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五叔和祖宅的命运 ——父亲的青年时代(第八集)
三叔、五叔和祖宅的命运
——父亲的青年时代(第八集)
除了二弟金鳌和四弟金龙(力群),父亲还有三弟金相和五弟金钊。对于三叔,父亲生前几乎没有跟我们说过他的任何事情。遍查父亲遗物和亲笔写的资料,提到三叔的仅是在一张父亲亲笔写的有关自己简介的纸上写到的“我有兄弟妹六人,……三弟金相(已死)”这么六个字。
年轻时的三叔(可能摄于上世纪三十年代)
关于三叔,父亲几乎没跟我们说过,但四叔和五叔生前也曾跟我们三言两语谈论过三叔史金相。透过这些零碎的讲述,我们只知道三叔年轻时长得十分帅气,肤白体健,也很聪明,只是性格优柔,说话低声细语,与其桀骜不驯、孔武有力的二哥金鳌形成鲜明对比。三叔小时候也读过几年私塾,古文底子和文笔都很好,年少时就很想有番作为。于是,中学毕业后三叔就过江南下到苏州一家报馆当校对去了。那年大约是1932年底,三叔18岁,父亲那时则刚从武昌第一分监辞职回到泰州家里,而其二弟,即我的二叔金鳌则于前一年底离家跑到河北当兵去了。
大约过了不到两年,三叔又从苏州去了上海,也是在各家报馆干,后来还曾在上海当时某个很有名的报纸的副刊(不知是不是《申报》?)做过编辑和记者,还曾以笔名发表过一些报道和文章,据说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上海滩新闻出版业内小有名气,但很少回家,与家里联系也很少。
大约是1940年初秋,在外面闯荡了七八年的三叔突然从外地回到了泰州家里,而且再也没有出走。可是,过了不久家里人就感觉到他可能有病了,而且精神状态也有点不正常了:有时不分场合,甚至在大街上就突然自言自语地说些话题宽泛但语无伦次、谁也听不懂的话语,或者他开始不想见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两天,或一声不响,或自言自语,不吃不喝,也不洗澡(据大姐回忆说,三叔回家后那些年一直单独住在史家大院最北边的一个小院子的一间房里,与祖母等其他家人不在一起住)。但他的这种发病状况为时不长,没几天就会好起来,悄悄地走出他一个人独居的小院子,回归大家庭。然后,过一段时间,一般是三五个月吧,不知为何又会再次发作,时好时坏(也许是听到一些传闻或从报纸上看到一些消息对他有刺激)。
听在老家度过童年、与三叔共同生活过几年日子的大姐说,她印象中的三叔长相儒雅,文质彬彬,就是有这个疯病,发病时疯癫谵语,邋遢肮脏,病好时又衣着整洁,随和文雅,言行举止仍像一个正常的饱读诗书之人。
我们曾问过五叔,三叔是什么原因导致神经失常的?但先后几次得到的答复不同。五叔曾跟我们说,三叔可能是因为生病发高烧把脑子烧坏了。后来再问,五叔又说不大清楚,还说三叔病好时他问他也不愿意说。他猜测可能是三叔在上海报纸任职期间时因写什么文章得罪了什么人而受到帮会或日伪政权官方的恐吓?或因婚姻爱情之类的事情受挫精神受到刺激造成的?总之,三叔的发病原因不明,也有点蹊跷。
但不管是什么原因,从小聪明异常、诗文俱佳的三叔的精神失常给祖母的打击非常大。三叔发病时,祖母常烧了一些三叔喜欢吃的饭菜亲自送到北面那个小院子里给他吃,但三叔任凭母亲如何规劝他,既不理睬,也不开门,更不动那些食物分毫。祖母心疼,为此常一个人暗地里掉泪。
除此以外,还有一个对祖母的沉重打击就是长媳(即父亲前妻孙岫云)在三叔回家前不久居然丢下两个女儿不告而别,离家出走了。这两件事先后发生,祖母的身体与精神很快就垮掉了。
尽管如此,最让祖母挂念的可能还是她的另外三个离家出走多年却音讯皆无的儿子,即父亲、二叔和四叔。过去那些年里,自己的几个亲生儿子一个接一个地离开泰州故土,也都是先到武汉然后又去延安或不知去向,虽然知道他们都是去参加抗日救国和共产革命了。那时的中国,抗日战争正处于全面展开的胶着状态,国共之间也龃龉丛生,各地战事频仍、死人无算。自己外出的三个儿子又多年没有回音,也不知生死如何?这又怎么能让做母亲的心里不难受呢?
穷困不堪的生活现实也让祖母愈发地思念自己的儿子们,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差了。结果在1942年春,也就是三叔从上海因病回到泰州老家一年多后,我的两位姐姐的妈妈离家出走近两年后,整天唠叨着“都走了,都给缄儿带走了。缄儿怎么也不回来看我”(父亲原名史金缄)的祖母史陈氏怀着对儿子们的无限怀念和忧伤以及对两个小孙女(即我的两个被其父母丢在家中几同孤儿的姐姐)的无比怜惜和不忍因病去世了,享年仅五十七岁。
祖母去世后,发病时生活不能自理的三叔先是由年轻的五叔和姑妈帮助照料生活。1949年五叔离开泰州到海安工作,将自己的住房出租,由其前妻的三伯父,一位名叫佩瑶的长辈,代为收租,以供三叔生活费开支。就这样一直到1952年,三叔在疯魔了10多年后死了,年仅38岁。但是我记得五叔曾肯定地说过,三叔史金相不是死于疯症而是吃刀鱼不慎被卡死的(与现在刀鱼卖到天价不同,那年头在泰州刺多的刀鱼很便宜)。也不知真假?不过,可怜的三叔一辈子没有结婚也没有留下孩子倒是真的。
在父亲兄弟五人中,五叔史金钊年岁最小,1919年生人,比父亲小10岁,2009年在泰州老家去世,享年90岁。五叔一生谨小慎微,承袭祖父账房先生职业,当了一辈子会计。退休前先后在泰州一家蔬菜合作社和一家菜场当会计。五叔年轻时在乡下油坊学生意(学做账),抗战时期又给汪伪政权办的一家企业当会计。1949年,经父亲同事介绍五叔到泰州专区干校学习了一年,后被分配到泰州附近的海安县粮食局工作,虽然还是当会计,但算国家干部了。然而几年后,五叔居然又因那段汪伪时期的历史被精简遣送回乡,干部身份也没有了。以后五叔就一直待在泰州老家凭着自己做账的一技之长,先后在泰州西郊一家蔬菜合作社和菜场当会计,拿着微博的工资过着清贫的日子。
年轻时的五叔(可能摄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初)
我曾与五叔断断续续见过几次面。我印象中的五叔接人待物谦恭厚道,言谈举止小心翼翼,数十年的会计生涯也让他具有了循规蹈矩但又严谨细致的性格作风。他结过两次婚,无后,收养一女,比我大月份,我称之为敏姐。敏姐让其大儿子姓史,以承继五叔香火。2009年春五叔去世时我曾带着太太开车赶回泰州老家为其送终,见到了敏姐一家。敏姐夫妻恩爱和睦,子女懂事孝顺,让人欣慰。
谨小慎微的五叔这辈子的生活圈子基本上都在老家泰州,没有什么大的波澜,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们这些后人记述的功绩,但五叔却经历了泰州西门史家祖宅大院最终归属及其存亡的全部过程。而这段历史不仅值得我作为家史进行记述,而且也因其反映了现代中国城镇土地制度变革的一段历史而值得写出来以飨读者。
上世纪五十年代,五叔曾为在泰州的祖屋打过官司也向当地政府申诉过。但结果却让人无可奈何。现将此案例简述此处,也好让后人多了解一些这几十年来所颁行的一些能体现城镇住宅及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变迁的制度和政策。
据五叔生前所述,抗战前后泰州史家大院先后有十多间祖屋被祖父和祖母租给他人居住,后来五叔也出租了一些房屋,在泰州老家的家人则靠此租金生活。但这些租约不知为何都只约定了租金数额而未约定明确的租期。祖父和祖母于抗战期间先后去世时,家中均无钱安葬,五叔和姑妈便向此时某一位租房最多且已富裕起来的承租人先后两次借款若干,算作租金预支。而此时这位承租人早就当起了二房东,将其所租的房屋转租多间予其他人以赚取价差牟利了。
1957年五叔为此打官司向这位承租人拟索回其非自住的厢房四间和堂屋三间的祖产,法院最后裁判五叔(原告)分三年归还承租人预支款的仍欠部分(看来当年预支的房租金额不小,后因家贫五叔始终未能还清),被告(承租人)在收讫欠款后返还所租房屋。这个判决本很公道,但无想第二年大跃进时对城市私房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史家老宅房屋,包括官司申诉中的承租人非自住房屋以及其自住的两间半房屋在内,史家大院几乎所有祖宅,包括自住及祖父母租出去的房屋均被改造了(当时所谓私房改造其实就是一种变相的房产没收,即将私房性质改为公房,由公家代为收租并支付给私房主一定的定息。该定息一般为原租金的一半或三分之一,实际上更低)。
根据当年这一私房改造政策,父亲一家祖传的十几间房屋外带两个独门小院子的偌大物业就由政府一纸政策文书改为公房了,此时房主五叔就只能从政府处而不是承租人处拿房租定息了。这样一来,那场诉讼及其判决也就如过眼烟云,不作数了。就这样,政府公房的租金定息也只给了七八年。到文革期间,五叔不仅连定息也拿不到,所有祖宅房子也成了国家的财产。
据五叔说,政府那些年给的所谓房租定息,十几间房屋外带两个小院落的大宅,五叔每月拿到手的定息只有区区5块钱,后来居然又减为3块钱(不知道五叔说的这点儿定息可能是仅指家里租出去的部分抑或仅是指官司诉讼中所指的房屋?)。再后来到了文革,政府代收房租并转付的定息被当作资本家剥削而全部取消了。这样,五叔就一分钱房租收入也没有了。这就是说,政府将私房改为公房,说是代收房租,几年后却拒付房租于原房主而将房租连同房产一并划归政府自己的收入了。
于是,经过社会主义私房改造和文革,这十多间房产以及带有两个院子的祖宅连同十来亩宅基地也就与泰州史家没有任何关系了。后来这一个祖宅院落被当地政府交给卫生部门办起了一家公立医院。最后,五叔一家无奈搬到原建于老宅大院墙外所附的一个菜园子中的一爿仅有三间房的厨房去居住了。
五叔去世前几年,又逢拆迁,这间位于泰州老城西门处的由老宅厨房改装的面积约50-60平方米、周围还有至少一亩地菜园子的住房,最终又被置换成了位于泰州市西北郊新建的一个动迁安置小区里一栋简易楼房底层的一套约70-80平方米且只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子了。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第一次回泰州老家时曾去史家大院旁边五叔家的那栋原由厨房改建的住房看过。这是个一明两暗结构,中间是堂屋,两边是厢房,但靠西边的那间厢房没有隔墙,与堂屋连在一起,成了一间大房间。那厨房房屋尖顶部分离地足有4-5米高,那根主房梁是一根长约10来米、直径足有30厘米,又圆又直还涂了陈旧红漆的大木头。这只是一间厨房。由此亦可见当时史家大院里面那些房屋的建造结构和质量之高之好了。
1985年改革开放最宽松时期,国家似乎感觉到二十多年前城市居民住房社会主义改造中存有的错误做法和失误,曾颁发了文件对1958年的所谓私房改造中的激进蛮干和政策错误试图予以纠正,但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实际上可能也不是那么坚决。
当时得知这个消息,五叔心中燃起了索回部分祖产的希望,也曾努力向当地政府申诉过。刚开始得到的回答竟然是,你如果是台湾人或是海外华侨就好办了。言下之意是那个政策是对外不对内的。但五叔不为所动,坚持申索,于是当地政府就又出了一个难题,要求五叔的那两个仍然健在、但离开家乡已快五十年的哥哥(即我父亲和四叔)与五叔一同提出申诉才受理,否则申诉无效(我纳闷,要回房屋产权就需要产权所有人共同声索,那当年将史家祖宅改造成公房时咋不征求五叔的两个哥哥,即父亲和四叔的意见呢?那时父亲和四叔一个在安徽合肥,一个在上海,离泰州都不远)。五叔无奈只好向当时在合肥的大哥和在上海的四哥分别提出了兄弟联名申诉的要求,结果却在他大哥面前碰了壁。
那一年,同样身为中共老资格党员且拥有一定政治地位的父亲和四叔均不约而同地对祖宅维权一事表示了沉默:他们回绝了与五叔联名向当地政府提出索回祖产的要求。结果可想而知,几经努力的五叔最后也不得不放弃了索回祖宅的奢望。我不知三十多年前父亲和四叔他们兄弟俩是怎么想的,也许是多年的政治运动和文革让他们对保全私有财产依然心有余悸?或许是另有他因?但我想,更多的可能是,共产主义革命消灭了私有制,也一并消灭了很多老共产党人心中的私有财产权概念和维权意识。那年,在上海的四叔力群也曾专门写信给在合肥的父亲问及他大哥对此事的态度并表示他将以兄长的意见为准。可遗憾的是,父亲拒绝了五叔要他联名申索祖产的请求。
上世纪七十年代,四叔养女敏姐结婚了,有了孩子,前妻去世已多年的五叔此时也要再婚了,一大家子再在那三间厨房改装的房子住下去显然也不合适了。五叔便搬了出去,住进了五婶原住的公房。
三十多年前我去过五叔的住处。此房位于城郊一条老巷子口处,门朝北无窗,面积最多八、九平方米,除放有一张大床和在角落上放置的一个木柜和一张书桌外,只能容两人站在过道那里了。由于南墙外就是巷子,没有窗户,白天只靠铺着小瓦的房顶上的一片玻璃瓦采光。那间房内阴暗潮湿,人待在里面一会儿就感到凉阴阴、冷飕飕的。可以想见,此屋冬天将是如何的寒气逼人?
不幸的是,五叔也遗传了史家老五房后裔呼吸系统不好的体质,住在这样常年阴冷潮湿的房子里对他的病只能是雪上加霜。他果然很快就得了哮喘病,然后是肺气肿,再就是肺心病,最后也是死于这个让他痛苦了后半辈子的病症上。五叔的整个晚年,包括那么多个寒冷的冬天,都是在这么一个恶劣的居住环境中度过的。现在想想,唯有叹息。
1984年春,我借去扬州参与主持一个中国科技情报学会学术会议之机顺便到泰州老家去了一趟,也看了一下史家老五房的祖宅——四进的史家大院。当时,那一大片祖宅中原属于祖父母的那近乎四分之一的地方正经营着一家医院,白墙、绿门、红十字标志,病人和医护人员不少,院子里和回廊上人来人往,各诊室进进出出的,但很是静谧肃穆。
敏姐一家则住在离原祖宅大院东北墙外十多米远的那三间厨房改装的住房里,虽说狭小,倒也还朝阳干燥。而那时已经再婚的患有气喘病的五叔与五婶一起却只能挤住在数百米外的一条巷子口边的一小间阴冷潮湿的房屋里。
那是我第一次回泰州老家,目睹那一切后产生了如下想法: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一条 “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的所有权。”宪法第十二条还规定:“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遗憾的是,这些庄严的宪法原则在其颁布之后不久推行的城市居民私有房产社会主义改造上不仅没有得到任何体现和贯彻,而且还在21年后的1975年重新制订颁行的文革宪法上却被彻底地否定掉了。这意味着,文革期间及其以前,政府否定了1954年宪法,国家则不再保护国人的私有财产权了。
可以说,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的改革开放和拨乱反正纠正了很多历史上的政策错误,但遗留问题仍然很多。全国各地普遍存在的私房改造问题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