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方洪波受处罚是刘姝威“赢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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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方洪波受处罚是刘姝威“赢了”吗

(非特别标注,文章皆为谭浩俊原创)


在格力电器独董刘姝威提出质疑的7天后,2月18日晚,美的集团收到来自深交所公司管理部的关注函。内容显示,美的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方洪波于2019年1月12日在中国制造论坛上发表了“2018年预计税前利润超过260亿元”等有关公司业绩的言论,早于美的集团于1月14日对外披露业绩预告公告的时间。

这回算刘妹威“赢了”,她的“举报”,她为董明珠的“抱不平”,被监管机构“采纳”了,美的方洪波也受到了监管机构的处罚。

我们说,对方洪波予以处罚,本身并没有错。既然违反了监管规定,就得受到处罚,甚至可以处罚更重一点。否则,就是对制度规定的不尊重,对投资者的不尊重,对监管机构自身的不尊重。关键是刘姝威作为独立董事,没有正确对待独董的“独”和“董”两个字,没有让自己成为一名名符其实的独立董事,而将独立董事这项具有公权力性质的权力,异化成了她与董明珠的“私权”,用于帮助董明姝攻击和反击他人的工具。如此一来,独立董事的意义也就完全失去了。也进一步说明,中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基本上被企业个别人所左右了。而独立董事们,也完全是为了挣钱或受雇于企业实权人物的一个道具。

而从刘姝威担任的两家独立董事过程来看,也完全是依靠非正常手段获得的。担任万科独立董事,是因为帮助万科、特别是王石攻击宝能,从而受到万科的信任,恩赐了她一份万科的独立董事。所以,当看到宝能投资万科获利时,再次炮轰宝能(不过,不久前银保监会鼓励保险企业投资上市公司,等于也给了刘姝威们一个提醒)。担任格力的独立董事,则完全是因为与董明珠的私人关系。因此,很快地就投桃报李,帮助董明珠攻击方洪波了。

所以,方洪波受到处罚不冤,但刘姝威的行为实在太不地道,太不符合一名独立董事的资格。而董明珠利用独立董事来帮助自己攻击方洪波,也显得不够大气,不像一位成功企业家。有关方面对刘姝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是否也应当予以审查。否则,独立董事还怎么去独立地行使法定权利,怎么能够担任起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投资者又怎么相信独立董事能够依法行使权力,维护投资者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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