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类人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不要搞混了
经常关注社保的朋友们,会常听到一个词,叫做视同缴费年限。很多人会想当然地认为只要确定好工作的年限,就可以视作缴费年限,就能够领取社保。这个想法其实是不对的,今天咱们来说一说视同缴费年限的这些事。
首先我们要理解,什么叫做视同缴费年限。根据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定义是针对正常的工作单位,有相应的工作年限,也就是工龄。不过在他参加工作的过程中,没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这种的可以视为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必须是有正经工作单位的,这部分人的工龄才能被认作是视同缴费年限。所以如果你是灵活就业者,那么即使你从很早就开始工作,但因为你没有正经的工作单位,所以就没有视同缴费年限。很多灵活就业者自认为自己的工作年限很长,但是工作的内容都是一些临时工,获得的都是临时收入。或者是一些小商小贩,摆摊挣钱。即使是你工作了,工作很久,也不能被认定为工龄,就不能被看做是视同缴费年限。
所以灵活就业人员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不过有几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比如说下岗职工,在几十年前,有很多职工因为一些原因下岗了。但是他们在最开始工作的时候,是有招工档案的,这个招工档案就可以证明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参加工作的。但是后来因为一些原因被辞退,下岗再就业。可能是打零工,亦或者是经商等等。失业以后再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缴纳了社保。那么只要你有相应的手续和档案能够证明你下岗之前工作的年限,比如说工资变动表,招聘表等等,那么你下岗之前的工作年限就可以被视为视同缴费年限。
一般来说视同缴费年限都是13392年前参加工作的年限确定,如果你在1992年之前已经参加了工作,这种情况是可以直接视为支付期的。也就是说,只要是建立了全日制的长期劳动关系,并且有相关的资料和档案来证明这个关系,就能够认定为认定的支付期限。
所以说如果你是灵活就业人员,但是在1992年之前没有参加工作,或者说是从一开始就没有参加过正经工作,一直都在自己干,一直以灵活就业者的身份参加的社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就是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的。
为什么大家会这么重视视同缴费年限呢?是因为养老待遇的计算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个人基本养老金,根据的是累计缴费年限、平均缴费指数以及你所在地区上年度的社会人均工资来计算的。
还有一部分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余额。而这个视同缴费年限则是可以当做缴费年限来看的,也就是说可以在计算养老金待遇的时候增加养老金缴费年限。这样一来,养老金的待遇肯定会增加。毕竟15年和20年的缴费年限能够拿到手的钱,肯定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