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统一战线条例颁布意义重大, 统战意识薄弱现象一二
2015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到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表明执政党内对新时代下统一战线工作的共识形成,有长达5年的试行(修订)历程。也可见在执政党将庆祝100周年成立之年、在世界局势出现动荡和不确定性的情况下,统一战线的重要性。
作为参加民主党派已有32年历史的成员,我比较关注这次《条例》第58条和第59条的规定:
第五十八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本条例执行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纳入政治巡视巡察、监督执纪问责范围。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以及危害程度,对相关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那么,共产党内有无违反统一战线条例的现象呢?从我的观察和周边党派朋友的一些反映,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市区属政府机关中,确实有个别对统一战线意识、观念薄弱甚至错误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的。
(一)把民主党派与共产党的关系对立起来
把党派成员看作“另类”,与党员非同等政治待遇:
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表现出所谓政治意识“非常强”的姿态,明确规定,在单位系统不要发展民主党派,要加入政治组织,就入共产党。甚至对单位的民主党派成员“旁敲侧击”:听说你在单位想吸收民主党派成员?语气明显责怪。
对单位员工获得市级统一战线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或相关政协领导前来探望所在单位的政协委员等,竟然表现出一种麻木、冷漠,乃至认为是给单位领导添“麻烦”,婉言谢绝。
对于民主党派成员党派组织去外地考察,考察内容也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却还是另外看待,要求员工先用完自己的公假。
(二)把党派、政协工作与单位的工作对立起来:
认为单位员工拿单位的工资,就要做单位的事情。外面的社会活动少参加。年终总结,不要写进政协和党派的事情。
对于党派成员主动关心在本市举办的国际性的会展和组织活动等,认为这不是领导交办的任务,甚至会给政府“添乱”。
单位员工如要求加入民主党派,或被民主党派组织考察将提拔党派职务时,总是推诿或不鼓励和支持。有的大型民企单位干脆表示:敏感时期,不宜同意员工加入民主党派。也有的故意说:“既然党派看中,就直接借给你们”类似表面堂皇实则反对的言论。
(三)把政府决策与市民需求的关系对立起来
对于党派成员有比较独立性观点时,一再强调:我们要站在政府的立场上进行研究,因为我们是搞决策咨询研究。民众中有许多是短视的。不能以民众的需求作为工作调研的主要依据。
把在媒体上发表的文章与单位的研究对立起来。对民主党派成员在媒体和政协等论坛上的文章和建议,嗤之以鼻,认为是:市民言论,没有深入性的研究,不务正业,报纸编辑水平低等。
在学术上排斥与自己观点旁左的学者和会员,缺乏一定包容心;在行政上容不得对领导方式提不同意见的部属,缺乏一定宽容心;在政治上看不起非中共的党外人士、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有好像天生的一种政治优越感。
(四)党派成员、政协委员在单位任用上总好像“低人一等”
有朋友反映:目前在一些央企金融机构,要求正职必须是共产党员。这与近日颁布的中央统一战线条例明显是违背的。
单位员工参加政协或党派调研工作,虽然与本单位从事的工作范畴性质是一致的,但由于不是单位领导安排的工作,就不会被列入单位考核范畴中。
为什么在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身上会出现这样的统战意识盲区呢?
缺乏深入学习统战条例,对统战意识不强。
怕党派、政协委员员工翅膀硬,会对他的官权威形成麻烦。
自己可以在外兼职硕士导师、其他学会常务理事等,却反感部属热心参政议政。对民主党派成员因公开会批评甚多。
总之,这些看上去难登大雅之堂的个别举止行为,纪委、监察等部门也是管不着的边际范畴,但在群众中,对直接的统战范畴的对象的政治参与,影响确是很大的。至少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阻碍他们的政治前程。
期望2021年的中央统一战线条例正式颁布后 ,能让这些比较“短视”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能对本单位的民主党派和政协委员(人大代表)表示政治的包容性和胸襟的扩大。
执政党和参政党本身属于友党,在法律上当属于同一政治范畴,应履行同一政治职责,享有同一政治待遇。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