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永武:人才开发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有机统一
人才教育的新视野
人才开发的合规律性,是指人才开发的实践必须符合人才开发的客观规律;人才开发的合目的性,是指人才开发的实践及其结果必须符合社会和主体自身的利益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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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开发的合规律性
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社会发展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社会规律是通过人类主体有意识、有目的的实践行为来实现的,社会规律本身就蕴含了人类的主体性,体现了合规律与合目的的统一。人类只有认识世界,才能更好地改造世界;人类只有更好地认识人才开发的基本规律和特殊规律,才能更好地促进人才开发。
首先,人才开发的合规律性,要求人才开发过程要认识和遵循人才开发的基本规律。人才开发虽然有不同的具体表述,但从人才开发主体性的角度来看,人才开发基本规律大致可以概括两种表述:第一,身心和谐成才规律;第二,目标+勤奋+方法=成功。第一个规律表明,每个人成才都需要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心理健康所特有的优良的心理素质、思维素质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达到身心健康和谐,一般都能够成才。第二个规律表明,每个人只要科学设计自己的人生目标或成才目标,只要勤奋努力,学会运用正确的学习方法和工作方法等各种科学的方法,一般也能够成才。反之,如果违背上述两个规律,一个人的身心不健康,不但影响成才,甚至有可能损害生命;一个人如果没有科学的人生目标,不能吃苦耐劳,没有掌握科学的方法,也就不可能成才。
当然,对人才开发规律还可以切入很多角度,比如刘翠兰教授探索了三个规律:一是人才成长的综合效应规律。她认为人才的产生与成长是主客体中的各个因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结果,这种人才诸要素的交互作用称之为人才成长的综合效应。这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所概括的矛盾统一规律在人才发展中的体现。二是人才成长的代谢发展规律,她认为人才的成长过程是一个动态代谢过程,是人才量的积累与质的更新相互转化、循环往复过程。把握这一过程,人们就能客观公正地、历史地评价人才。三是人才的上升发展规律,因为任何事物的运动变化都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人才的运动、发展和变化同样如此。此外,笔者还认为,人才开发的合规律性还有一个角度,就是要求人们在各种认识和实践活动中,都要认识和遵循事物的发展规律,要避免主观随意性和盲目性。
其次,人才开发要认识和遵循人才开发的特殊规律。在人才开发的特殊规律中,我们特别需要了解以才补貌规律和偏才怪才成长规律。所谓以才补貌规律,是指一些人虽然其貌不扬,却可以依靠自己修身养性,塑造优良品德,培养自己精湛的专业能力等,赢得他人和社会的理解和尊重,获得事业的成功。在人才开发史上,苏格拉底其貌不扬,康德、拿破仑、鲁迅、邓小平都是小个子。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中国雅虎董事局主席马云这样评价自己:“我丑,但我不丑陋。不过我觉得绝大部分的情况下,一个男人的长相和他的智慧是成反比的。”2014年12月11日,马云成为新的亚洲首富,2015年4月,马云成新一届中国首善,捐赠额达124亿元。马云身高只有1.53米,深凹的颧骨,长相怪异,却有着拿破仑一样伟大的志向。从审美的角度来看,人的外在美只是形式美,而只有人的德与才,才是人的内容美,而人才美是以内容取胜的,因此,一个人如果其貌不扬,完全可以通过内在的修炼,通过培养自己的德与才,获得事业的成功。
人才开发的偏才怪才成长规律,是指某些人才虽然在很多方面没有优势,但在某一个方面具有超常的能力,表现出偏才和怪才的特点。对此,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应该认识这类偏才怪才的难得性,也许这类人才是千里挑一、万里挑一,因此,无论是家长、教师,还是单位的领导,一旦发现有这样的人才,应该高度重视,给予特殊的关照,充分挖掘这类偏才怪才的特殊才能,对他们不一定扬长补短,但可以扬长避短,对其短板忽略不计,如有人具有惊人的记忆才能,有的人具有惊人的心算才能,有的人具有惊人的空间想象能力等。为了更好地促进偏才怪才的发展,组织不能对这类人才求全责备,不能按照常规进行管理,而是因材施教,因才施导,因才使用。对这类偏才怪才,我们虽不能“一俊遮百丑”,但可以“一俊遮百短”。“短板”可能只是偏才怪才的某些不足或者软肋,但不一定是“丑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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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开发的合目的性
人才开发的合目的性是指客观的合目的性,而不是主观的合目的性。“合目的性”是康德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合目的性”又可分为主观的合目的性与客观的合目的性两大类。康德把主观的合目的性,视为审美判断,而只有客观的合目的性才能揭示人才开发的合目的性。
康德把客观的目的分为两种:第一是外在目的,即有用性;第二是内在目的,即对象的完满性。在西方哲学史上,外在目的论认为,一事物的存在是为了另一事物。比如自然界的草是为了牲畜而生存,而牲畜又是为了人的生存。康德认为传统的外在目的论,所说明的一事物与另一事物的外在关系,并不具有必然性。因此,康德认为内在目的论,才能揭示事物的普遍必然性。内在目的论所说的“目的”,是指自然界的有机物(动植物)各自具有自己的本质,它们的结构形式如果符合它们的本质,它们就是完善的,而不是有缺陷的或畸形的,因而就显出客观的目的性。
我们从康德关于客观的合目的性来分析人才开发的合目的性,应该注意人才开发的两个维度:一是人才开发的内在目的,即人才开发对于个体而言,应该成为其实现生命价值和生命本质的对象化,应该体现出其个体生命的完满性;二是人才开发对于国家、民族和社会而言,人才应该以其创造性的实践,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即人才通过自己的行动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进步,实现了康德所说的“外在目的”,即人才开发客观上满足了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因此,我们今天探讨人才开发的合目的性,应该超越和突破康德对客观的合目的性的界定,而指向人才开发所蕴含的个体生命的完满性与实现社会价值的和谐统一。换言之,人才开发不仅仅是为了个体生命价值的实现,而且也是成长为国家发展进步所需要的栋梁之才。
由此可见,人才开发既要合规律性,又要合目的性。人才开发是人类发展史上伟大的壮举,是人类自我创化、自我塑造、自我拓展、自我实现的光辉实践,只有做到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有机统一,即求真与向善的和谐统一,才能更好地促进个人的人才开发与全社会的人才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