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考点 | “沉浸式新闻”的影响与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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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概念辨析

一、何谓沉浸式新闻(基础定义,需要熟悉了解)

沉浸式新闻(Immersive Journalism)是虚拟现实的一个新兴领域,以第一人称的视角进行新闻报道,其核心思想是构建新闻现实的虚拟场景,使受众进入其中并以身临其境的方式从视觉、听觉乃至心灵感受方面,获得对新闻的认知。虚拟现实技术的运用进一步提升了手中的沉浸式体验,也使沉浸式报道成为当前新闻报道创新发展中的重要趋势。

二、沉浸式体验的几种呈现方式(注意几种分类)

1、数据可视化技术创造的沉浸式体验

以财经新闻为例,数据可视化的沉浸式报道,以数据三维图创建新闻场景,使抽象化、专业化的数据更加清晰地呈现给受众,为受众创造沉浸式体验,对新闻事件有更加准确的把握。

2、多媒体融合技术下的沉浸式体验

多媒体融合报道不仅采用可视化技术,使新闻图片、视频、文字等多种元素结合,为读者创造生动的新闻场景,还经常与卫星技术相结合,尤其在涉及地理区域的报道中尤为常见。其优势首先在于多媒体融合报道聚集海量信息,以多种形式传递资讯,多管齐下,同时也增加了新闻内容的可读性,使受众沉浸在富饶的信息之中,体验新闻信息的趣味性和生动性。其次,应用多媒体技术可以使得信息以交互体验的方式得以呈现,融合报道赋予受众更多的选择权,受众可以自主选择阅读顺序、时间、内容、速度和形式,受众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愿意深入了解的内容,使信息价值最大化,既体现了互动性,也增加了新闻现场的代入感。

3、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下的沉浸式体验

随着VR技术的发展,沉浸式体验的理念不断和VR技术相结合,应用在新闻报道中,形成沉浸式虚拟现实融合报道,进一步提高受众参与感、互动感和真实感。

三、沉浸式报道的积极影响(重要知识点)

1、受众“置身”于新闻现场,目击新近发生的社会事件,提高了新闻的冲击力和震撼性,从而发生态度的改变或强化,提升了新闻的社会价值。

2、沉浸式新闻可以有效解决文字、图片等带来的失真,更为精确地还原事实本身,符合新闻的本质。比如以文字为媒介的新闻由于带有一定的语义结构和语言色彩,可能会造成不同受众对于新闻理解的偏差,电视镜头的组接方式以及先后顺序,也可能会掺杂新闻编辑的主观态度。

3、受众主体性回归。沉浸式新闻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媒体“把关”和“导向”能力,受众本位重新回到新闻视野。其一,传统的新闻报道往往呈现的是重新加以结构化后的新闻,难免带有记者、编辑的主观倾向,而沉浸式新闻中,受众可以接触一手新闻信息,独自做出判断和理解。其二,受众可以以多种视角从不同角度对你新闻事件进行观察,也可以扮演不同的“身份”如警察、目击者等融入新闻事件。

四、沉浸式新闻的局限性(依然是重要知识点)

1、拟真度尚低。由于技术成本的制约,虚拟现实所构造的三维世界还是相当粗糙的,受众无法获得与现实目击者完全一样的新闻细节和冲击力。

2、直播性不强。在新闻由“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转为“现在发生事实的报道”的时代下,新闻的时效性越来越强,直播逐渐成为一种有效的传播方式,而要将新闻事件实时转换为虚拟现实,以当前技术无法完成,必须通过CG技术建模来完成,在成本和适用性的制约下,虚拟直播当前还不足以还无法普遍实现。不过虚拟现实摄影机已经诞生,虚拟直播指日可待。

3、只适合体验短小新闻事件,无法对新闻事件进行全景式和深度描述。虚拟现实重点是“体验”、“回归现场”,而不是像文字、电视新闻一样延展新闻内涵,因此不能构筑对新闻事件的抽象解读,也无法超越新闻事实本身,所以沉浸式新闻从背景、意义转向表象化。

4、仍旧是一种“技术中介化”的新闻报道,技术是否对公众有更大的操作性,是否具有更强的议程设置和把关强化功能,是否会使“公众”退化为“群众”的风险,还是值得考虑的问题。此外,沉浸式新闻需要重构或者还原新闻现场,在现场重构中如何保持新闻的真实性而避免“超真实”则极具挑战。

五、沉浸式新闻的前景展望与研究(拓展知识)

首先,沉浸式新闻内容更具组织化。信息流的涌入让受众更加注意信息的筛选,而沉浸式新闻对新闻内容的组织和划分更加具体和细化,基于用户运算处理能力的提高,其呈现更加个性化。

其次,新闻内容可以为受众提供从“信息获取”到“知识体验”再到“理解接受”的金字塔型结构的价值增值路径。

再次,沉浸式报道需要更加注重拓展新闻内容,讲好系列故事。2017年VR新闻正在从单个事件报道转向系列报道,并在内容主题上呈现多元化趋势。《今日美国》推出“每周VR新闻系列”,旨在创造VR视频观看需求并培养真实受众。

最后,硬件和观众体验的完善。目前大多数VR新闻并没有完全开发虚拟现实的功能,而使用360度全景视频,后者由多个摄像头同时对物体进行360度拍摄,VR视频则需要通过CG技术、虚拟引擎等技术呈现虚拟场景,显然,VR视频能够让用户完全沉浸到虚拟场景中,并实现受众与场景的交互。

历年真题梳理

  1. 论述题:如何最大限度扩大新闻真实(2017年兰州大学新闻传播史论)

  2. 简答题:新闻生产技术和新闻真实实现的基本关系(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传播基础440)

  3. 名词解释:虚拟现实(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637)

  4. 名词解释:虚拟现实报道(2017年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334)

  5. 论述题:媒介融合下新闻真实性的形态如何变化(2017年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专硕440)

  6. 论述题:论述沉浸式新闻的特征和优劣势(2018年四川大学新闻与传播真题)

  7. 名词解释:沉浸式传播(2018年北京大学新闻传播专硕真题)

注:都是与考点相关的真题,可用考点内容联系作答。

相关论文拓展

  1. 沉浸式体验:虚拟现实新闻的前沿应用与发展趋势——郑越《电视研究》(大致阅读,选择几个案例记忆)

  2. 沉浸式传播语境下传媒业的自我调适——刘娜《新闻研究导刊》(大致了解)

  3. 叙事变迁:技术驱动下的新闻表达重构——王佳航《新闻与协作》(深阅读)

  4. 融媒体新闻叙事策略——吕琼《新闻实践》(简单了解)

每日一问

Daily Question

Q :论述沉浸式新闻的特征和优劣势

上期问题:如何应对溯源式新闻报道面临的伦理问题?每日考点 | “溯源式报道”的基本内涵与伦理探讨

答:

(一)媒体不能以采访手段来获取相关信息

溯源式新闻报道可以在新闻事件发生之前搜集相关资料并向相关人物了解相关情况,但是不能以采访手段来获取相关信息,在相关新闻发生之后,应当以记者的身份对获取的相关信息进行详细的核实,以保证当事人的基本权益和事实的准确无误。只有这样,溯源式新闻报道所追求的“第一时间”才是真正意义符合时间伦理原则。

(二)媒体不能追求一时的经济效益,要有长远的思考与定位

媒体的任何做法都应当把握两个基本前提:其一是有助于社会秩序的良性运转和稳定发展;其二是有助于媒体平衡有序的良性运转。

(三)尊重权利人的相关权利

溯源式新闻报道应当以正常的社会伦理为基本前提,任何时候都需要尊重权利人的相关权利,不能一味顺从所谓民意采取“痛打落水狗”的做法,这样才能在保证大众知情权的同时,又不至于违背社会伦理和基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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