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凶杀疑案:县令请老太婆代买二升村酒,破了一件无头案!

清朝初期长沙府湘潭县有一个富家女子,夜间被人杀死在卧室中,等到天亮,她父母才发现,但只有尸体倒在地上,头却不见了。其父母告到县里和郡里,经过几个月的时间也没有捉到凶手。

长沙府知府知晓后,一天晚上召集各县县令在一起会晤,探讨这个案子为什么难破。其中一个叫薛明宇的县令,奋然请知府允许自己为破此案尽一分力量。薛明宇,名门之后,为人倜傥有风度,俊逸爽快,不拘小节,但深以为官的出众才能而自负,清朝康熙年间任湖南湘潭县令。

于是,薛县令便带着从府里借用的数十个吏卒,回去时绕道经过了湘潭县。入境之后,每走一段路,就减去五至十名吏卒,最后只剩下四名兵卒抬轿,吏卒们一点都不明白他是什么主意。渐渐接近了被害女子的家,薛县令干脆让轿子停下来,自己下轿步行。在一个野店之中,遇见了三四个道人聚在一起,每人手里拿着“息气竹拍” (当地一种竹制物品,用处不详),薛县令向他们要了一个,并且摘下自己的头巾交换道士头上所带的黑布头巾,脱下自己的衣衫与道士换粗布道袍,还给道士倒找了两千文铜钱。换好衣装之后,薛县令便开始了侦查活动。

薛明宇一向自负多能,把事情看得很容易,于是便决定自己单独一个人活动,对跟随的人命令道:“你们与我拉开一段距离,缓缓地随着我往前走,我走到哪就跟到哪,随时注意看我的暗号——当我把手里的'息气竹拍’从屋里抛出来时,你们就马上一齐集合起来,冲上去捉人。”

布置完了以后,就向路边一个矮小的民房走去,民房里有一个老太婆在家。薛县令进了屋里,坐下之后,问老太婆:“你这里有酒卖吗?”

老太婆答道:“我们这里的村酒要二十四文钱才能买一升啊,我家里却没有酒。”

薛县令拿出一百文铜钱,请老太婆代买二升村酒。老太婆为有许多剩钱可得而十分欢喜,高兴地拿着瓶子打酒去了。

不大工夫,老太婆就把酒打回来了。薛县令请老太婆同自己一起饮酒。老太婆很高兴,又拿出一盘熟牛肉做下酒菜,跟薛县令—-起喝了起来。

酒饮得有了几分醉意之后,薛县令说:“乡村环境很安静,这里的住户想必都很安闲快乐吧?”

老太婆说:“还说什么安闲快乐呢,村里现在正有事呢,为了一件公事,连累了无数百姓,连我儿子也被囚禁!”

薛县令假作不知地惊问:“为了什么事受了连累?”

老太婆说:“某某家的小娘子,与东邻第三家的那个儿子通好,后来小娘子被杀了,把头砍去了,把头埋在屋后的一棵老槐树下。这个小子以前几次亲手杀过人,凶恶无比呀!他家有钱有势,杀人后根本不用到衙门去受审,事情就了结了。这些乡下人像害怕老虎一样怕他,没有一个敢说实情的。”

薛县令又慢慢询问这个杀人凶手的姓名、相貌和住址。问清楚之后,便直奔他家而去,唱着募捐的歌词,向他家要钱。两个年轻后生闻声走出来,送给他十个铜钱,薛县令把十个铜钱扔到地上说:“怎么能这样来对待我?”

两后生知他嫌钱少,增加到五十文,也被扔了,增加到一百文,又被扔了。薛县令说:“我远远地赶到这里来,必须给一千文钱才能拿得出手来,即使给我九百九十九文钱,我也绝不离开这里。”

这两个后生就是那个杀人犯的哥哥,怀疑薛县令是个异人或者有道之士,便以很谦逊有礼的态度婉言相谢绝。那个凶暴的儿郎在里边看见了,登时大怒不可忍耐,大踏步地赶了出来,准备用拳头来解决问题。薛县令一见凶手露了面,立即把竹拍从大门扔到了街上去,埋伏在附近的兵卒争先恐后地冲了上来,当场把凶手捉住了.凶手大声咆哮怒吼,薛县令狠狠揍了他一个耳光,说道:“你杀死了某家的女子,却把人头埋在屋后老槐树下,罪恶分明,如何抵赖得了?我是本县捕盗官,怎么能允许你抗拒?”

凶手闻言不再分辩,就被捆上了,到屋后老槐树下,挖开地面取出了所藏的人头,送到府里,经审讯,凶手被迫供认了罪行。原来这凶手和被害的女子长期私通,那天晚上这小子又去找被害的女子,两人因为一件小事发生争执,最后凶手一气之下杀了那女子,把头砍掉埋在屋后的一棵老槐树下。因为这个凶手家族在当地有权有势,所以县令知道这个线索也没敢查下去,从而导致这个案子一直没破。

后来知府王宣子对薛县令的才干称赞不已,十分欣赏,同诸位同僚们一起写表举荐,薛县令于是升任京官。

结语:此案之所以成为疑难案,绝不在于案情难调查,根本原因在于凶手是地方上的恶霸, 同当地官府狼狈为奸,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薛县令是外地官员,奉上级知府的委任,专为此案而来, 同凶手家毫无瓜葛,所以不怕这个恶霸反噬。同时,为了侦破此案,他完全放下官架子,化装私访, 同平民百姓随便饮酒交谈,这是普通封建官僚最难做到的。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在老太婆根本没料想他是官员的情况下,对他反映了不敢向当官的讲的案情。他的干才主要在这里。当然,侦破过程他还用了机智,这也是不可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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