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是不是都可以就近安置?

在一些征地拆迁的项目中,经常会有一些拆迁户的房屋被拆了很多年,也没有住上回迁房的情况,也许是因为项目搁置导致回迁房烂尾,也可能是因为其他情况导致交付时间延迟的,今天我们拆迁律师要说的是房屋遇到拆迁,拆迁户可以选择就近安置吗,在选择回迁房时应当注意什么。

回迁房的选择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拆迁户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选择产权置换的,市县ZF应当提供产权置换的房屋,并且结清用于置换房屋的差价,因旧城改造需要征收个人房屋的,拆迁户选择同地段产权置换的,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ZF应当提供同地段或就近地段的回迁房屋。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律明确说明了因旧城改造项目拆迁房屋的,拆迁户可以选择同地段或就近安置,这是毋庸置疑的,那么因为其他项目需要征收房屋的,是否也可以要求原地安置或者就近安置,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征收政策。

所以拆迁户的安置需要结合拆迁政策和相关规定,确定是就近安置、原地安置还是异地安置。

拆迁户担心的问题

选择产权置换的拆迁户并不像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那么舒心,因为货币补偿一次性补偿后,钱到手心里就踏实了,没有后续的纠纷,而选择产权置换不同,还要面临能不能拿到回迁房,拿到回迁房后质量不过关怎么办,户型不满意又当如何。

交付房屋之前拆迁户十分有必要了解房屋是否经过严格的验收,如果没有经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拆迁户就要拒绝收房,当住进安置房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拆迁户一定及时地和相关人员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就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定要记住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很重要。

避“坑”

拆迁户从签订安置协议时就应当注意条款内容,比如房屋交付的时间、房屋位置、房屋面积、房屋户型、出现违约后的违约责任承担等问题,特别是选择产权置换的,一定要重视违约后的责任承担,主要是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逾期补偿。

拆迁律师提醒广大拆迁户,对于安置补偿协议,要么不签字,签字一定要保证所签的协议无误才可以。

当规定时间内因为各种原因没有交付房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拆迁户自行租房的应当支付2倍安置费用,拆迁户住在拆迁方提供的安置房屋里的,应当继续提供房屋居住并支付临时过渡费,在这期间拆迁户可以选择将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改为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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