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无“贼”
记得曾经有位研究宏观经济的专家发表过言论说,一个小偷放眼于整个社会其实并没有给社会带来财富的损失,他只是将财富做了转移而已,财富还是那个财富,只是它的所有权或者是不知不觉中发生了变化。
小偷是坏人这样的常识,就连一个乳臭未干的三岁小孩都知道,为什么到了这位经济学家嘴里,反倒好像变得无罪了呢?
原来经济学家研究的对象是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和财富分配,他们关心的是一个族群的生产、消费、交易流通、剩余价值、还有分配等。貌似不研究具体的某一个人的单独行为,除非这个人是独揽大权的决策者,否则,他的一举一动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就不会产生较大的影响。
也难怪这位经济学家会发表如此不合常理的言论来,可是,盗窃明知不合理,难道真的就找不出他的破绽了嘛?
俗话说,专业的事还得专业的人来干,很快跳出来一众的正义之士开始出来反驳他的言论,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从经济学的角度,小偷虽然没有对整个社会的财富造成损失,就不代表小偷就没有错,他的行为就不该受到惩罚。他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财富的损失,但他增加了社会投入防范被偷的成本,简言之,小偷的行为增加了社会做锁的成本以及人们为了防范小偷而投入的治理成本。
我们或多或少的都听老人们说过,在新中国解放初期,生活在被毛主席教育下的一代人,堪称素质当代人道德与素质的楷模。他们路不拾遗、夜不闭户,家家户户出门几乎都没人关门,更别说锁门了(当然或许也跟家里没啥值钱的东西可偷)有关。
据说那时候国家动员了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进行社会化大生产,于是,全民团结起来开始了社会大炼钢,每个生产队都有一个炼钢炉,没有原材料怎么办?每家每户就把家里仅有的铁器捐上来,这时大家第一个想到的铁器就是那个整天挂在门上,却很少使用的铁制品---门鼻子。
这个故事不仅说明了那个年代人们生产的积极性的高涨,更是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治安真实的好,好到人们出门可以不用锁门的地步。
再回到刚才的话题,如果这个社会的小偷都不存在了,那么所有的类锁具的防盗产品是否都失去了它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了呢?毋庸置疑,人类如果将省下来的这些资源用于其他人类更需要的领域,对于社会整体财富将会有着极大的提升。
其次,从法律的角度,小偷的存在,无形中打击了那些靠着勤劳双手和聪明才智的人门,再去积极生产和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所谓“有恒产者 方有恒心”,强盗和小偷是侵犯人们恒产的两个主要因素。
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个一百多年前美国马粪争夺的故事,1869年4月6号,案中原告请了两个帮工,到马路上捡马粪,晚上6点钟开始干活,干到晚上8点,两个小时。这两个帮工,在马路上堆了18堆的马粪。马粪可是宝贝,堆起来以后,马粪太多拿不动,两个帮工就回去拿车去了。
这18堆马粪也没做任何标志。第二天早上,案中的被告看见了这18堆马粪,就问巡逻的人这马粪有没有主人,有没有让别人把这马粪给搬走。巡逻的人说,不知道这马粪是谁的,也没有让别人搬走。被告听了以后,觉得这马粪没有主人也没有标志,就把马粪搬回自己家里,撒到自己的田里去了。
到了中午,昨天的那两个帮工带着车过来。看见马粪没有了,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被告拿走了。双方发生争执,最后闹到法庭上。
原告和被告都认为马粪的第一个主人就是马的主人。但马的主人已经放弃了对马粪的拥有权,他把马粪丢在路上,已经走了。
于是原告说,是他自己派两个帮工把马粪堆起来,付出了劳动,所以马粪应该属于他。但是被告说,不对,这马粪掉到地上,它就属于地上的一部分,这个地是公家的,所以不属于原告。原告让帮工把马粪堆起来,只是改变了马粪所在的位置,并没有改变它原来的所有权,所以马粪不归原告所有。
从公平的观念出发,你能说出谁对吗?双方好像都有一点道理。但我们想想,这马粪是经过人类无差别的劳动堆积起来的,它是财富,那么这财富应该归谁?最重要的是,我们到底要鼓励创造财富,还是鼓励对财富做出标志。
马粪属于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判决本身对后代人的影响,以及对后代人行为规范的影响。不同的判决,会给后人留下不同的行为规范,也给力后来者一个行动指南,那就是我们是该创造还是窃取?相信您心中自有答案。
再次,从政治的角度,小偷的行为是在告诉人们,社会既定的规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需要才是我最大的自由,那么,是要权力还是要自由?
有人提出质疑,说人类的革命导师不是在很多年以前就构想过可以实现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吗?且不说共产主义社会是否是乌托邦,单凭字面意思来理解,共产主义也有个共同生产的概念,并非是只有需求不要生产就能够一直不劳而获的。
如果自由没有了边界,更没有任何的约束,那么自由也将不复存在。可以说人的欲望有多大,那颗向往自由的心就有多大,一旦欲望失去了牢笼,也就意味着人人都可以为所欲为,最后的结果是,人人都有自由,人人也都失去了自由。
最后,从道德角度,其实偷、抢和骗客观上都属于同一种性质,都是一方通过不正规的途径将财富转移于另外一方的行为,小偷、强盗和骗子都是承认了对方的劳动价值,但却想通过走捷径的方式用极少的劳动直接获取较多财富的行为。
小时候常听母亲说一个纵容自己的儿子偷东西的故事,一开始儿子还小的时候,开始从最小的一根针偷起,被母亲看到后不仅没有惩罚和责备,反倒给予了夸奖和鼓励。
于是,儿子一天天长大,胆子和偷的东西也越来越大,最后锒铛入狱。在儿子因犯罪太多太重,即将被施以极刑的时候,母亲过来探监,希望能看到儿子最后一面。当儿子见到母亲过来后,他以想吃奶为由,狠狠地咬了母亲一口,并气愤地说,如果当初没有你的纵容,我也不会沦落到今天的地步,此时的母亲,除了懊悔竟然被儿子说得不地自容、哑口无言。
俗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 毋以善小而不为”,“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有的大恶斗士 有小恶的累积而成的。
所谓“环境塑造人”,如果整个社会对那些小偷、强盗和骗子不姑息、不纵容、不绥靖。那么,未来良好的社会风气将会泽被后世、福泽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