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巧篇)打官司,书证是最重要的证据,怎么进行举证和反驳?

举证和质证(反驳对方证据)是证据运用的重要环节,也是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交锋的集中体现,书证作为最重要的证据种类,对其的取证和质证是极其关键的。

举证:应当提交书证的原件,没有的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书证,或者经过公证的书证,其证明力高于其他书证。在举证时,常常遇到书证只有复印件而没有原件的情况,此时,建议举证者不动声色地将复印件交给对方质证,因为在很多情况下,对方对于书证是否存在是非常清楚的,看到复印件的情况下有时会下意识地进行质证。

质证:A、看书证是否为原件,如果不是原件,可以质疑真实性

B、认真辨认公章,名称必须与诉讼主体一致

C、关于合同,看有没有骑缝章且是否符合,认真核对没有盖章的部分有没有经过修改。

D、认真审查公章与文字的形成时间,看看有没有明显痕迹表明先盖公章后填写内容。

E、如果书证为收据,而且金额较大, 应当让对方出示银行转账记录,因为大额金钱流动从常理上应当通过银行而不能是简单的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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