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湖南篇):溪州铜柱
溪州铜柱位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顺县,建于五代后晋天福五年(940年),柱面上刻有楚王马希范与土司彭仕愁停战盟誓的条约,是研究中国古代民族关系的重要实物资料。1968年被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楚(907年-951年)是五代十国时期的十国之一,以其为马氏所建,史称马楚,又称南楚,都长沙。楚国创始人马殷,许州鄢陵(今河南省鄢陵)人。楚全盛时,辖域包括今湖南省全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部、贵州省东部和广东省北部。楚王马希范是马殷之子,932年至947年在位。
马希范在位期间施暴政行重赋;而溪州剌史彭仕愁在溪、奖、锦等州少数民族具有较高的威信,率众起兵反抗马楚。溪州之战中,两败俱伤,双方言和,并在将盟约镌刻在铜柱上,立于溪州古城(约今湖南省古丈县会溪坪野鸡坨),规定各自所辖的地域,互不进犯。
铜柱高4米,上半截呈八方形,下半截呈圆形,直径39厘米,中间空心,重约2.5吨,柱上铭刻《复溪州铜柱记》,共41行,2300余字。另外还有誓词,衔名,皆楷书,字体秀丽。是研究湘西少数民族历史的宝贵资料。对于溪州来说,可称为“定州神柱”的铜柱,是土家族历史珍贵无比的见证。
溪州铜柱兼具纪念碑性和实际政治功能,自树立以来,即因其特殊的形制和丰富的铭文内容而受到重视。《旧五代史》《新五代史》《资治通鉴》等史籍都对它有所记载,清代以来的金石考据学家为考订文字、分辨原刻加刻等倾注了心血,近当代的一些学者则利用铜柱铭文提出了一些政治史和民族文化方面的问题。
铜柱曾在宋代多次移动。到现代,1968年被中国国务院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71年修建凤滩水电站时,铜柱由永顺县太坪乡酉水河畔的会溪坪迁至王村镇东侧的花果山上,并建有保护亭。现存于王村镇溪州民俗风光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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