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解读】妊娠合并SLE的围产管理(上)

作者:彭方亮、漆洪波
单位: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产科

摘要

1、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女性应在疾病静止期达至少6个月后再计划受孕。否则会增加妊娠不良结局的风险。
2、SLE女性患者必须接受孕前评估。
3、SLE妊娠女性的处理需要风湿科医生与擅长处理高危妊娠的产科医生密切合作。整个妊娠期及产褥期都应定期评估疾病活动度。
4、建议所有SLE妊娠女性继续使用羟氯喹(HCQ)以降低SLE加重的风险。

1 疾病简述

SLE好发于育龄期女性,但是SLE本身不影响其生育力。但SLE是育龄期妇女不良妊娠结局的高危因素之一,狼疮抗凝物(LA)是妊娠不良结局的预测因子。SLE会增加妊娠祥光并发症的发生,故建议活动性SLE、疾病静止期时间不足6个月及合并严重的脏器损伤的孕妇(严重肾功能不全/终末期肾病/充血性心衰/严重的肺纤维化/严重的肺动脉高压)不推荐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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