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语言视角下的社会学“本土化”

谢文归纳了三种本土化,其中被当作重点看待的是“范式本土化”。谢文称“范式本土化观点的基础是中国与西方在社会文明起源和发展轨迹上的历史性差别”,包括费孝通先生《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一文在内的,以“关系”为核心的中国社会学之“社会理论”。谢文试图说明社会学本土化是个伪问题,认为包括“范式本土化”在内的“三种本土化的呼吁没有一种能够很好地推动中国社会学的发展”。谢文引用库恩的“范式”一词,认为范式本土化之所以没有意义是因其没有超出广义社会科学(如实证社会科学)范式,“不能够也不应该成为以另一个范式为基础的学问”。

实际上,本土化是否属于另一种范式不是问题的关键。因为,即使它是另一种库恩意义上的范式,也不会妨碍它与谢文所称广义的社会科学相共度。如果从当代实在论语言哲学(如戴维森)关于概念图式这一观念的论述看,本土化可以被视为另一(语言)范式。但是,即使本土化属于另一范式,并不意味着两种范式之间不能互相翻译。戴维森以彻底解释很有说服力地讲清楚了两种语言范式之间可以互相翻译和相互理解。

现在的问题是范式之间(语言之间)翻译的问题能够被解决,但述说视角的生活形式差异或本体他者性却没有被消除。这是范式本土化的意义所在,也是包括谢宇及与其对立的支持本土化的社会学学者(以下简称“本土化学者”)都没有察知的。两方都没有认识到能将这场争论的问题消解的是“地方语言”述说视角下的本体差异性。例如,坚持广义社会科学的谢宇认为:范式本土化,即以中国政治、经济、法律、道德和认知等独特性标榜的中国社会学,无论“有多么与众不同,中国社会学的价值仍然在于它是社会学”。谢文的“社会学”一词意味着它们都可以用sociology来翻译或理解。没错,这正是彻底解释之意,即两种语言“范式”之间不存在不可共度性。就此而言,范式本土化支持者确实不能辩护其独特性与谢文之“社会学”有多么不一样。

但如何看待范式本土化的语言述说的“视角”以及其指向的“生活形式”或“实在”?这是两方均未意识到的问题。例如,本土化派会提出的问题是:“‘难道美国人不讲关系吗?’‘外国人不谈面子?’而且讲的人都会自问自答:‘都有’”。这正好显露出本土化学者对日常语言的“关系”与connection,personal networks等西文中相应的述说之间虽然可互相翻译,但是对不同语言述说视角下的生活形式差异并无察觉。事实上,两种范式之间是有本体/视角差异性存在的。要从这个语言述说视角说清楚问题,则需要引入当代人类学本体论转向中出现的日常语言视角论。

本土社会理论困境及“本体相对主义”

几年前笔者基于彻底解释进路,提出“非认识论的相对主义”观点,即主张在认识论层面不存在不可互译的概念图式或语言,但在“实在”或“本体论”层面会有差异性。基于中国传统典籍或日常实践用语建构的社会理论,可分为两种。其一,将本土概念当作中层变量,如“关系”“人情”或“气”,对这些中层概念的解释则是在西方社会学的说明/解释框架之下。其二,坚持本土知识类型和概念的融贯性,如对天下观的解释。第一种进路是自20世纪60年代本土心理学倡导以来的继续,基本上将本土概念当作实证社会学框架下的“本地经验材料”证实。第二种进路隐含的前提是,本土理论及知识话语与西方社会科学的知识话语间存在可翻译性,但没有人从知识论上做出回应。

无论坚持两种进路中的哪一种,似乎都面临着困难。第一种进路面临的困难可概括为:如何使社会学能够“与古人跨越时间和历史交流”,如何使舶来的社会科学与中国人的生活世界相接轨。这已成为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学者要处理的主要问题。第二种进路面临的困难可概括为“无理”的文化相对主义,称其“无理”是因为它对于本土知识和概念的可翻译性不做回应。笔者以为这是默认不同文化范式或语言之间互译不成问题。

如前所述,本土化进路对不同语言述说视角下的生活形式差异并无察觉。而这种生活形式差异却是能从戴维森的语言实在论哲学导出的“自相矛盾”状况。简言之,它一方面使认识论相对主义作为一个问题不再站得住脚。但另一方面,它能为本土社会理论探索提供一条本体的“相对主义”路径。也就是说,它在否定认识论相对主义时,开出了一条本体相对主义道路。此所谓“非认识论的相对主义”。

在引入“日常语言视角”之后,我们可以更自觉地将范式本土化与谢文的社会学之间的差别看作来自不同的世界体验和视野(perspectival)所见,其相应的不同语言述说是基于本体性的差异。由于述说视角差异的语言也是“身—视角”的一部分,语言特别是“述说”是生活形式或实在的一部分。

常识哲学对社会学本土化之争有重要启示

金岳霖的常识实在论探讨对于本文讨论的本土化之争有独特的启示意义。在《论道》中,金岳霖结合摩尔和罗素的实在论和中文常识的“道”论,建立以道为中坚原则的本体论。金氏的论说从对休谟的因果论批评开始,将“势”和“理”等概念引入,试图解决困扰因果论的“例外”的问题。金氏提出“理有固然,势无必至”,作为解决方案。当代哲学界一般认为金氏对因果论的突破并不成功。但金氏主张哲学从“常识”开始,并强调从汉语常识中的知识立论,确实是有哲学人类学意义的先见之明。这种从日常生活的“实在”开始的哲学与当时在英国出现的日常语言哲学遥相呼应。金氏关于“势”和“理”的研究也是其常识哲学的体现。

从金氏的“势”的含义和笔者曾提出的“地势”视角来看,“地势”与西文topography或morphology确实有差别。无论是地志学(topography)还是形态学(morphology)都不含汉语之“势”所具有的变和动的意思。而且在一般的经验论前提下谈论它们,都是将其置于因果关系论中。如莫斯关于爱斯基摩人的社会形态学研究,将道德、法律和宗教视为物质基础所决定的“功能”。功能在此就是一种“结果”,是被物理环境(通过社会环境和技术作为中介)所决定的一种结果。但如金岳霖所言“势无必至”,即谈势不需要追究因果关系之种种例外。以势的整体论来描述,不仅能避免因果关系的例外,而且强调了变和动的一面。因此,“地势”本体论即是一种整体性的变的原则,而且强调与“地”或与世界有关的变和动。再次强调,“地势”是汉语述说者视角中的日常“世界”或实在。

值得指出,金岳霖并非那个时代的本土化学者,其问题意识和进路都与当时英国兴起的日常语言哲学密切相关。而且金氏检视问题的起点是休谟经验论中的因果论怀疑。但金氏的解决方案确实是基于中国人的日常生活和中文日常语言。金氏试图开出一条基于汉语日常语言,汇通中西,隐约通向本体(实在)差异性的路。对当下人类学和社会学而言,金氏的日常哲学本体论具有重要意义。

本土化学者与其对手一样,其辩护之无力也在于没有搞清楚语言述说视角实际上是另一种生活形式、语法或规范性描述。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意识到两种范式之间的差异是有本体/视角他者性的。其情状与20世纪40年代金岳霖的休谟问题解决方案一样。但金氏的探索已经超出当时本土化学者的眼界和成就。例如,吴文藻等对语言述说与生活形式之本体性差异尚无自觉,其主张的本土化仍然是用实证的功能主义来研究中国。这种本土化确实是属于谢文所说的广义社会科学,而且是其内生的一部分。今天如果沿着金岳霖及其当时和后来的日常语言哲学思路,从以上所述的日常语言视角人类学出发,面临的问题将不是本土化是否有意义,也不是讨论本土化是否属于广义的社会科学范式,等等。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从日常语言视角,做社会科学的理论概念和方法论的建设。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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