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锤的自查,境内货源地错了咋整?最终目的国错了又咋整?

王小二退隐江湖

王大锤沉默已久

今天,王大锤不再沉默!

他来了他来了,他带着行政处罚又来了

王大锤!

资深拆弹专家!

大疫之年春,王大锤谪守上海滩

越明年,物流通畅,申报规范

乃重整关务部,查漏补缺,兴政发文拟树合规牌坊

属予下属自查之---

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别的先不说

咱就说口罩

5月1日,一个应该放假的日子

居然要出货,居然要加班!

但是!

所以锤哥手下得力干将:申黑豹

豹的速度,哈哈,男二号出场!

跑得快,体力强

三倍加班费,赢了!

那这一天加班都干了啥呢?

就报了一票口罩

嗯,支援海外客户

非医用无品牌

KZ001-KN95型防护无纺布口罩

总价45万欧元,大单子啊!

这货哪里来的呢?

采购买的咯

哪买的?

浙江!

嗯,浙江---

那么,报关行就问了:豹哥,境内货源地是啥?

黑豹:啥叫境内货源地?我们这玩意浙江买的,你们系统都有啥?

报关行:浙江么,我们一般温州比较少啊,口罩杭州的多,系统叫杭州其他。

黑豹:杭州其他?有道理,温州都是五金塑胶多,口罩符合杭州气质,报他,准没错!就杭州其他吧,去吧,豹的速度!报!

好么,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豹个端起春天的第一杯奶茶!

优哉游哉加班去了

嗯,加班一整天,工作半小时!

然后呢,一天结束,还接到了大锤的电话:

兄弟啊,这票急活辛苦了,大过节的还让你加班

咋们豹哥直接给大锤发了个表情包

优秀啊!绝对好员工!

但是吧,各位胖友,肯定知道炸弹已经埋下了!

时间拉到2020年10月

国庆放假后,王大锤开始新一轮的自查工作

随手拿起一份报关资料

嗯,大锤哥单证搞的还是不错的!

全套都在,不看不知道,一看,锤哥差点爆!

直接蹦出两个:卧槽---

“黑豹!尼玛,豹哥,豹爷---你是不是瞎?”

整个办公室都回荡着锤哥的咆哮!

“这他么是口罩啊,口罩出口时候我要你们看什么的?你们看了么?厂家在哪你都不知道?检验报告你他娘的到底看没看?谁告诉你是杭州其他的?这为实际生产企业不是浙江衢州的么?豹的速度?你他娘的真的是黑豹啊,你想黑死老子啊?啊?啊?啊?---”王大锤的血压直线上升!

毕竟也是工作了20多年的老关务了!

人到中年,高血压妥妥的!

说时迟那时快,黑豹一个健步冲了上来:“老大老大,别生气,你若气死谁如意?都是我的错,来来来,这是秋天的第一杯奶茶,您先消消火!”

王大锤瞬间冷静!

这孙子有事!

完犊子了!

嗯,就是这样:

突然间王大锤机就爆发了

嗓门直接大到隔壁公司都能听到:“你他妈的还报错了什么?给老子说,说!你他么说!---”

嗯,全公司石化

申黑豹颤抖!

前台悄声嘀咕:关务部真吓人啊!这工作真不是人干的啊!

哎,做前台的也不容易,跟他们隔了这么远,还听到他们咆哮

哎---

嗯,画面切回关务部

申黑豹弱弱的冒出一句:“上次,那个非医用SAMDING牌KN95一次性防护口罩,好像最终目的国我也报错了,不过这个不影响退税,我都跟报关行确认过了”。

只见王大锤瞬间面色潮红,青筋毕露!

路过的采购瞄了一眼,吓的飞奔而去:妈呀,关务人,太吓人了---

瞅着采购离去的背影,申黑豹又补了一句:“老大,我错了!不过这个最终目的国,我们不说海关肯定不知道的”

大锤气极反笑:“不知道,海关都是傻子是吧?跟报关行确认过了是吧?”

申黑豹:“嗯,确认过了,真的,没事的!”

大锤暴怒:“去你大爷的,你给我滚去写五千字检查,看看你,每天朋友圈全是合规,各种转发,老板一直跟我说你很敬业很好学,你他么就是这么学的么?还报关行?报关行?给我干掉他们!你他妈的傻,他们一直报口罩也傻吗?厂家是哪里的看不出来么,还大多数杭州,大多数你大爷啊,那都白纸黑字写着厂家,气死我了---”

说完,摸出两颗降压药吞了下去

然后---

颤巍巍的拨通了海关电话:老师,我自查出两票单子报错了,申请主动披露可以么?----

嗯,最后是这样的:

报错境内货源地的

经当事人自查发现并经海关审核,上述出口货物的实际境内货源地为衢州,与申报不符。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报关单修改表、销售合同、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海关查问笔录、当事人情况说明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报错最终目的国的

经当事人自查发现并经海关审核,上述出口货物的实际最终目的国为德国,与申报不符。上述事实业已构成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以上行为有: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报关单修改表、出口方和进口方共同声明、海关查问笔录、当事人情况说明等为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科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还好结局不错,也就各500块!

至于申黑豹---

王大锤么,准备下一集去了,可怜啊!

那个啥,条文看清楚哦,这可是自查发现的从轻处罚的哦!

如果不是的,就贴那几个条文看该罚多少吧!

哈哈,那么,各位胖友,周末愉快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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