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明确了!上海2021年重点做好这15项妇幼健康工作
日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印发《2021年上海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从深化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全方位全周期母婴安全保障、加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和强化妇幼健康行业监督管理四个方面部署了15项重点工作。
推进妇幼相关规划工作。启动实施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四五”规划,协同做好妇女儿童发展“两纲”终期评估工作。加快推进上海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妇幼健康相关项目。推动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奉贤院区、第一妇婴保健院科教综合楼、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新生儿大楼、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张江院区及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青浦分院、长宁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布局和服务供给,加强五大新城产科、儿科资源配置。
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持续完善妇幼保健、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等妇幼健康网络。进一步加强妇幼相关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持续提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级,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不断健全市—区—社区三级妇幼健康规范服务和预防控制网络服务体系,完善妇女儿童传染病应急救治体系。推进妇产科医联体建设,带动联合体内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深化五大儿科医联体“全专结合”和“医防融合”模式,进一步提升区域性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服务能力。依托儿科医联体,通过全科医生儿科能力专项培训、多点执业等方式,年内基本实现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提供儿科诊疗服务。加强中医药妇幼适宜技术推广,推广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开展妇幼中医药特色专科建设。
加强妇幼健康智慧服务。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加强上海市妇幼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全市孕产妇妊娠风险、危重孕产妇救治管理等妇女儿童健康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动态更新和共享互用,推动医教信息化融合,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完善妇女儿童电子健康档案,推进妇女儿童全周期全过程健康信息化管理。建设对接上海市妇幼相关质控中心数据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推进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管理模式创新,提升服务管理能级和效率。持续做优出生“一件事”,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在线申领,提高市民办事便捷性。
加强妇幼健康促进。完善母子健康手册电子版内容;依托智慧健康驿站、“健康云”等平台和载体,加强妇女儿童健康自测自评和指导干预服务;做好妇幼健康相关宣传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妇幼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让妇幼健康服务更加深入人心。
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持续加强和完善相关规划、硬件设施、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妇产科、儿童专科医院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项目,指导区妇幼保健机构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切实保障应急状态下孕产妇、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继续做好新冠肺炎确诊、医学观察、集中或居家隔离等特殊孕产妇管理。
强化母婴安全救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7+6”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中心作用,积极组织危急重症现场协调和多学科救治,强化落实院内、院际和全市大会诊,进一步提升分级负责、综合施救能力和水平。切实落实新版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以及产科血栓预防专家共识。针对高龄、高风险、疾病谱改变等因素,研究制定产科合并心脑血管疾病相关专家共识,重点开展妊娠常见并发症、高致死性合并症的相关培训,提升各有关医疗机构对孕产妇重症的早预防、早识别、早诊断、早干预能力和水平。开展孕产期保健特色专科建设。修订上海市危重新生儿转运指征,建立长三角危重新生儿城际转运联盟。
强化母婴安全制度建设。深化落实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孕产妇风险筛查与评估制度与体系,做到动态、连续、有效评估和管理。不断完善危重报告与救治、高风险专案管理、死亡调查与评审、岗位责任问责、诫免谈话、全市通报和考核评估等制度。充分发挥市母婴安全专家委员会和产科保健与临床、新生儿临床质控中心作用。进一步强化产科临床质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全市产科临床同质化管理水平。加强新生儿复苏和新生儿早期基本保健等适宜技术的推广。
强化高风险孕产妇管理。继续加强全市“不宜继续妊娠”孕妇管理,做到全程动态监管、及时干预。加强红色、橙色、紫色等高风险孕产妇预警管理,加大家庭医生团队参与高风险孕产妇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孕产妇出院风险评估,严格落实高风险孕产妇产后访视内容、形式和访视频度,提升高风险孕产妇管理水平。
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发挥2个国家级示范基地辐射引领作用,推进21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探索建立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机制及医教结合服务模式。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组织编制儿童早期发展指南,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科学专业指导。夯实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扎实推进0至6岁儿童眼病筛查、屈光和视力检查及眼保健指导,建立完善的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深化儿童生长发育和营养监测、心理、口腔保健等规范连续服务。组织研制推广语言、动作发育、情绪等家庭和社区预警评估适宜技术。推进儿童心理健康干预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以自闭症为切入点的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早期筛查、诊断和综合干预模式。开展儿童脊柱侧弯筛查试点工作。
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不断完善出生缺陷预防干预三级网络,聚焦重点疾病,探索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全程服务。建立婚前—孕前—围孕期保健相结合的一体化、规范化、系统化服务管理模式,协同信息部门,基于居民健康档案,整合各类型医疗机构诊疗或体检信息,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优化产前诊断机构布局,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继续推进儿童罕见病诊治中心建设。
加强妇女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爱婴医院建设,开展爱婴医院复评估与质控;倡导母乳喂养,促进自然分娩,推广分娩镇痛。加强青少年、未婚育龄、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避孕节育健康宣教、人流后避孕指导干预。开展骨健康管理项目,推进构建儿童、职业人群、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骨健康全程管理模式。落实退休及生活困难妇女“两病”筛查项目优化,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指导闵行区申报健康城市建设创新模式国家试点,推动各区积极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探索建立HPV疫苗接种、宫颈癌筛查、诊治和救助相衔接的宫颈癌三级综合防治模式。
创新妇幼健康管理模式。在居民健康档案和智慧健康驿站平台的基础上,结合家庭医生制度、分级诊疗制度和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等医改措施,完善“医防融合”机制,对儿童—青少年—育龄期—孕产期—围绝经期—老年期妇女开展健康教育、精准干预和健康管理,优化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
加强妇幼健康规范管理。落实《上海市孕产妇保健工作规范》《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进一步巩固加强妇女健康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修订《上海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国家、上海市基本和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一步强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定出台出生医学证明档案管理相关文件,适时修订完善上海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台《上海市儿童保健工作规范》《上海市早产儿保健工作规范》《上海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管理方案》,修订上海市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工作管理方案、高危儿管理技术规范。推进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加强高危儿综合管理。深化“一校一医”工作模式,加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
加强专项技术管理。制定出台《上海市产前诊断、产前筛查技术服务设置规划》《上海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设置规划》。在落实“放管服”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国家、上海市有关规划和规定开展上海市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审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依托市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市产前诊断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加强相关技术质控管理,不断提升全市同质化管理水平。
加强妇幼健康风险防范。继续加强助产技术、节育手术和终止妊娠技术以及辅助生殖技术等妇幼健康重点技术、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排查;做好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双随机抽查;建立常态化打击代孕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进一步保障妇女生殖健康权益和生命安全。