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 藏在合同里的印花税风险:这几项技巧财务不可不知
一、必须缴纳印花税的合同类型
按照现行印花税法规规定,以下十类合同和两类特殊证照(账簿)必须缴纳印花税,具体税率和详细范围如下:
二、哪些情况下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1、不在上述十类合同范围内的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典型的如:
(1)咨询类合同,只要不属于技术咨询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培训类合同,只要不属于基数培训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3)非金融机构借款和民间借贷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4)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十类,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这个问题曾经有过争议,很多地方认为属于技术服务,最终国税总局在答疑中统一意见: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5)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机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6)委托代理合同,依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7)出版合同,依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8)战略合作协议、框架合作协议通常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这一类合同更多的是在具体交易合同签署之前界定双方的大方向和主要目标,并没有具体交易,因此不属于上述十类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9)货币投资协议,不属于上述十类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协议中的担保人、见证人等第三方如果不直接参与交易,即使合同要求缴纳印花税,第三方也不属于纳税主体。
三、合同暂不履行要不要缴纳印花税?
由于印花税是针对合同签署缴纳,而不是合同履行缴纳,因此无论后续是否履行,只要正式签署生效,必须缴纳印花税。这个问题在《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1988)25号)文件中也有清晰说明:
7.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的合同,是否贴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四、合同没有准确金额如何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是按照合同总金额计算缴纳,如果没有准确金额怎么办?实务中可能有两种情况发生:
第一种情况是有一个暂估金额,未来可能有变化,那么也应当按照暂估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未来即使实际金额同暂估金额不一致,不需要也不能再次调整印花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1988)25号)
4.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如何贴花?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第二种情况是暂估金额也没有,合同金额可能完全是一个变动的数据,那么应当在签署协议时可暂按定额五元贴花,最终结算时再计算缴纳真实应缴纳的印花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1988)25号)
9.某些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应否补贴印花?
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贴印花。
五、印花税是按照合同金额的含税价还是不含税价?
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无论是会计收入,还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乃至契税的计算,都是以不含税价作为基数,印花税当然也不能例外,问题在于,很多企业签署合同时往往忽视含税价与不含税价款的细节,只在合同中标注了含税价款,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通常认定为无法区分不含税价款而要求印花税按照含税价款计算缴纳。因此,合同签署一定要将不含税价、税款和含税总价款全部列明。关于这个问题,总局答疑中也有明确: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4月25日视频会议》:各地执行口径仍按照印花税条例规定,依据合同所载金额确定计税依据。合同中所载金额和增值税分开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税的合同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未分开注明的,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来源:财税聚焦(李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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