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的诗歌理论及其批评实践(二)
二. 金圣叹的七律分解说
从前文所引金圣叹对诗的定义来看,他基本可以说是个唯情论者,将诗看作是情感自然流露而形成的语言形式,就像他评《水浒传》第十回林冲吟诗所说的:“何必是歌,何必是诗,悲从中来,写下一片,数之则八句也,岂如村学究拟作《咏怀诗》耶?”在他看来,这八句的形式只是偶然的巧合,林冲并非成心要做一首咏怀七律。这倒也不失为一种表现论诗观,但奇怪的是他批评唐代的近体诗却从来不用这种观念去阐释,相反倒持一种近乎机械结构论的态度,认为唐人七律总是由上下两解各四句构成。这就是他著名的七律分解说,也是他引为骄傲的的独特发明——现存他为友人解答分解理论、宣传自己看法的书信还有九十一通!在顺治十七年二月八日到四月十五日的两个多月中,他运用分解理论共计分解唐律595首,直到临终以前,寄金昌的绝命诗中还念念不忘“且喜唐诗略分解”,足见这是凝聚他心血和智力的理论。今人论诗学,喜好宏大叙事,对这类技术性问题一般都没兴趣涉猎,只有江仰婉的博士论文专门做了研究。全文资料整理得相当细致,对分解批评实践的比较也很有参考价值;不过对分解说的外延限制得不太严格,将一些不属于分解法的选本纳入讨论范围,反而模糊了分解说的内涵,以致影响到对其诗学内涵的阐释;同时对分解方法的认识,似乎也缺乏必要的批判性,未能对其批评实践的得失给予适当的评判,而这对于诗学史来说却是最重要的问题。
金圣叹在评杜甫《赠李白》时提到:“唐人诗,多以四句为一解,故虽律诗,亦必作二解。若长篇,则或至作数十解。夫人未有解数不识而尚能为诗者也。”[32]尽管他自称“解”本自《庄子·养生主》庖丁解牛的故事,但从概念的直接渊源说仍应是乐府的“解”,即诗歌作品的段落,只不过他将一篇作品划分为若干“解”,不是根据音乐的段落而是根据诗的结构罢了,“解”作为表示段落单位的量词是相同的。所以张潮序《而庵诗话》甚至说“其所谓解,当即古文家所谓段落者是”。总之,无论金圣叹如何强调识解数的重要,“分解”本身并不是什么独家发明。那么他为何津津乐道、反复申说不已呢?原来,他极力要阐明的分解是专门针对七言近体提出的,这从尤侗“腰断唐诗”的讥讽也能得到证实[33]。他论古诗虽也分解,但不像论七律那样矜为自得,他显然认为自己发现了唐人七律写作的一个绝大秘密。
金圣叹的七律分解说,质言之就是上下四句分成两解,各自起意,这的确是不同于前人起承转合之说的一种新思维。他断言近体诗“三四自来无不承一二却从横枝矗出两句之理。若五六,便可全弃上文,径作横枝矗出,但问七八之肯承认不肯承认耳”[34]。上下两部分中,上四句比较简单,下四句则变化复杂。关键是在颈联两句,因为“五六乃作诗之换笔时也”,而诗的情绪也渐至高潮,所谓“作诗至五六,笑则始尽其乐,哭则始尽其哀”。从声韵上说,“诗至五六,始发亮音”;从结构上说,五六又是结的开始,“五六特为生起七八,非与三四同写景物也。”他甚至发现“唐律诗后解七八,多有'此’字者,此之为言,即上五六二句也”,意谓收束五六两句。为论证这一点,他竟举出五十一首唐诗为例![35]本来,他认为自己的分解理论是有着古老的实践依据的,但遗憾的是时人却并不理解这一点:“我辈一开口而疑谤百兴,或云立异,或云欺人。即如弟《解疏》一书,实推原《三百篇》两句为一联,四句为一截之体,伧父动云割裂,真坐不读书耳。”[36]于是他只好采用实证的方法来说明分解理论决不是武断古人文字,而是本着严肃态度加以总结、有充分的实证依据的,“设使有一丝毫不出于古人之心田者,矢死不可以搀入也”。
从金圣叹的具体批评不难看出,分解理论确实是经验性的,如他夫子自道,“只以眼前几篇烂熟诗验之”[37]。比如论“三四多作侧卸”,他在致顾慈旭(掌丸)书中举杜甫七律27联,致尤侗书中举唐诗58联为证;论“三四侧卸作一拗句”,在致周荃书中举19例,致顾予鼎书中举23例为证;论三四两句写一景,在致张伦书中举65例为证,都是通过分析、印证前人作品而获得的结论。他试图以实证知识表明,唐诗确实存在着这样的现象,既然如此,人们不禁要追问,其中究竟贯穿着什么样的原理呢?这正是金圣叹分解的理由,也是令他感到很难解释清楚的问题,所以他在不同时间对不同的人,用了不同的形式多方加以譬说。
首先需要说明的当然是自己的方法论,金圣叹曾在致徐增书中说,分解是对作品结构的解析,即《庄子·养生主》庖丁解牛的“解”。解牛要批大穴,从结构的罅缝处解析,解诗也要从作品结构单元的结合部入手。他套庄子的话说:“彼唐律诗者有间也,而弟之分之者无厚也。以弟之无厚,入唐诗之有间,犹牛之磔然其已解也。”所以他对自己说唐诗的定位是阐释,而不是注释,当王道树告诫他注释当效刘孝标注《世说新语》时,他辩解说:“谓弟与唐人分解则可,谓弟与唐人注诗,实非也。”[38]
其次要说明采用上述方法的理由。将一首律诗分为两解的基本认识是诗在结构上有吞吐,有抑扬,有收放,有开阖,总之是有两股力在起作用。所以当有人用诗歌内在的统一性来相诘难时,他强调结构的错综和意脉的统一并不矛盾,就好象人虽只有一口气,但却分呼吸两部分一样:
弟见世人说到真话,即开口无不郁勃注射者,转口无不自寻出脱、自生变换者。此不论英灵之与懵懂,但是说到真话,即天然有此能事,天然有此平吐出来一句,连忙收拾一句;又天然必是二句,必不是一句。今唐律正复如此,前解便是平吐出来之一句,所谓郁勃注射之句也;后解便是连忙收拾之一句,所谓者自寻出脱、自生变换之句也,所谓真话也。然不与分解,却如何可认?[ 39]
由于用心之专、思索之深,他常从不同事物中体悟唐律诗内部结构的力学关系。如与王瀚书曰:“昨正午,大雨时行。弟闲坐无事,因审看其来势去势。(中略)今律诗之前解一二,其来也,未有不郁乎欲压人,使人不敢少动气息者也;其后解五六,则未有不荡荡而去,使人意消者也。”[40]反过来他在向人解释分解理论时,又视对象而将他常日的体悟,借各种比喻来多方譬说。答西堂总持法师是以禅定譬况:“法师常说比丘入定相貌。弟子目今与唐律诗分解,恰恰正如其事。盖比丘入定,必须奋迅而入,出则必须安庠而出。今律诗之一二,正是其奋迅;三四,正是其深住定中;五六,正是其安庠求出;七八,正是其已出定来也。盖一二如不奋迅,即三四决不得住定中;乃五六如不安庠求出,即七八亦更无从出之处。”其中关键在起和转,所以他特别强调:“弟子目今所以只说得两句话,两句话者,一句是一二必要奋迅而入,一句是五六必要安庠而出。”[41]对俗人即以官人升堂譬况:“一二分明便是一位官人,大步上堂来;三四则是官人两旁之虞侯、节级,只等官人坐了,便与他吆呼排衙也。七八是官人倦怠欲退堂,五六是又换两名人从,抬将官人入去也。”[42]喻吴灏则有开弓放箭之喻,云:“前解如弓来体,后解如弓往体。盖弓来体,在初拽开时,眼之所注,箭之所直,更无旁及,而后引之而必至于满也。今一二,正如初拽开时之眼之所注、箭之所直更无旁及也;三四不过如引之而必至于满也。弓往体,在既放箭后,其所到处必中要害,而时亦有不得中要害者,则其既满临放之时手法之异也。今七八,正如箭到之必得中要害也;五六,则如既满临发之时之手法也。”[43]致金丽又将分解比作髹盒,上半是盖,下半是底;致天在师又比作针灸,前解一补也,后解一泻也;答某又比作气息之一呼一吸;答秦松年又比作果仁两瓣之一雌一雄。迄今为止,批评史上还从没见过如此博用譬喻来反复说明一种诗学理论的,这除了说明他对分解说所抱的热情,还能说明什么呢?就是这种热情驱使他反复琢磨,不断思考,以致触类旁通,头头是道。
经他这么再三推阐,七律分解之说其实也没什么神秘的,他自己也承认“分解本是唐律诗一定平常之理”[44],只因历来久不讲,骤讲之反而为人所诧异。这就不免逗人疑问,如此一个“平常之理”,为什么历来论诗者熟视无睹呢?他认为那是因为蔽于作诗专主中二联的陋见,他声明分解之说所针对的就是时俗作诗惟雕琢中四句的陋习:
比来不知起于何人,一眼注射,只顾看人中间三四五六之句,便与啧啧嗟赏不住口。殊不晓离却一二,即三四句如何得好;不到七八,即五六如何得好耶?且三四五六,初亦并不合成一群。三四自来只是一二之羡文,五六自来只是七八之换头。譬如伯劳飞燕,其性迟疾东西,自来不在一处。三四生性自来是向前,五六生性自来是向后,今忽然前去其前,后去其后,却将并不相合之四句挺然束之,如四条玉笋,处岂非文林一端怪事?”[45]
他又将这种观诗法比作穷措大蹭吃富家酒席,只盯着中间四碗大菜。而实际上,“七言律诗八七五十六字,便是五十六座星辰,一座一座皆有自家职掌,一座一座又有大家联络。岂可于其中间,忽然孛一妖星,非但无所职掌,乃至无其着落?”[46]这显然是在发挥唐人刘昭禹五律如四十贤人著一屠沽不得之说,以阐明诗篇的整体性和有机性,但他进一步认为这种整体性和有机性在第一联即已决定,便将问题引向了自己的思路。他说“其一二起时,不惟胸中早有七八,其笔下亦早自有七八”,因而“一二定而全诗皆定”,三四自然也就成为一二的附和,所谓“继体守文”也。以画为喻,也可以说“一二正如画家之落骨,三四则如画家之皴染。一二落骨以待三四皴染,三四皴染以完一二落骨”。他在与陈弘训书中更宣称:“弟谛观唐人律诗,其起未有不直贯到尾者,其结未有不直透到顶者。若后来人诗,则起乃不能贯三四,结乃不能透五六,此为唐人与后人之辨也。”他对唐诗的认识,理论上是符合我们的艺术理想的,问题是它究竟在多大程度上与唐人的创作实践相吻合呢?
唐人已矣,他们如何作诗,不得起而问之。起码从文献所载李贺、贾岛作诗的逸话来看,先得一句一联而后足成的情形是不鲜见的。纪昀即曾指出皇甫冉《送康判官往新安得江路西南尹》已开九僧、四灵先炼腹联,后装头尾一派[47]。所以项安世《跋林和靖手书所作三十联》有“唐人作诗先作联,一联一句各几年”之说[48],方回也断言“晚唐诗多先锻颈联、颔联,乃成首尾以足之”[49]。专讲起承转合的范德机则认为唐人虽有此例而不足为唐人病:“绝句则先得后两句,律诗则先得中四句。当以神气为主,全篇浑成,无饾饤之迹,唐人间有此法”。谢榛更基于自己的切身经验,承认“诗有天机,待时而发,触物而成,虽幽寻苦索,不易得也”[50],因而主张“意随笔生,不假布置”[51],有时“作诗先以一联为主,更思一联配之,俾其相称,纵不佳,姑存以为筌句”[52],而有时“诗以两联为主,起结辅之,浑然一气。或以起句为主,此顺流之势,兴在一时”[53];甚至“诗以一句为主,落于某韵,意随字生,岂必先立意哉?杨仲弘所谓得句意在其中是也”[54]。明确了这一点,再来看唐宋诗,就得出一个很独到的结论:“诗有辞前意、辞后意,唐人兼之,婉而有味,浑而无迹。宋人必先命意,涉于理路,殊无思致。”[55]这种情形显然是金圣叹没有虑及的,事实上他也不曾对唐诗作过广泛的研究,只不过习见近人专做中两联之弊,力图破此习气而已。在金圣叹之前,王世懋《艺圃撷余》已指出:
今人作诗,多从中对联起,往往得联多而韵不协,势既不能易韵以就我,又不忍以长物弃之,因就一题,衍为众律。然联虽旁出,意尽联中,而起结之意,每苦无余。于是别生支节而傅会,或即一意以支吾,掣衿露肘。[56]
可见这是有目皆睹的世俗现状,决非金圣叹煞有介事。然而大多数人都习以为常,默认了这一事实,即使像王世懋这样目光犀利的批评家,也只是指出病状,剖析病理,并没有提出诊疗方法。唯独金圣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分解说的治疗途径,表现出优秀批评家特有的穿透力和高超见识。分解不是目的,只是一个路径,他希望人们通过分解来认识唐诗结构的有机性,所谓“分解而后知唐人律体之严,直是一字不可得添,一字不可得减也。如使不分,便可成句皆与改换”[57]。他在《秋兴八首》的批语中曾最完整地表达了自己的想法:
唐制八句,原只二句起,二句承,二句转,二句合,为一定之律。徒以前后二联可以不拘,而中四句必以属对工緻为选。因而后人互相沿袭,徒竞纤巧,无关义旨。至近代作诗,竟以中四句为身,而头上倒装两句为起,尾上再添两句为结。夫人莫不幼而闻,长而以为固然,自是提笔摇头,初学吟哦,以及倨坐撚髭,自雄诗伯,无不以此为断断不易之体。抑岂知三四只专承一二,而一二用意高拔,比三四较严;五六转出七八,而七八含蓄渊深,比五六更切。宁可以起结二字抹却古人无数心血耶?[58]
他强调世人论起结是“解合而诗分”,自己的分解却是“解分而诗合”,分解更凸现出诗歌结构的整体性和有机性。不过他由此也进而发现,唐人七律的组织之妙,整体性之强,有时甚至泯灭了前后分解的痕迹:“唐人思厚力大,故律诗本前后分解,而彼字字悉以万卷之气行之,于是人之读之者,反不睹其有出入起伏之迹也。”[59]这一发现不免使他对分解的看法变得矛盾而犹疑,以致说明分解的效用时,态度不得不有所保留:
弟念唐诗实本不宜分解,今弟万不获已而又必分之者,只为分得前解,便可仔细看唐人发端;分得后解,便可仔细看唐人脱卸。自来文章家最贵是发端,又最难是脱卸,若不与分前后二解,直是急切一时指画不出,故弟亦勉强而故出于斯也。[60]
这种苦衷就是他一方面在批评上张扬分解之说,一方面又在写作策略上重弹起承转合老调的原因。说到底,分解只是学习的途径,通过分解体悟到的整体性观念,只有凭藉起承转合之法,才能在写作中实现。因此他说“诗与文虽是两样体,却是一样法。一样法者,起承转合也。除起承转合,更无文法;除起承转合,亦更无诗法也”[61]。
走到这一步,金圣叹的见解就与前人的见解暗合,无甚新意了。他在《奉陪郑驸马韦曲二首》解题中说:“凡一题有几首,正是起承转结,恰完一篇文字耳,我既屡言之矣。”[62]然而这并非他的发明,早在元代,范德机讲起承转合就说,“或一题而作两诗,则两诗通为起承转合”,还举杜甫《八月十五夜月二首》与《诗经》的作品为例[63]。不过金圣叹从来没有提到过元代诗格,未必知道范德机的说法,以他对时文的娴熟,起承转合之说应是从时文学来的,只是侧重点显然已不同了——既然要破除先做中二联的习气,必最重视第一联的起。所以他论学诗,劝人以“择取数十首,尽截去其后解,且先细学前解。前解入手,而后解如破竹矣”[64];而论作诗,又格外强调,“学作文必从破题起,学作诗亦必从第一二句起。从第一二句起,方谓之诗,为其有起承转合也”[65],这正是很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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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金圣叹《杜诗解》,第7页。
[33]尤侗《艮斋杂说》卷五:“吾乡金圣叹,以聪明穿凿书史。(中略)往见圣叹选唐诗,竟将前四句为一截,后四句为一截,细加注解。予讶之,曰:'唐诗何罪,腰斩了也!’”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99页。
[34]《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14页。
[35]《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24-526页。
[36]金圣叹《葭秋堂诗序》,《金圣叹全集》第4卷,第41页。
[37]《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14页。
[38]《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497页。
[39]《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02页。
[40]《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03页。
[41]《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498-499页。
[42]《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07页。“从抬”二字原乙,据《金圣叹全集》第四卷改。
[43]《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499-500页。
[44]《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497页。
[45]《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05-506页。
[46]《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11页。其批李白《登金陵凤凰台》亦云:“唐人一解四句,四七二十八字,分明便是二十八座星宿,座座自有缘故,中间断无无缘故之一座者也。”可参看,第96页。
[47]纪昀《瀛奎律髓刊误》卷二四,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版,第623页。按:屈向邦《粤东诗话》(香港:诵清芬室排印本,1964)谓世传九僧、四灵一派,即是先炼腹联,后装头尾以成诗者,殆袭纪说也。皇甫冉《送康判官往新安得江路西南尹》云:“不向新安去,那知江路长。猿声比庐霍,水色胜潇湘。驿树收残雨,渔家带夕阳。何须愁旅泊,使者有辉光。”
[48]项安世《平安悔稿》,宛委别藏本。
[49]方回《瀛奎律髓》卷一三贾岛《雪晴晚望》评语,合肥:黄山书社1994年版,第268页。
[50]谢榛《四溟诗话》卷二,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下册第1161页。
[51]谢榛《四溟诗话》卷一,《历代诗话续编》,下册第1149页。
[52]谢榛《四溟诗话》卷四,《历代诗话续编》,下册第1211页。
[53]谢榛《四溟诗话》卷二,《历代诗话续编》,下册第1161页。
[54]谢榛《四溟诗话》卷二,《历代诗话续编》,下册第1158页,
[55]谢榛《四溟诗话》卷一,《历代诗话续编》,下册第1149页,
[56]何文焕辑《历代诗话》,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下册第778-779页。
[57]《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05页。
[58]金圣叹《杜诗解》,第197页。
[59]《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12页。
[60]《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00页。
[61]《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11页。
[62]金圣叹《杜诗解》,第87页。
[63]傅与砺《诗法源流》,张健《元代诗法校考》,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42页。
[64]《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13页。
[65]《金圣叹选批唐诗》附录“圣叹尺牍”,第5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