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等于手里现有的除以心里想要的吗

连日的阴雨潮湿在七天长假也是全年假期结束之前的一天结束了,重现阳光普照,日常的自由恢复了,似乎在上班之前尚可享受一天的“幸福”。此前,看过一个网红公式:幸福=手里现有的÷心里想要的。乍然一看,的确简约,还挺实用。但仔细一想,它不过是一个理想模式。

人一生下来,必须为生存获取资源和机会,与环境发生互动,便有合作,冲突,竞争,三类关系皆可产生幸福与痛苦的因人而异的个人体验。要生存发展,必须去自讨苦吃,去锻炼,去做工(做功),永动机不存在。当然,锻炼,做工如果正合自己的兴趣,也算幸福,如小孩子们喜欢的玩耍,同时也锻炼了身体,因而没有感到痛苦。多数情况下,锻炼做工和私有兴趣不是重叠的,因而多是痛苦的,所以,人生来是苦的,感觉到的某种幸福只是暂时的满足。低层次满足之上,就会追求个人猎奇,偏好,娱乐和刺激,人生刻意设置的其他一切目的、目标都是为此服务的,但这些尚属私欲范畴,未必带来公益,反却导致不幸,因而终将是多余和盲目的。

现在试图用三类参数代入幸福公式。一种情况是拥有健康身体的乞丐,温饱的满足就是幸福。这正如鲁迅举过的例子:大热天里,富人忙于应酬,汗流浃背,穷人拿一张破席到树荫下乘凉睡觉,被美其名曰“席卷天下”的幸福。即使是真幸福,在满足温饱之后很快就产生新的欲望,求之不得便产生新的痛苦;如果那是真幸福,富人们也会拿破席去占满荫凉地。于是,幸福需要力量保护,以安全与平安为前提。第二种情况是满足温饱之后又得到了半个世界,可欲望却想拥有整个世界,一定会痛苦不堪。其实,得到的越多,就越脆弱乃至不堪一击,超越认知边界和驾驭能力的,即使免费大量给予,如果贪婪接受或攫取,就是殃祸。第三种情况,得到了半个世界,而欲望也正是那半个世界,看似满足公式,应该幸福了。其实,也并不然,问题是那半个世界是怎么弄来的,法西斯、军国主义希特勒、墨索里尼们的“幸福”不过是昙花一现,不久自取灭亡了——如果说灭亡是不幸的。顺便地,最近看到网传贾平凹的“做事原则,一是自信,二是坚持”,想必是指读书写字而言,如果是损人不利己,或者是损人利己的事,则越是自信坚持,就越是与其幸福以及别人的幸福背道而驰。

可见,符合法理的安康自由(包含基本的财富自由),以不影响损害别人和环境合法理的安康自由为限,才是幸福,否则,不幸迟早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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