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想生存,一定注意这四个基本特点,否则下场是死路一条
这种经济的存在方式主要是一些个人和企业为了生存的需要,或者是快速发展的需要而存在的,他们没有自己的知识产权,也没有自己的创新能力,更不具备自己资源配置的能力,所以,只能够靠这样的一种方式来维系自己的经营,即便是在当下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里面,这样的一种商业方式也是普遍存在的,而这种经营方式通常是一些中小微企业生存的基本手段,这种商业活动有4个基本的特点,每一个特点都充分的体现了它的灵活性。
1. 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他们用这样的一种方式获得知识产权或者是获得市场生存的空间,他们是承担一定法律风险的,但是在重大的利益和暴利面前,这样的一种冒风险的方式是一种普遍的存在,而且在法律没有干预之前,他们基本上是不会停止这种活动的,他们心里面很清楚抄袭别人的也好,模仿别人的也好,都是不对的,甚至对别人是造成侵权的,所以这种侵权是一种主动的,而且在市场的主体当中寻找更多的被侵权的对象,是他们赖以生存的主要方法。
2. 欺骗性,大家一定要记住,模仿和抄袭只能够去搞表面上的东西,本质上的或者是内在质量上的是很难抄袭和模仿的,所以他们的这种方式在美观和产品设计上看起来好像和别人差不多,但事实内在的质量却相差甚远,所以这种欺骗性导致他们只会在短期之内获得一些利益,是不可能持续或者是长久的,如果我们还在企业的这个阶段游走,当你获得了你想获得的利益之后,要赶快进行转型,过去的这些拿不上台面的东西彻底的给抛弃掉,开始走自己的路
3. 普遍性,这样的一种企业经营和发迹的方式,是在这个社会上最流行最普遍的一种经济现象,我们既要正视它,给这个社会带来破坏性的作用,我们也要客观的认识到这样的一种经济活动,会给这个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某一些积极的推动作用,会让更多的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发展的更快,竞争力更强,就相当于我们正确的对待小人是一样的,既然知道小人是社会上普遍的存在,我们就要对小人有一些防范,更要对小人进行客观的看待,如果这个社会上没有小人,可能这个社会就缺乏了丰富性和多变性,如果这个社会上没有这些模仿和抄袭,可能这个社会的创新就会大打折扣。
4. 流行性,也就是说对于市场上非常流行的东西,被抄袭和模仿的概率就越大,当我们也在这个流行趋势当中的时候,我们就要想办法避免这样不良的事情发生在自己的企业身上,比如说我们可以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提高竞争的壁垒和市场竞争的门槛,这些假冒的或者是抄袭模仿的,从侧面可以衬托出来,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比他们更好,这种客观的认识和对待才是我们要认真思考的,或者是应该有的基本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