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也要“得性情之正者”
元倪云林在《谢仲野诗序》中谈作诗时认为作诗当“吟咏得性情之正者”。“正”其实是中国艺术哲学审美的核心内容,失去“正”,便是“野”,便是“不足观”,作诗时如此,作文也是如此,做书法其实也是如此。
当然这也不是倪云林的首创,他大概也是受了宋代理学家朱熹的影响。比如朱熹在《诗集传序》中说:“而人皆有以得其性情之正,故其发于言者,乐而不过于淫,哀而不及于伤”。可以说朱熹就是从哲学的高度来论及诗的审美,也就是诗道合一之论。而这也正是中国艺术审美最传统的核心。
而我们的当代书法,可以说有两种较为突出的现象有悖于此。一是以求新求异为最高创作理念为终极目标追求的;另一个就是以抒写性情为终极目标的。而这两种创作现象所导致的后果多数都是以失去“性情之正者”为代价的。可以说这也是当代书法最本质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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