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是有生理反应的
花事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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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A自述:
那时候我还是公司的一名网管,谁的电脑出了问题都叫我去看。有一次她的键盘坏了,我过去帮她换键盘。在取下键盘之前,我要确认一下是否真的坏了,我用手指盖随意按着一个按键一溜烟滑下去,她就坐在电脑前,中途她的长发垂下来,轻轻地掠过我的手背,我顿时有一种触电的感觉。
我已经结婚了,女生的秀发对我来说并不陌生,也并无特别之处。但就是她,在那一瞬间让我明白了自己的感受:我应该是喜欢她的。
小B自述:
我谈了一个男朋友,其实也还算不上男朋友吧,最多只能算是处于交往期,大家互相了解一下。但是这个男生似乎总表现得很心急,急着往我身上蹭,急着牵我的手,急着要抱我。我明白这是恋爱的必经步骤,我也想试着接受,但我的身体就是很排斥。尽管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也交往了一段时间了,而且双方也默认比较合适、可以继续交往下去,牵个手拥个抱也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可是我的身体反应却骗不了我,我的身体很排斥和他有任何的亲密接触,甚至只是简单的触碰,我都不想。
我没有洁癖,也不是什么冷淡,我对有些其他的男生会产生一种想要触摸的情愫,但唯独对他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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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一个人是有生理反应的。如果没有,那就是不喜欢。
喜欢一个人,会情不自禁地想往他/她身上蹭,挨着、碰着、触得到,感情到了,自然就会有相应的肢体语言表示。感情和肢体,两者相辅相成,共进退。
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里,红玫瑰趁着振保外出的时候,捧着振保的大衣贪婪地嗅了又嗅,几乎想把振保整个儿的气味都吸进自己的身体里去。这是动了深情方能做出的举动。不然,一件臭男人烟熏过的大衣,嗅来嗅去都是一股子烟味和许久没洗的人味儿,有什么好闻的?
但若你喜欢上他了,那股子烟味就不再单单是烟味了,它还是荷尔蒙分泌出来的情欲味和欲罢不能的勾引味;那许久没洗的人味儿,酸酸爽爽的也能成了女人心目中的男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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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未动,肢体先行,始终会让人觉得不爽,甚至心里还一阵一阵的膈应。那是你的身体在实诚地告诉你:我不喜欢这个人。
感情有时候可以粉饰说谎,但身体不会。
从感情的角度来说,如果你不确定你喜不喜欢他/她,那就是喜欢;如果你不确定他/她喜不喜欢你,那就是不喜欢。
从身体的角度来说,如果你的身体很想和他/她腻在一起,那就是喜欢;如果你不想牵手、不想拥抱、甚至不想有肌肤的接触,即使理智告诉你这个人条件如何如何好、是如何如何地适合你,也建议你不要选。
如果有可能,还是尽量找一个身体发肤能互相亲近愉悦、水乳交融的人吧,做爱做的事,过腻腻歪歪幸福的人生。
花事不了 我就静静的 等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