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奇案:妻子受辱身死,丈夫女装复仇

乾隆十年(公元1745),浙江湖州有对夫妇,男名赵旭,女叫姜氏。赵旭皮肤白皙,颇为清秀,又带着洒脱,浑然间自有一股书生气质。姜氏温婉可人,明眸皓齿,一如出水芙蓉。二人自小青梅竹马,感情深厚,虽无万贯家财,过得却也是神仙眷侣的日子。邻里都有羡之。

县有恶霸刘三,仗着自己姐夫是县令一向横行乡里,其人尤为好色,多有霸人妻女之事,旁人皆敢怒不敢言。某日姜氏进城里买点布料香料,偶遇刘三,刘三当即惊为天人,只因在大街上无法动手,遂令左右围上,用言语挑逗,极尽各种污言秽语。姜氏恼之,离去。刘三派家丁偷偷跟踪,得知原来是赵家媳妇。

姜氏归家,和赵旭谈及此事,赵旭安慰道:“光天化日自有王法。”让其不用担心,又让姜氏日后减少不必要的出门,姜氏依之。

再说刘三那日见过姜氏后,每晚辗转反侧,无法入眠,到了茶饭不思的地步。左右心腹见状谓之曰:“既知姜氏住处,何不趁机寻她。”刘三闻言意动。某日经左右查探得知赵旭外出,屋里独留姜氏一人,刘三闯入赵家欲与姜氏求欢,姜氏用言语呵斥,刘三恼怒,不顾姜氏反抗霸占姜氏后离去。

姜氏自感再无颜面对心爱的丈夫,找了段白绫就悬了梁。赵旭归家后见姜氏衣衫不整得吊在屋里,早已身亡多时。顿时悲从心来,泪如雨下。后有邻居对其说到有见刘三入屋,刘三势大,邻居不敢作证指认。赵旭告官,县令是刘三姐夫,又因赵旭并无证据,打了赵旭二十大板便让其回去了,此案不了了之。

赵旭安葬了妻子,誓要为其报仇,奈何自家并无背景,自己又是一介书生复仇谈何容易。某日赵旭对着妻子的画像突然心生一计,赵旭先是变卖了家财而后去城南无人处盖了个草庐,上城里购置了许多女人用的胭脂水粉和绸缎衣裳。想着妻子曾经的一颦一簇,依样画葫芦。赵旭本身就尤为秀气白皙,加以练习后,女装之下竟有姜氏当初风采。

赵旭得知刘三每日在城里闲逛,故意与之偶遇,刘三果然上钩,问左右其是谁家的小娘子,左右均不识。刘三故技重施令左右跟踪赵旭,得知赵旭一人住在城南草庐,心有意动。当晚趁着月色便去了城南。

刘三入屋,言语调戏赵旭,赵旭让其不要心急,呈上早就备好下有蒙汗药的酒菜,说要助兴后才行好事。刘三不疑有他,酒水一饮而尽。刘三药性发作后睡死过去,赵旭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割了刘三的头颅,摆了案堂,上香以慰妻子。

赵旭写下文书,记录了事情的前因后果,而后离去,从此再也没出现过。隔日有人发现了刘三的尸首和赵旭留下的文书。后此事闹得纷纷扬扬,传到了知府耳中。知府询问了赵旭当初的邻居,得知刘三霸江氏为真,县令因为不作为,被革了官职。刘三死有余辜,随后又撤回了对赵旭的海捕文书。

古时欺男霸女之事常有,能做出抗争的又有多少,只愿做个有血有肉的男儿,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关注我每天看古代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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