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梳理及好文推荐】涂尔干的人性两重性与道德个人主义
之前的推送中推荐过涂尔干《人性的两重性及其社会条件》这篇论文(参见:涂尔干相关著作阅读推介),这篇论文中译版辑录在《乱伦禁忌及其起源》中。不过之前我也没有认真阅读(或者可以说,当时认真读了但水平不够,没有正确认识到这篇论文的理论价值),这次重读才发现这篇论文在涂尔干社会学理论中的重要地位。在读完这篇论文之后,又读了石德生的《人性与社会自然的二重性及深刻意蕴——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的核心问题之一》以及孙帅的《神圣社会下的现代人——论涂尔干思想中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石德生老师的文章对涂尔干人性及社会的二重性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剖析,并对其思想的理论来源进行了简要介绍。孙帅老师的文章将涂尔干与亚当·斯密相关思想放在一起对比分析,指出了涂尔干与斯密观点的本质的不同指出在于社会道德与社会分工的来源是社会还是个体,对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导致两人对于社会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这一争论也暴露了涂尔干社会理论的问题:对社会的结构性和抽象性的强调,使涂尔干的抽象社会面临双重困境。由此,涂尔干后来提出了道德个人主义思想以实现现代社会的社会整合。本来是想自己写一个总结来着,但是发现读的这两篇文献总结与阐发的太全面了,瞬间就不想写了。就推荐这两篇文献以供大家参考吧,这里我推出了两篇文献的摘要及目录,全文知网自行下载。涂尔干的《人性的两重性及其社会条件》全文我放在了第二条推送里。有关涂尔干宗教、道德相关理论的研究文献推荐阅读郑莉、顾庆老师的《宗教力与宗教性——涂尔干与齐美尔的宗教社会学对话》、曹锦清、张贯磊老师的《道德个人的生成路径——基于涂尔干与鲍曼社会理论的分析》、潘建雷老师的《人性宗教、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涂尔干论现代社会道德重建的方案》、渠敬东老师的《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涂尔干对国家与社会之关系的新构建》,全文可知网自行查找。此外,推荐同被收录在《乱伦禁忌及其起源》这本涂尔干文集的另外两篇文章《现时代的宗教情感》与《个人主义与知识分子》。这两篇文章可以说是对《人性的二重性及其社会条件》的一个延续,是涂尔干对“道德个人主义”这一应对现代性问题所提出的解决方案的论述,这一论述,正是基于他所提出的“人性二重性”这一理论基础。在《现时代的宗教情感》这篇演讲文稿中,涂尔干指出,其所处的时代的宗教生活已经正在凋萎,所谓的“宗教复兴”不过是一场稍纵即逝的、表面的、短命的运动。而在这样一个“道德冷漠”的时代,惟有人人性才能为个体提供所需要的支持。在《个人主义与知识分子》中,涂尔干对“个人主义”进行了考察,首先,涂尔干区分了个人主义与功利主义的功利的利己主义。涂尔干认为这种所谓的“个人主义”已经没有什么重要的影响。相反,是另一种个人主义——康德和卢梭的个人主义,唯灵论者的个人主义——需要进行深入考察与分析。涂尔干认为,这种个人主义与功利主义差别巨大,这种个人主义类似于一种人性宗教——人既是信徒又是上帝。“个人从更高的、他与所有人共享的源泉中获得这种尊严。如果他有权获得这种宗教意义上的尊敬,那是因为他身上具有某种人性的因素。人性是神圣的、值得尊敬的。人性不是他专有的,而是分布于所有的伙伴中,因此,如果他没有被迫超越自己,转向他人,他就不可能把人性作为自己的行为目标。他既是膜拜的对象,又是膜拜的追随者……”因此,涂尔干认为,“如此理解的个人主义并不是对自我的赞美,而是对普遍个人的赞美。它的动力不是利己主义,而是对具有人性的一切事物的同情,对一切苦难的同情,对一切人类痛苦的怜悯、抗拒和减轻痛苦的强烈欲望,对正义的迫切渴望。难道这不是所有具有良好愿望的人们共同构建共同体的途径吗?毫无疑问,个人主义可以根据截然不同的精神来践行。有的人把它用于私人的目的,把它用作掩饰他们的利己主义和轻易回避他们的社会责任的手段。但是,这种对个人主义欺骗性的滥用,并不能证明反对个人主义的观点,正如宗教伪善者们功利主义的杜撰并不能证明反对宗教的观念一样。”由此,涂尔干反对坚持“智识和道德的无政府状态”的自由主义观点,涂尔干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个人主义的确离不开一定程度的智识主义;因为思想自由是一切自由的起点。但是,人们为什么会认为其后果之一就是荒谬的自我迷恋(这种自我迷恋会把每个人囿限在自身的欲望中,并在人与人的心灵之间制造了一道鸿沟)呢?”并指出,“个人主义要求的是每个人有权认识他可以合法认识的事物。它并不认可对不能胜任之事的无限权利……假若这种权威是以理性为基础的,那么尊崇权威就与理性主义绝非不相容。”涂尔干认为,个人主义不仅有别于无政府主义,而且是能够保证国家道德统一的惟一信仰体系。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拓展,“人们逐渐趋向于、现在几乎已经达到了这样一种事态:其中同一种社会群体的成员们,除了他们的人性,即构成普遍人格的那些特征之外,已经不再拥有任何共通之处了。人格的观念因而是能够超越于特定意见的潮流变幻而存续下来的惟一观念,永远不变而且不属个人;它所唤起的情感是我们从几乎所有人心中都能发现的惟一情感……正如我们每个人都体现出某些人性一样,每个个人心智中也都包含有某种神圣,从而发现自身赋有一种特征,这种特征使得它对别人而言神圣而不可侵犯。个人主义的全部要义就在这里。那也就是使得个人主义成为现今必需的信条之内容的东西。”涂尔干所说的这种“神圣性”正是社会赋予我们的,我们心智中的概念思维与道德活动的源流不是人本性的欲望,而是社会。因此,在涂尔干的看法中,个人的生活之价值与尊严与集体并不冲突,相反,正是这种个人主义道德延续了宗教道德,既维护了个人权利,同时也在“维护社会至关重要的利益,阻止侵害构成民族之魂的集体观点和情感的犯罪。”由此,涂尔干强调指出,“个人宗教同所有已知的宗教一样,是一种社会制度。是社会把这种理想作为今天能够为人们的意志提供一个聚焦点的惟一的共通目的指派给我们。因此,去除这一理想,却没有替代它的东西,恰恰会使我们陷入这种做法试图避免的道德无政府主义状态。”也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成为一个个人主义者,而且不发生矛盾,即肯定个人是社会的产物,而不是社会的根源。基于此,同所有的道德和宗教一样,个人主义本身也是一种社会的产物。个人从社会那里获得能够将他神圣化的道德信仰。康德和卢梭都没有理解到这一点。他们不想从社会出发推出他们的个人主义道德,只想从孤立的个人概念出发推出他们的个人主义道德。这项事业根本不可能取得成功,反而从中产生了他们理论体系的逻辑矛盾。”
人性与社会自然的二重性及深刻意蕴——涂尔干社会学思想的核心问题之一涂尔干是西方现代社会学学科的创始人之一,对于社会学学科的核心问题——人与社会的自然及其关联——展开了深入思考与分析,并以笛卡尔的“心物二元论”、康德与卢梭的启蒙与理性思想为基础,建立了具有类型学与方法论意义的人性与社会自然的“心物二重性”思想,奠定了社会学学科体系中个人与社会的二元研究视角与路径。(一)个体与集体(社会)之身体:身体自然的二重性之一(二)个体与集体(社会)之心:人心自然的二重性之二
神圣社会下的现代人——论涂尔干思想中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个体与社会的关系是涂尔干社会理论的主要问题。他与亚当·斯密关于社会分工的争论充分展现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这场争论不仅揭示了社会分工的道德功能, 也暴露了抽象社会的内在困境。本文认为涂尔干晚期关于宗教和个人主义的思想为解决这些困境提供了可能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涂尔干坚持认为社会只有通过物化、个人意识,以及象征性的自我表现,才能生成和保存。其二,他认为可以建构一种道德个人主义,以实现社会整合。本文从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出发来阐释涂尔干的整个思想,目的不仅在于澄清他为现代社会提供的可能性,更在于澄清涂尔干的现代性问题。对我们来说,涂尔干所提出的问题本身比他所给出的答案更有意义。如果有相关的质量比较高的中外文文献欢迎留言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