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嫁妆,离婚后只拿回了3万?

大家好,我是多多姐~
前段时间,网上特别流行这样一句话:80后忙着结婚离婚,00后忙着谈恋爱分手,90后只想搞钱!
多姐觉得这个段子,说到心里去了。比如多姐身边的一些朋友,某一天突然就宣布结婚了,欢天喜地地进入婚姻。
但没过几年,又急匆匆地从婚姻中退场了,红红火火,恍恍惚惚,感觉像活在段子里……
一言不合就离婚,这届年轻人对待婚姻的态度够“任性”,离婚率的数据也是居高不下。
于是“离婚冷静期”就来了,再过8天跨完年就要正式实施了。
虽然“离婚”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离婚冷静期”的实行对很多方面都是有影响的。
比方说,在这段时间内,丈夫不幸身故,之前买的寿险理赔金到底该不该归妻子?如果家人有异议,那又该如何处理?
如果买的是30年的长险不想退保,保单又该怎么分割呢?
那么,多姐今天就来和大家讲讲钱、保险和婚姻的关系
假如夫妻两人离婚了,保险该怎么分割呢?
首先就要来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毕竟只有婚后财产才能分割。

根据《婚姻法》规定:

在结婚前给自己购买的保险,并且保费已经全部缴完,就属于婚前财产;

而还没缴完保费,使用夫妻存款继续缴纳的,就归入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了需要分割。

而结婚后,无论是给自己买还是给对方买的保险,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保单所取得的收益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
保单的分割,通常有2种方法,这点多姐之前也介绍过点击回顾
1)退保,双方平分现金价值
长险一般会有现金价值表,退保后可以拿回一部分钱。
2)不退保,协商补偿
如果身体状况已经买不到更好的保险了,不想退保,可以保留原有的保单,补偿对方一半现金价值。
如果是夫妻互保,投保人为对方,就会存在保单无人缴费或无故退保的问题,这时候,选择变更投保人为自己是比较理想的。
在保单的分割中,也有些例外情况,比如:
父母出钱给一方购买的保险,或者一方作为父母保险的受益人,拿到的理赔金,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
夫妻用共同财产给子女购买的保险,并指定子女为受益人,保险资产是归子女所有的,也不能分割;
婚前通过公证的、用个人资产购买的保险,也是不用分到夫妻共同财产的;
在现实中,还有很多具体的情况,需要结合具体情形区别对待,多姐这里只提供参考意见。

(点击查看大图)

那么,离婚冷静期实施后,保险又该如何分割呢?
根据即将实施的《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有3个步骤,30天冷静期后还有一个30天领证期,领证期内只要有一方不去领,离婚申请就作废!
这分明就是60天的时间,这么长的时间,如果一方动起了坏心思,比如家庭暴力、恶意行凶,假如这期间被保人已经买了寿险但不幸身故,保险应该怎么赔呢?

(点击查看大图)

因为夫妻双方并没有正式离婚,所以无法判断双方是否离婚了,作为合法配偶,仍然有资格领取对方的身故保险金。
多姐觉得,这样显然不合理呀,爱都不在了,凭什么还能去领对方的身故保险金?
这种情况,除非身故一方的家人申请法律诉讼,最后由法院进行分割,否则现行的保险条款对身故一方十分不利。
所以,一旦离婚冷静期开始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要跟进完善才行。
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纠纷,多姐建议,在离婚冷静期内就及时变更投保人和受益人的信息,这也是目前比较稳妥的做法。
如果大家担心今后不幸离婚,财产分割太过麻烦,可以选择在婚前就做好资产隔离。多姐这里有两个小技巧可以分享给大家:
技巧1:单独银行账户
因为婚前财产公证非常影响感情,所以可以在不影响感情的前提下创建一个单独的银行账户。
包含如下流程:
● 创建一个新的A银行账户;
● 婚前存款全部转到A账户,并打印流水盖章;
● A账户不参与婚后各种账户往来,保持独立性;
多姐觉得这像一个自己独立的小金库,主要是包含了两个关键的操作:证据保留和财务隔离。这样所有的婚前存款都属于个人财产,从此账户购买的保单自然也是。
技巧2:通过保险进行隔离
我们举例说明:
小诺婚前财产有200万,其中100万最近几年都用不到,那么结婚前可以选择趸交一份年金险,并设置父母为受益人。
那么这份保险不仅离婚和身故都不会被分割,还可以每年返还年金灵活使用,结婚N年后相安无事,还可以修改身故受益人为子女或配偶。
以上两个小技巧只提供一种解决途径,多姐不太建议去使用,以免影响到两人感情。
“离婚冷静期”的阶段,或许会变成“风险高发期”,唯有时刻清醒、未雨绸缪才能抵挡生活中不可知的风险。
而保险是需要指定受益人,来为将来提供可预期的收益,因此,对它就需要特别留心。
虽然保险能提供一份安稳的保障,但婚姻里的安全感,最终还是要靠自己。
最后,多姐希望已婚的、未婚的你冷静看待婚姻,合理规避好婚姻风险。
如您有任何保险相关问题,可在线咨询多姐哦~比心

你对离婚冷静期有什么看法?

一起在评论区聊聊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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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保呗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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