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类无北京市户籍考生可报考京内高中,注意最后有效期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2021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已经开始,截至2020年11月19日17时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区根据本区实际自行确定。

考生要在各区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对本人基本信息进行录入和核对,确保有关信息准确无误。

无本市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考相应学校:

1.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

(1)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2)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3)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子女考生;

(4)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5)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6)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7)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

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技师学院。

3.

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及其他规定可以报考的学校。

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报名信息确认单”和考生提交材料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相关信息提交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和市教委等单位。审核结果会书面通知考生和家长。考生在提交材料前,要留意相关证书的有效期,以免耽误报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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