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建系统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的通知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调整住建系统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架构的通知
运河区、新华区、沧县住建局,开发区、高新区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领域扬尘治理工作,切实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水平,加强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研究,决定对住建系统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架构再次进行调整,现印发。请全面、认真落实各项职责要求,深入、扎实做好扬尘治理工作。
附件: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组织架构及工作分工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11日
附件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组织架构及工作分工
一、领导机构
组 长:杨建峰 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苑世峰 市住建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
张玉涛 市住建局副局长
董国明 市住建局副局长
马增印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宝山 市住建局纪委书记
张建亭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金明 市住建局调研员
丁跃升 市住建局调研员
尹文军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张润海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成 员:吕卫东 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张宏霞 市住建局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树华 市住建局安监办主任
白文阁 市住建局质安科负责人
朱照荣 市住建局监察室主任
赵长海 市住建局招标办主任
温和民 市住建局质监站站长
张建华 市住建局稽查大队大队长
安启明 市运河区住建局局长
韩景臣 市新华区住建局局长
孙 丽 市高新区住建局局长
张春顺 沧县住建局副局长
曹 武 开发区住建局副局长
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
2、对建筑施工扬尘工作进行定期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3、负责向上级报告住建系统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情况;
二、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9个督查组以及综合协调组、监察组。
(一)综合协调组:
分包领导:马增印
组 长:张树华
副 组 长:王耀华
成 员:张雅楠、刘静
主要职责:
1、进一步细化、完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各项工作标准措施,积极推进扬尘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的落实;
2、负责组织协调各督查组工作,及时汇总反馈相关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负责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的综合检查及验收、考核等工作。
(二)第一督查组
分包领导:马增印
组 长:王龙槐
成 员:娄勇智、侯文东、蒋 璐、刘劲松、王志强等
督查责任范围:市安监办一科负责监管的项目
(三)第二督查组
分包领导:苑世峰
组 长:杨清岭
成 员:刘海鹏、刘献忠、陈鹏飞等
督查责任范围:市安监办二科负责监管的项目
(四)第三督查组
分包领导:张玉涛
组 长:林少辉
成 员:张建华等
督查责任范围:负责市安监办三科监管的项目及市区保障房项目
(五)第四督查组
分包领导:张建亭
组 长:孟凡文
成 员:赵华胜等
督查责任范围:市安监办三科负责监管的项目
(六)第五督查组
分包领导:尹文军
组 长:张 伟
成 员:张 超、燕宏祥等
督查责任范围:市安监办三科负责监管的项目
(七)商砼拆迁督查组
分包领导:张润海
组 长:白文阁
成 员:安启明、韩景臣、李志宏、王燕敏等
督查责任范围:商砼企业和运河区、新华区范围内征收拆迁项目
(八)高新区督查组:
分包领导:丁跃升
组 长:孙 丽
成 员:刘金明等
督查责任范围:负责高新区施工项目
(九)沧县督查组
分包领导:张金明
组 长:张春顺
副 组 长:赵长海
成 员:罗 杨等
督查责任范围:负责沧县施工项目
(十)开发区督查组
分包领导:董国明
组 长:曹 武
副 组 长:白 石
成 员:段树松等
督查责任范围:负责开发区施工项目
(十一)监察组
分包领导:张宝山
组 长:朱照荣
副 组 长:张宏霞
成 员:高素雅 刘 敏
主要职责:对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工作开展行政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