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芳心里美食之:腊肠

芳芳心里美食之
腊肠
我喜欢吃灌肠,腊肠,火腿肠等等……
那些被腌制好的肉,被人的一双巧手巧妙的加工后,用薄薄肠衣紧紧裹挟着,花白相间,肥瘦正好,哪怕看着有肥肉,但也因为风干或者烟熏的缘故,吃到嘴里却也是不觉得腻的。当然,如果有人偶尔觉得油腻或者口味重了点,也可以不这么干吃,跟热腾腾的馒头,绝配!吃之前,尽量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洗净双手,把热气腾腾腊肠和馒头同时放在手边,先用鼻子深吸一口气,将这种混合的香味伴着口水使劲儿咽下去,接下来咬一口松软香甜的馒头的同时,再咬一口有嚼头儿的咸香味美的腊肠,就这样,它们伴着唾液通过牙齿的运作,无论是气味还是躯体便合而为一了,心里感觉一阵:“美”!那一刻简直是三个灵魂相遇瞬间碰撞,那感觉身临其境般,来到了李白诗句里的:“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也可这么理解:白色柔软的馒头,暗色结实的腊肠,糅合与嘴巴里,那简直就是小小宇宙空间阴阳两股能量的交汇,不仅感叹:“哎呀,太极无处不在啊!”怪不得有句话:“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如果想来个锦上添花,需要开一罐微醺的小酒,葡萄味的最佳,3℃的浓度,喝了也不醉,只是心里飘飘的,头晕晕的,一切思维一切时间那一刻便凝固了,总之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有没有觉得生活很有仪式感?有没有觉得日子可以美轮美奂?
好吧,下面,我带大家在世俗中走走!如果说12岁前我的日子是天堂,那么以后我的日子就是在土坷垃里打滚了。
“给,拿好钱,去给你弟儿买一小根火腿肠!”14岁的我接过我妈给的一元一毛钱,不大一会儿买回来一小根火腿肠,小心翼翼给我弟弟拨开,看着他吃下。那时,我知道我和妹妹是没资格吃的,火腿肠是给我2岁多的弟弟买的,对于这种用少量的钱可以给孩子解馋的方法,时常在我家出现,虽然对于经济窘迫的家庭来说,这个解馋的人只是我弟弟。那年我妹6岁,我弟2岁多,我妈刚下岗,仅有的积蓄开了一家冰糕厂,那日子过的,太紧巴了。
九十年代初,莫过于两样东西最流行,一是火腿肠,一是健力宝。一大根春都火腿肠需要1.4元,一根小春都火腿肠需要1.1元,家里很久不吃肉了,每天都是捞面条,外加黄黄的软软的看着就恶心的南瓜炒菜,或者带着别致味道的丝瓜(我爱人跟我开玩笑,世界上有你不爱吃的东西吗?我回答:“包菜南瓜丝瓜捞面条”),弟弟手里那鲜艳火红的火腿肠分外夺目起来,不过对于我来说,好像没觉得难受,知道那时家里没钱,对于老小,又是家里唯一的男孩子,我们都觉得父母对他的所有付出都是理所应当,尽管那时青春期我的食量开始见涨了。我妈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我小时候最享福,可是她确忽略掉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一个享福惯的人再受罪是很苦的。如果说那时的我每天什么感觉,那就一个字儿:“饿!”上午饿,下午也饿,晚自习回家也饿,偶然听我同学说起:每天下晚自习,要吃夜饭的,那时我感觉他们家真奢侈,那时我就一个感觉,等我有有一天当土豪了,每天晚上都要下一碗挂面汤吃吃,再打两个荷包蛋。姥姥偶然留下的半袋方便面,觉得幸福的不得了,偶然有了零花钱,就去喝一碗4毛钱的馄饨,身上暖暖的。不过,那时吃一根火腿肠仍然是我心理的奢侈品,懂事儿的孩子是不给父母找麻烦的,从小到大我一直是一个懂事听话的好孩子。
终于等到过年了,这样可预示着我能够噬无忌惮的吃饱了,而且居然还有肉。那年过年我妈居然给家里备了三十几根火腿肠,厚实的一捆,我们饱了眼福后,转眼间就被我妈藏起来了。不过,这好像根本难不住我,从远古时代起,人类就善于找找吃的,这是生命的本能,就跟男人喜欢喝酒练地摊儿,通远古时代聚众猎兽的本能一样样的。
果然,不超过十分钟,我就跟它们,这群可爱的,令人欣喜的实物相遇并亲密接触了。我妈把它们藏在了放衣服的柜子角落里,对于我妹妹,我是不打算给她分享的,因为去年过年时,我妈煮肉,我吃过后,好心给她偷了一块儿,结果因为是太晚的缘故,她吃着吃着睡着了,于是剩下一块儿肥瘦相间的肉,被她压在枕头下被反复压榨下,加工成了肉干儿,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妈去整理床铺,发现了这块已经干瘪的不规则物体,还有床单被子以及枕头的油脂,于是她毫不犹豫的把我臭骂一顿,因为照着正常的逻辑学,那时妹妹还小是够不着煮肉的锅的。
鉴于前车之鉴,在关于火腿肠的问题上,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明哲保身,且独自享用。
合理的避开家人,合理的找到安静的时间,找一个属于我的世界,我才从身上掏出来火腿肠,冬天衣服穿的厚实,棉花的棉袄棉裤,身上没有口袋,我通常把火腿肠别在腰里,棉袄往下一拉,就藏得严严实实,有时候是家里没人了,我就着馒头一口一口把它们吃掉,或者趁着没人时,咬上一口,别人说话,我就紧闭嘴巴,扭过头去,抽空使劲儿嚼上两口,味道还在嘴里,火腿肠已经来到肚子里了。我一天一根的频率吃着火腿肠,原来是三十多根的数量,慢慢少了起来,原计划是偷吃上几根,这样即便少也可以鱼目混珠的。但是我好像高估我的自控力了,因为火腿肠太好吃了,我一下吃了十根,到过年时,我妈去拿火腿肠时,已经少了三分之一了。
家人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终于我离家出走了。
家里孩子多,少一个也不用找的,于是天黑我回家了。
我妹妹给我转达:鉴于我的偷吃行为,他们每人吃了一个火腿肠,然后余下的火腿肠其他人分了,没我的份儿了,果然,余下的火腿肠我再也没见过影子,也没有心情去找了。
熬过了冬天,盼过了春天,酸甜苦辣且五味陈杂的夏天来了......
苦的理由是没完没了的包冰糕工作,占据了我所有的时间,而且那时因为成绩不好,又初三毕业的缘故,张姓的班主任,偷偷把我的志愿篡改了(那时报志愿是找班主任报的,他的篡改不是说一个好学校改个坏学校,而是他压根儿没给我报志愿),就这样,不到15周岁的我开始了我特殊的“暑假”。
酸不是味蕾,而是身体。我白天骑上三轮车,装上一个大大的,用家里的大柜子改装的冰糕箱,开始沿途给各个小商贩送冰糕,每天一趟,南环路、107国道、北环、东环绕着城一大圈,从早上八点开始到十一点,回到家里继续在冰糕厂干活儿......
那时因为干活儿的缘故,我的睡眠出奇的好,比如困了我睡着了,有次表弟和妹妹给我放耳朵旁边一只鸣叫的蝉,我也没有醒来,再比如两年后我去外地上学,我定的闹铃可以把全寝室的人吵醒,而我还在呼呼大睡......
晚上了,不是那么忙,夜幕下的人开始疲倦起来,我就去找个机会,买上一袋方便面,再捎带上一根火腿肠,我偷偷趁人不注意,往我房间端上一碗开水,然后,我把方便面掰两半儿泡在碗里,再用嘴把火腿肠咬成一节一节的泡在方便面里,将方便面的袋子撕开,平铺的蒙在碗上,上面再压上两根筷子,保持水温及卫生状况,因为方便面和火腿肠的高度融洽与交融,发生我藏的床底下,第一安全系数极高没人发现,第二地面平整。方便面是蓝色的天方方便面,鸡汁味道,火腿肠还是那个好吃的火腿肠。
泡的方便面有弹性,带有一点糯糯的味道,再配上香喷喷的火腿肠,最后喝着着暖暖的汤汁,那时我认为,一天中最幸福的时刻觉得莫过于此了。
后来,我还是喜欢吃火腿肠,也吃那种偏甜味道的广式香肠,也吃麻辣风味的川味灌肠,也吃煎血灌肠等等......
看着街上一家又一家鳞次栉比的奶茶店,烧烤店,我知道了,人们用自己的方式让自己快乐,因为食物是身体的需要,也是内心的需要。
后记:

"怪侠"金圣叹幽默了一辈子,就是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仍不改英雄本色。刑场上,泰然自若,向监斩官索酒畅饮,大笑说:"割头,痛事也;饮酒,快事也。割头而先饮酒,痛快痛快!"酒罢,对刽子手说,"有要事相告。"人家以为这位"怪侠"会透露出什么传世之宝或什么惊天秘密,赶紧拿来笔墨伺候。但这位"怪侠"给了他一句哭笑不得的"秘密":"花生米与豆干同嚼,有火腿的滋味。此技能传下去,死而无憾也!"这是金大侠留于后世的最后一句话。

鲜能知味也,人莫不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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