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专利战系列】第八回:父子二人联手抗击外敌,惨胜背后映射战争残酷
意气风发
1998年,西秦生物的一代目梁西秦在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创立了“礼泉西秦化工有限公司”,这距离梁西秦参加首届国家星火奖已经过去了整整10年。
1997年,礼泉西秦化工有限公司发明了一种粉末状固体水果保鲜剂,他们在2007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这是一个实现果蔬花卉保鲜储运的“革命性”发明。
果蔬花卉保鲜储运在中国每年有300亿元的市场,在这之前,一直为发达国家垄断。
同年,咸阳西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二代目梁科权正式掌印。
二代目:现西秦生物总经理梁科权
美国罗门哈斯(上海)公司美国罗门哈斯公司成立于1909年,总公司位于宾西法尼亚州的费城,一直是该领域的垄断者,上世纪末就进入中国,这时已几乎独占着国内外保鲜剂市场。
其下属阿格洛珐士公司早在1999年6月30日就其研发的农产品保鲜技术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2006年3月29日获准授权,专利号为“ZL99812324.2”。
顺道提一下,2009年4月,罗门哈斯公司被美国陶氏化学公司收购。
2015年,陶氏化学与杜邦合并。
所以,论起门第来,罗门哈斯也属于“中国人民的老朋友”了。
相比罗门哈斯昂贵的洋保鲜剂“用于对抑止植物内乙烯反应的化合物的安全、方便的储藏、运输、使用的络合物”,西秦研发的质量、性能更稳定的1-MCP产品,因工艺路线简捷,价格却便宜很多。
以罗门哈斯2007年在中国市场的合同价格每立方34元计算,仅陕西省苹果保鲜市场就达22亿元。
而如果以西秦公司的核算零售价格每立方10元计算,只有不到6亿元。
也就是说,民族工业的商品化生产还能为果、菜农节省近四分之一的支出。
罗门哈斯在获取了西秦的情报后,一直通过政府机构牵线搭桥,表达希望与西秦合作或者将之收购,西秦因难以接受其提出的苛刻条件拒绝了收购。
毕竟此时的西秦刚刚获得陕西省科技二等奖,并进入陕西“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得到政府经费支持450万元。
一下子站到了历来被发达国家垄断的国际行业技术最前沿,何等意气风发。
然而…
惨遭封杀
2008年10月10日,罗门哈斯对成立仅一年的咸阳西秦发难,以西秦侵犯其对1-MCP的发明专利权为由,向西安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1-MCP产品,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等。
天降奇兵
奋起反击
2011年12月,回过神来的西秦公司反手将罗门哈斯告上法庭,状告罗门哈斯在侵权官司中不当申请诉前禁令,造成西秦公司1-MCP产品被禁止销售和许诺销售800多天,请求法院判令罗门哈斯赔偿损失4900万元。
2013年,这一年的梁科权刚刚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西安市中级法院也终于作出判决,判令被告罗门哈斯赔偿西秦公司人民币450万元。西秦公司胜诉。
一审后,两家一个嫌赔的少,一个嫌赔得多,又对薄公庭。
现在的西秦生物
最后的话
专利诉讼对于被告来说,特别是对于没有经验的被告,往往疲于应付,周期越长对被告越不利。
因此很多大企业凭借专利诉讼的手段,制衡小的竞争对手,往往最终不论专利诉讼胜负,小的竞争对手对会受到巨大影响。
权利人方面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包括诉前禁令。大企业通过诉前禁令往往会拖垮中小企业,不等专利诉讼结束,中小企业可能已经维持不下去而倒闭。
因为专利诉讼的周期一般都在3-5年,这么长时间,专利诉讼会拖累了被告企业的正常经营,导致市场和客户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