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专题之34: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应否支付免租期占有使用费? 2024-04-30 12:30:58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 410 期文章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以违法建筑设立的租赁合同无效,然而在一些商业租赁中出租人给予承租人一定期限的免租期,对于此类出租人处分违法建筑占有收益的约定,出租人基于合同无效向承租人请求支付免租期占有使用费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实践中,各地法院对此类情形的裁判处理规则并不一致,通常会根据租赁合同双方对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合同履行事实等综合判断。本文拟结合司法案例对此进行介绍和分析。一、合同的效力不影响免租期条款的约定,且承租人对无法继续租赁合同不存在过错,则承租人无需支付免租期占有使用费一些法院认为,免租期系出租人自愿对该期限内的占有收益进行处分,即便合同无效,租赁双方关于免租期的约定并不因此失效,故出租人在以租赁合同无效为由向承租人主张免租期占有使用费,不被支持。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2020)京03民终7342号案中认为,涉案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故涉案房屋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应属无效。但是,免租期系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自愿合意的优惠条件,并非合同无效导致的损失。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6)苏10民终2821号案中持类似观点,该院认为,租赁合同虽因标的物为违法建筑而无效,但是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系出租人对该期间内占有利益的处分或放弃,该项约定属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仍应当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免租期的约定不应受到租赁合同效力的影响;此外,承租人心致宾馆未能继续占有、使用讼争房屋,系因出租人富尔亿公司自行将房屋出租给耘博公司使用所致,心致宾馆对无法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无过错,故本案中出租人富尔亿公司以讼争租赁合同无效为由要求心致宾馆支付免租期的占有使用费,并无依据,依法不予支持。二、租赁合同无效,则免租期条款也无效,结合实际占有使用租赁物的期限与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的比例,综合确定承租人需支付的免租期占有使用费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8)闽05民终1420号案中认为,虽然涉案合同无效,免租期条款也无效,但免租期的约定应作为租金给付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同考虑,参照整个合同的租金标准来看,原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为10年即120个月,免租期为18个月,现银拓通讯公司自2014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月27日实际占有使用涉案租赁物时间约为41个月,故本院酌情按照银拓通讯公司实际使用租赁物的期限与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的比例,确定银拓通讯公司无需支付占有使用费的时间为6个月,即银拓通讯公司应当支付占有使用费的时间为2015年3月1日至2018年1月27日,银拓通讯公司已经支付的15787.5元,应当予以扣除。三、承租人对于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无效存在过错的,需支付部分免租期占有使用费以违法建筑出租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出租人对合同无效存在主要过错,但承租人也应当对标的房屋的产权情况、出租市场、办照事项等尽到审慎核查义务,若未尽审慎义务,或对标的物为违法建筑的事实明确,法院认定承租人对租赁合同无效也存在过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判令承租人支付部分免租期占有使用费。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19)粤03民终29753号案中认为,案涉《房屋租赁合同书》无效的原因是涉案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办理报批手续,也没有不动产权证书,因此,出租人佰联公司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但承租人中金公司在《房屋租赁合同书》确认,其明知上述事实,并自愿承担损失,故本院酌情确定,中金公司应向佰联公司支付50%的免租期占有使用费。四、律师小结从笔者检索到的司法案例可知,各地法院对于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应否支付免租期占有使用费的处理规则存在不一致。更多法院倾向于认为因违法建筑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免租期条款不受影响。免租期约定系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达成的自由约定,是出租人对该期间内自愿给予承租人的优惠条件。在承租人对租赁合同无效不存在任何过错的情形下,法院对出租人基于合同无效请求承租人支付免租期的请求不予支持。但是,也会有一些法院会结合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于租赁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合同履行事实等情况,综合酌定承租人承担免租期占有使用费的数额。统观各地法院的做法,在审理以违法建筑为标的物订立租赁合同的纠纷中,通常遵循出租人不得因其违法行为或从自身过错中受益,善意承租人也不应由此而承担超过其预期的义务。相反,若承租人并非善意相对人,其明知违法建筑的事实或未尽合理的审慎义务,则应认定其对合同无效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责任。 声明: 赞 (0) 相关推荐 《民法典》观察:房屋占有使用费相关问题研究|审判研究 房屋占有使用费是指房屋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终止(履行期限届满.解除或其他特定情形下),因承租人或房屋占有使用人无合法依据,继续占有.使用房屋而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合理对价或费用.但鉴于<民法典&g ... 守约方减损义务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的审查标准|至正研究 编者按 "我为群众办实事"是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举措.作为专研司法实务研究的公众号,"至正研究"致力于把党史学习同司法 ... 房屋租赁纠纷注意事项系列专题2:租赁纠纷中装饰装修如何处理 从8月21日开始,我们将推送<佳红说房>系列节目.王佳红律师是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北京市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物业注册管理师,北京市物权法学会成员,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 ... 违法建筑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赁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在人们社会生活中,房屋租赁关系普遍存在 ... 房屋租赁专题之49:商业租赁中进场费的性质及返还规则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 425 期文章 实践中,出租方向承租方以各种名目收取进场费(或称入场费)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是商业租赁中比较普遍的现象.然而关于租赁合同中"进场费"的性质以及 ... 房屋租赁专题之42:住宅租赁作商用的合同效力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 418 期文章 依据<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非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否则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 ... 房屋租赁纠纷注意事项系列专题4:买卖不破租赁 从8月21日开始,我们将推送<佳红说房>系列节目.王佳红律师是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北京市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物业注册管理师,北京市物权法学会成员,北京市公益法律服务与研 ... 房屋租赁专题之40:以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为租赁物的合同效力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 416 期文章 房屋尚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业主便急于将房屋对外出租,这种情形在实践中屡见不鲜.然而,针对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存在重大的效力瑕疵,不管是对承租方而 ... 房屋租赁专题之33:租赁期满,承租人如何行使优先承租权?(下)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 409 期文章 优先承租权的存在有其必要性和客观现实性,为此<民法典>将优先承租权确定为法定优先权,明确了优先承租权的行使条件.但司法实践中,优先承租权的行使和实现均 ... 房屋租赁专题之32:地铁建设施工对商铺租赁合同的影响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 408 期文章 地铁建设施工可能会对商铺周围的人流量.通行便利性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此时商铺的承租人是否可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减免租金呢?本期我们将对此进行简要论述. 一.地铁 ... 房屋租赁专题之30:名为合伙、实为租赁的法律关系认定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 406 期文章 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的合同编,在原典型合同的基础上,增加了一类合伙合同,是指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 ... 房屋租赁专题之28:租赁期满,承租人如何行使优先承租权?(上) 本文是君之道思考的第 404 期文章 市场经济中,大量商事主体采用租赁场所的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商事主体基于稳定附着于经营场所之上的客流.摊薄前期投资成本等考虑,均会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优先承租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