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五百四十部首讲解(三十四)


像一只有尖利锋头

、有平衡的旋尾

的箭。有的甲骨文

突出了箭锋

的锋利,和装在箭尾的燕尾状的翎羽

。有的甲骨文

为区别于“交”的字形

,在箭杆

中间加一短横

。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有所变形,箭尾形象消失。隶书

将篆文的箭头

写成

,箭头的形象消失。

,上像其锋,中像其杆兒,下像其尾,是獨體象形字。西周金文作

,春秋訛作

,戰國訛作

為篆文所本。許慎將本為箭鋒的部分單解為从“入”,雖意在云鋒似“入”字之形,但易讓人誤解為从進入之“入”,如段玉裁即以進入之入作注。故應以整體象形說之為是。本部所隸前六字本義與“矢”相關,後三字則與“矢”之比喻義或假借義相關。


像拨地而起、带塔楼的多层楼台,用于瞭望预警。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略有变形。

、

、

、

諸形,以房屋上面再起臺觀以表高義。

或

為臺觀

的下基——屋的象形,

是屋之窗,不應將其割裂分析成从冂从口。又,“舍”是因余字為聲加區别附號“口”所造之字,所从“口”與高字从“口”之意不同,許說不確。凡是从高的字,本義與堂或亭有關。


古文冂从囗。象國邑。

冋或从土。古熒切。

形像遠界不可據。段玉裁已見許說之陋,遂改“遠界”為“遠介”,注云:“八部曰:‘介,晝也。’‘

’ 象遠所聯亘,‘一’象各分介畫也。”此亦不得通,其所附會,不下許慎。今學者或認為

乃扃之初文,左右二畫像門左右柱,横晝像門扃之形,可從。本部共收四字,一為“市”字,西周作

,戰國作

、

、

、

、

、

、

等,本非从

。一為“央”字,甲骨文作

,也不是从

,西周金文形體變作

,才似从

。一為“

”字,字作

,像人有所荷擔,

當表所擔。一為“

”字,訓“高至”,則

或表極限,字當以“隹”飛舉而至

會意。如此,則此四字均非从

之遠界義得義。

guō

之重,兩亭相對也。或但从囗。凡

之屬皆从

。古博切 。

表人所居住之處。字見甲骨文,作

、

、

,

表城郭,

表郭上之城樓。為城郭之郭的象形初文。西周金文作

,戰國作

,形體一脈相承。至篆訛作

。此字除郭義外,也同時是表城垣之“墉”的初文。張日昇云:城郭之與城垣之

(墉)義本相近,而字像兩亭相對,形義亦相符。周法高曰:郭字與墉字古通,亦猶橐字與東字相通也。周秦占韵文中,有陽部與東部通押之例,如《老子》第十六章: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二說並是。本部隸一“

”字,訓“城闕其南方”,義與城郭有關。


与甲骨文的“高”

、金文的“亭”

,三个字字形相近。京,甲骨文

像有塔楼的建筑。有的甲骨文

略有变形,表示多柱、无墙。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将亭盖与亭阁分离。隶书

、

误将篆文的三柱形状

写成“小”

。

、

、

,西周金文作

,像築起的高高宫觀之形。郭沫若云:“在古素樸之世,非王者所居者所居高大,故京有大義,有高義,更引申之,則丘之高者曰京,囷之大者曰京,

之大者曰

,水產物大者曰鯨,力之大者曰勍,均京之一字之引申孳乳也。”甚是。王許云京之本義是“人所為絕高丘”不確。其字乃獨體象形,並非从高省,“”也不是像高形,而是“京”下支撑物的象形。許慎字形分析不確。本部隸一“就”字,訓“就高也”(走向高處),本義同“高”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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