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五百四十部首讲解(三十四)
像一只有尖利锋头
、有平衡的旋尾
的箭。有的甲骨文
突出了箭锋
的锋利,和装在箭尾的燕尾状的翎羽
。有的甲骨文
为区别于“交”的字形
,在箭杆
中间加一短横
。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有所变形,箭尾形象消失。隶书
将篆文的箭头
写成
,箭头的形象消失。
,上像其锋,中像其杆兒,下像其尾,是獨體象形字。西周金文作
,春秋訛作
,戰國訛作
為篆文所本。許慎將本為箭鋒的部分單解為从“入”,雖意在云鋒似“入”字之形,但易讓人誤解為从進入之“入”,如段玉裁即以進入之入作注。故應以整體象形說之為是。本部所隸前六字本義與“矢”相關,後三字則與“矢”之比喻義或假借義相關。
像拨地而起、带塔楼的多层楼台,用于瞭望预警。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略有变形。
、
、
、
諸形,以房屋上面再起臺觀以表高義。
或
為臺觀
的下基——屋的象形,
是屋之窗,不應將其割裂分析成从冂从口。又,“舍”是因余字為聲加區别附號“口”所造之字,所从“口”與高字从“口”之意不同,許說不確。凡是从高的字,本義與堂或亭有關。
古文冂从囗。象國邑。
冋或从土。古熒切。
形像遠界不可據。段玉裁已見許說之陋,遂改“遠界”為“遠介”,注云:“八部曰:‘介,晝也。’‘
’ 象遠所聯亘,‘一’象各分介畫也。”此亦不得通,其所附會,不下許慎。今學者或認為
乃扃之初文,左右二畫像門左右柱,横晝像門扃之形,可從。本部共收四字,一為“市”字,西周作
,戰國作
、
、
、
、
、
、
等,本非从
。一為“央”字,甲骨文作
,也不是从
,西周金文形體變作
,才似从
。一為“
”字,字作
,像人有所荷擔,
當表所擔。一為“
”字,訓“高至”,則
或表極限,字當以“隹”飛舉而至
會意。如此,則此四字均非从
之遠界義得義。
guō
之重,兩亭相對也。或但从囗。凡
之屬皆从
。古博切 。
表人所居住之處。字見甲骨文,作
、
、
,
表城郭,
表郭上之城樓。為城郭之郭的象形初文。西周金文作
,戰國作
,形體一脈相承。至篆訛作
。此字除郭義外,也同時是表城垣之“墉”的初文。張日昇云:城郭之與城垣之
(墉)義本相近,而字像兩亭相對,形義亦相符。周法高曰:郭字與墉字古通,亦猶橐字與東字相通也。周秦占韵文中,有陽部與東部通押之例,如《老子》第十六章: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二說並是。本部隸一“
”字,訓“城闕其南方”,義與城郭有關。
与甲骨文的“高”
、金文的“亭”
,三个字字形相近。京,甲骨文
像有塔楼的建筑。有的甲骨文
略有变形,表示多柱、无墙。金文
承续甲骨文字形。篆文
将亭盖与亭阁分离。隶书
、
误将篆文的三柱形状
写成“小”
。
、
、
,西周金文作
,像築起的高高宫觀之形。郭沫若云:“在古素樸之世,非王者所居者所居高大,故京有大義,有高義,更引申之,則丘之高者曰京,囷之大者曰京,
之大者曰
,水產物大者曰鯨,力之大者曰勍,均京之一字之引申孳乳也。”甚是。王許云京之本義是“人所為絕高丘”不確。其字乃獨體象形,並非从高省,“”也不是像高形,而是“京”下支撑物的象形。許慎字形分析不確。本部隸一“就”字,訓“就高也”(走向高處),本義同“高”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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