全部家当。李逵从李鬼身上搜出了自己给他养娘的一锭小银,看来是两口子一笔不小的家产,可惜他们无福消受了。李鬼妻听说丈夫险些命丧李逵之手,出主意让他杀死李逵,谋了他的银两,然后搬到县城去住,用这些银子做些买卖糊口,离开这荒凉孤寂的山谷,这也是人之常情,算不上十分歹毒。
李鬼之妻只是一个社会最底层的劳动妇女形象,她同清风寨刘高之妻那种有意恩将仇报、惹是生非的女人是有着质的区别的,可她同样没有摆脱身首异处的悲惨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