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1955年山东胶州一冤案:杀人犯上了刑场,拼命喊冤爆出一漏洞

1955年12月30日,胶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杀人犯安乐三执行死刑。那个年代死刑的执行很特别,一般选在罪犯犯罪地的人员多、空场大的地方。这名叫安乐三的罪犯就被押到当天的张应大集上执行,两名检察院的同志奉命去现场执行。

为了防止意外,民警下车把罪犯和群众隔开,两个负责押送的民警死抓安乐三先押进附近的区公所,防止发生情况。安乐三知道今天要被处决,浑身无力瘫软,但嘴里似有不甘的嘶吼:“我要个痛快。”民警只能拖着他走,路上一个老人冲上了安乐三。

安乐三看见老人嘴里叫声更大:“老舅,我冤枉啊!你一定得到北京给我伸冤啊。”安乐三当过伪保长,按理说天大的案件发生在他身上也不奇怪。

负责执行的人见得多了,对此毫不在意。到饭点时,安乐三还在喊冤,一个劲说自己没有杀人,而且饭也不吃。一个检察院的同志觉得有点问题,心想若是真的冤枉他,岂不又搭进一条人命。可这个案件经过重重审查,应该不会有问题。可又想,执行容易,杀错了可就没办法了。既然自己当上检察干部就得负责,维护法律。

最终这个名叫刘明智的人将此事告诉了法院,自己又去查阅案卷,没发现什么问题。刘明智对犯人讲:“安乐三,少大哭大叫了,你犯的罪有今天是罪有应得。”安乐三疑惑地问:“执行前,政府可不可以让我说话?”

“当然可以。”

安乐三一听,说出一番话。原来当初认罪时,安乐三受到诱供,检举人过去又和安乐三有仇。为了躲过检举人的威胁,在别人诱惑下,不得不“坦白”。

安乐三还说,自己还没见到县法院的起诉书和判决书,想不到就执行死刑了。

听到这里,刘明智去翻卷宗,果然没有起诉书和判决书,因此安乐三的死刑立即暂停了。

这是个很重大的事情,为此,检察院的人向赶来的群众解释。群众纷纷表示理解,新政府果然不会冤枉人,要搁以前的政府早把人杀了。

为此,胶县政法机关召开专门会议,组成专组重新调查。调查发现,安乐三身上的两条人命案全是道听途说,其中一起还是别人干的。最终,安乐三改为“教育释放”。后来,安乐三挑了一担鸡蛋来检察院感谢。

这起事件发生在建国初,反映了当时的检察院的工作风气。当时的山东省召开政法会议,领导还表扬刘明智为法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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