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60岁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还有用吗?分析一下
目前政策依然对一些因创业失败或因商致贫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丝毫没有调整的迹象。这样一直坚持下去,对于一些年龄逐渐增大的60岁以上的人,所谓的信用惩戒还有用吗?大家可以分析一下,我先说出自己的观点。
信用惩戒没有用
对于被列入“诚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对于年事较高的“失信被执行人”来说,信用惩戒确实没有多大的制裁作用。申请执行人要主张权利关键是协助法院收集被执行人的资产、和转移藏匿资产的证据,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资产、无转移藏匿资产,法院也只有裁定终止本次执行。另外借贷关系、欠付货款关系,只要不构成“骗贷罪、诈骗罪”,就不构成犯罪,如有履行意愿、但证实确实无能力偿付,也构不成拒执罪,也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所以说,现在的惩戒措施对于目前60岁以上的人来说,等同于废纸一张。
信用惩戒反作用
对于目前社会上一些真正的失信被执行人,就是有钱不还的真正老赖,信用惩戒没有用,可以直接入刑,严抓重判。但对于一些干事业失败的人,把他们定性为失信被执行人,然后对他们进行所谓的信用惩戒,那就是起反作用。政策应该把个人创业破产和老赖分开立法。想想有些人创业或者做生意赔了,没钱还了。该咋办?为了还钱,去偷还是去抢!征信报告就是个笑话。对于创业失败者的信用惩戒,那就是堵死了他们挣钱还债的途径,一直对其惩戒到老,那就是对债权人不负责任。不让债务人挣钱,他们拿什么去还债?除非做梦。
关于债务问题的处理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一切以逐利为目的放贷行为其本身都是市场行为,与借贷者借贷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没有本质的区别。既然是市场行为就会有赔有赚,借贷者无力偿还的,只能说明放贷者前置工作没有做好,其风险自行承担,这没什么好说的。社会上对于创业失败者进行信用惩戒,呼声最高的就是一些债权人,把债务往来转变为司法惩戒,让一些债务人失去工作的权利,让他们没有挣钱的机会,等债务人一天天老去,惩戒他们到60岁以后,惩戒到死,最后的结果呢?苦果债权人自吞。
不要用道德绑架
我这里奉劝一些债权人,就是社会上天天喊“制裁”老赖的人,你绝对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别以为今天的“老赖”没有还上你的钱,好像就抬不起头,让你天天喊打。说实话,我知道你永远都比不上“老赖”。这个世界因为有“老赖”这样人,社会才能进步才能发展,如果都和你一样,即便有两钱,什么都不敢去做,只想渔翁得利,那这个世界还能发展?现在社会上除了个别人是真老赖,借钱就是不想还,其他“老赖”是值得信赖的人。只要给他们时间和机会,假以时日一定会东山再起,因为他们骨子里就是敢作敢为的人,更是把朋友把事业当回事的人,歧视惩戒他们对任何人都没好处。
综上所述,对于目前社会上一些60岁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没有用。眼看着现在很多创业失败负债累累者一天天老去,最着急的应该是债权人。所以,这里提醒一些债权人,不要对负债者穷追猛打,处理债务要冷静。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大家有不同意见,可以在评论区留言讨论。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交流这么些,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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